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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台州市椒江热电有限公司5号机组等4台非省统调公用燃煤热电联产发电机组环保设施2021年二季度运行及超低排放考核结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7-15 11:38 信息来源:大气和辐射管理处


 

     根据《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实行燃煤电厂超低排放电价支持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价资〔201665号)、《关于印发<浙江省燃煤电厂超低排放设施运行监管与超低排放电价考核要求(试行)的通知》(浙环发[2017]32号)、《关于印发<台州市非省统调公用燃煤热电联产发电机组环保电价考核办法>的通知》(台环保〔2017124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对台州市椒江热电有限公司5号机组等4台非省统调公用燃煤热电联产发电机组2021年第二季度环保设施运行及超低排放

 情况进行定期考核,现将考核结果公告如下: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根据台州市椒江热电有限公司等3家热电企业报送的机组运行电子台账,结合现场检查情况,台州市椒江热电有限公司、台州临港热电有限公环保设施仪表标定记录表记录详尽,环保分布式控制系统(DCS)历史数据曲线能够反应实际运行情况,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达到二氧化硫≤35mg/Nm3、氮氧化物≤50mg/Nm3、烟尘≤10mg/Nm3的考核要求,并且能稳定可靠运行。仙居县现代热力有限公司1号机组停运,不参与二季度运行及超低排放考核。

联系人:林琴,联系电话:88581162电子邮箱1436001944@qq.com;传真0576-88581184

 附件 1:台州市非省统调公用燃煤热电联产发电机组环保设施2021年二季度脱硫、脱硝、除尘.docx

附件2:台州市非省统调公用燃煤热电联产发电机组环保设施2021年二季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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