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1月2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锦环环保)

发布日期:2026-01-29 16:24 信息来源:台州市生态环境局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温岭锦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温岭市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扩建项目

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滨海镇长新路3

温岭锦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旭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随着温岭市近年来的社会发展,人口逐渐增多,相应的有机废弃物产生量逐渐增多,企业现有餐厨垃圾处理线处理能力已经基本饱和,同时随着居民素质的提高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不断推进,厨余垃圾也将逐渐从生活垃圾中分离出来,为了适应有机废弃物的处置要求,企业拟需投资516万元,在原餐厨预处理车间内技改扩建二套处理系统设备,主要建设餐厨垃圾预处理系统、厨余垃圾预处理系统等,增加日处理餐厨垃圾50吨、厨余垃圾80吨。本次技改扩建项目已经在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项目代码为2501-331081-04-01-550044

本次项目企业对现有餐厨垃圾预处理系统实施技改扩建,并新增厨余垃圾预处理系统,地沟油处理系统和粪便处理系统维持不变,本项目建成后全厂形成日处理餐厨垃圾200吨、地沟油20吨、粪便50吨、厨余垃圾80吨的能力,进一步提高温岭市餐厨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能力,解决餐厨垃圾、粪便的末端处置问题,满足环境保护要求。

建设单位按规定以公司网站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在公示过程中未收到反对意见。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一、废气

1、本项目餐厨垃圾、现有项目地沟油三相分离废气、综合处理车间大空间臭气、三相分离废气设185000m3/h碱洗+生物滤池除臭+UV光解除臭系统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高空排放(DA001

2综合处理车间其他密闭设备、密闭间高浓臭气20000m3/h依托温岭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焚烧炉焚烧

3污水处理池及固液分离间臭气设18000m3/h碱洗+生物滤池除臭+UV光解除臭系统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高空排放(DA002)。

4沼气先经1套干法脱硫塔脱硫,然后去沼气发电机燃烧,燃烧后的烟气经115m排气筒排放DA003)。

5另外车间内无组织臭气采用植物提取液喷淋装置

二、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厂区废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设置1套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选用涡凹气浮+MBR(两级A/O+UF+微絮凝沉淀,处理能力为250t/d

三、固废

分类收集,规范处置。固废须在规范的固废堆场暂存,地面防渗,防风吹、日晒、雨淋。危险废物主要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一般固废委托相关单位综合利用。

四、噪声

对设备进行合理布置,并采取一定的隔音降噪措施。

5、环境风险防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环评结论表明,该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建成后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26129日至202629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处

联系电话:88819793  传真:88581184

通讯地址:台州市经济开发区白云山南路10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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