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6月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浙江清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06-06 09:18 来源:行政审批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浙江清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吨聚酰亚胺系列产品、1110吨氢化系列产品及500吨糠酸等产品技改项目

仙居经济开发区现代医药化工园区灵秀路3

浙江清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清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1200万元,在现有厂区车间3、车间4、车间8和车间9建设130t/a2,2'-[4-(4-氨基苯氧基)苯基]丙烷、500t/a1,3-环己二胺、200t/a1,4-环己二胺、280t/a反式-4-氨基环己醇、500t/a糠酸、25t/a QPI-P2805t/aQPI-SL2010t/aQPI-P33020t/aQPI-P350的生产线。项目实施后,可形成年产60吨聚酰亚胺系列产品、1110吨氢化系列产品及500吨糠酸的生产能力。

 

建设单位按规定以张贴公告、网站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在整个过程中未收到反对意见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水:项目废水经分质分类预处理后,再经厂内废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相应标准后纳管进入仙居县工业污水处理厂进行二级处理,最终排入永安溪。

2.废气:全厂工艺废气经分质分类收集预处理后,和废水站高浓度废气一并接入厂内RTO装置进行焚烧处理;危废贮存库废气收集后接入“水喷淋+氧化喷淋”废气处理装置;

废水站低浓度废气经收集后接入“碱喷淋+生物滴滤+碱喷淋”废气处理装置。

3.固废:分类收集,规范处置。危险废物须在规范的危废贮存库贮存,地面防渗,防风吹、日晒、雨淋。危险废物委托台州市德长环保有限公司等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4.对车间、设备进行合理布置,并采取一定的隔音降噪措施

5.做好厂内的地面硬化、防渗并加强维护,特别是对水站各单元、危废贮存库、储罐区和生产装置区的地面防渗工作。

6.环境风险防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环评结论表明,该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建成后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公示期为2025年6月6日至2025年6月17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处

联系电话:88819793  传真:88581184

通讯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白云山南路10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