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6月2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天台鑫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06-25 10:44 来源:行政审批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天台鑫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8000万标块多孔砖生产线项目

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三合镇塘下村

天台鑫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天台鑫云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6100万元,购置75型双级真空制砖机、5.6米中大断面隧道窑等设备,以建筑弃土、砂石加工废渣、河道清淤底泥、炉渣、页岩等为原料,采用隧道窑烧结工艺,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8000万标块多孔砖的生产能力。

 

建设单位按规定以张贴公告、网站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在整个过程中未收到反对意见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预处理,废气脱硫除尘废水和初期雨水经沉淀预处理,各类废水经预处理后可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天台县苍山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项目破碎、筛分粉尘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8mDA002排气筒排放;项目粗破粉尘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8mDA003排气筒排放;本项目点火、干燥、焙烧废气经石灰-石膏湿法脱硫+湿电除尘处理后通过42mDA001排气筒排放,并设置CEMS装置。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于屋顶排放。

3.固废:分类收集,规范处置一般固废暂存间做好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须在规范的危废贮存库贮存,危废仓库采取必要的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等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4.对车间、设备进行合理布置,并采取一定的隔音降噪措施

5.做好厂内的地面硬化、防渗并加强维护,从源头控制、污染防控、分区防控、应急响应、环境监测管理等方面加强对地下水环境、土壤环境的保护措施

6.环境风险防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环评结论表明,该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建成后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公示期为2025625日至202574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处

联系电话:88819793  传真:88581184

通讯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白云山南路10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