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6月2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天台县苍山化工园区整治提升项目)

发布时间:2025-06-23 16:48 来源:行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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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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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天台县苍山化工园区整治提升项目(苍山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台环建〔202520

2025623

见附件

公告期为2025623日至202572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台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椒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台环建〔2025〕20号(关于天台县苍山化工园区整治提升项目(苍山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