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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4-30 14:47 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与综合规划管理处
受理编号为20250430J006的三门县人民医院(三门县人民医院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辐射安全许可(重新申请)申请事项于2025年4月30日经台州市生态环境局批准。
一、辐射安全许可证内容
单位名称:三门县人民医院(三门县人民医院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海润街道泰和路15号
法定代表人:黎宏章
种类和范围: 使用Ⅱ类、Ⅲ类射线装置。
许可证编号:浙环辐证[J2065]
有效期至:2027年5月16日
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重新申请)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