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3月1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台州恒投工贸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03-11 10:05 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与综合规划管理处(行政审批处)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台州恒投工贸有限公司码头二期工程

浙江省三门县健跳镇北塘

台州恒投工贸有限公司

杭州希澳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台州恒投工贸有限公司已建一期码头为5000吨级(设5000吨级散货泊位和2000吨级散货泊位各1个),泊位总长度226m,宽25m。本次二期工程拟将现有一期码头改扩建成为23.5万吨级通用泊位并建设相关配套设施,并对码头前沿水域进行疏浚。

建设单位按规定以浙江省政务网网站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在公示过程中未收到反对意见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水:码头地坪冲洗废水及初期雨水经排水沟及码头面沉淀池收集进入后方陆域基地的沉淀池处理后回用。运输船舶产生的船舶含油污水经码头面集污池收集后定期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接收上岸处置。船舶生活污水及港区生活污水经码头集污池收集后泵入后方陆域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健跳镇污水处理厂。

2废气:本项目现有码头及后方陆域物流中心筒仓、搅拌站处均布置有布袋除尘器,项目扩建完成后装船机皮带头部设置密闭罩,在物料转运处设置导料槽、密闭罩和防尘帘;皮带机两侧及装船机行走段皮带机设置挡风板,其他区域皮带机廊道全封闭;装船机尾车头部、导料槽和出料漏筒等部位设置喷淋装置;门机料斗处设置喷淋装置;码头适当位置安装喷淋设施实施洒水抑尘,尤其是水泥卸船泊位。选用性能良好、污染较小的先进船舶,定期检修,燃料尽可能选用轻质柴油及其他优质清洁燃料油,以减少项目船舶废气的排放。

3固废:分类收集规范处置。船舶生活垃圾和港区工作人员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置。维护性疏浚土运至合法倾倒区。

4、噪声:在设计和设备采购阶段,充分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机械,对皮带机等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装置。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5、生态环境:合理安排码头工程的施工期,尽量缩短工期,以最大可能降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合理安排生态补偿和生态修复工作。严格落实环境监测计划。

环评结论表明,该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建成后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3月12日至2025年3月20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处

联系电话:88819793  传真:88581184

通讯地址:台州市椒江区白云山南路10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