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 首页 | 
 | 
 发布时间:2025-10-31 15:36 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与综合规划管理处 
 
 
一、建设项目情况
浙江宝盛塑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3月29日,位于浙江省天台县平桥镇花前大道9号。2025年8月31日,公司启动新厂区建设计划,于天台县平桥镇62省道与规划经四路西南侧新购工业用地,用地面积26733m2,计划投资30150万元,建设4幢3-4层生产厂房、1幢1层配套厂房、1幢6层研发楼(含局部地下室用于消防水池),新购置生产设备实施年产40万套透气两折门生产线项目。该项目于2025年8月5日已在天台县行政审批局备案,项目代码:2508-331023-89-01-209994。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为项目北面平桥镇人民政府(距离本项目厂界约48m)、项目南面下潘村(距本项目厂界约170m)等。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施工期: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由土地平整、土方填挖、物料装卸、车辆运输等造成;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日常的生活污水以及施工废水;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机械设备、施工作业和施工车辆等;施工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施工期各污染物采取合理的防治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施工期结束后影响将不存在。
2、运营期:项目废气主要为物料储存与卸料废气、投料废气、造粒废气、挤出废气、破碎废气、风刀清理粉尘、工件表面清洗废气、油墨调配废气、水性油墨印刷烘干废气、溶剂型凹印油墨印刷废气、光固化废气、注塑废气、溶剂型印刷设备清洗废气及危废贮存废气等;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固废主要为一般废包装材料、废包装桶、废清洗剂、废擦拭抹布、废水墨、废油墨、废树脂、废印刷版、废UV灯管、废稀释剂、清洗废液、生活垃圾等;噪声主要为各类风机、泵、压缩机、设备等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各污染物采取合理的防治措施后,可使各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施工期:施工期间对车辆行驶的路面实施洒水抑尘,每天洒水4-5次,可使扬尘减少约70%,同时,工地运输建筑材料车辆必须密闭化、严禁跑冒滴漏,装卸时严禁凌空抛撒。采取相应降尘措施后可降低施工期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施工场地内建设隔油池、沉淀池,施工机械设备和施工车辆冲洗废水经收集后由隔油池、沉淀池预处理,上清液回用于场内抑尘和建设施工;施工设备噪声均为偶发,时间不长,在需要安静的夜间不进行施工活动。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建筑垃圾须运输到指定的场所消纳等。
运营期:设备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印刷设备低浓度废水回用于同色号油墨稀释调配;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物料储存与装卸废气经筒仓顶部布袋除尘处理;投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造粒、挤出、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高浓度清洗废气直接进蓄热式催化燃烧装置(RCO);大风量低浓度调配、印刷等废气经"沸石转轮吸附浓缩"后,脱附出的高浓度气与高浓度废气一并进入"蓄热式催化燃烧装置(RCO)"处理,最终与RCO燃料废气通过1根排气筒排放。项目设备采购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风机、泵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振措施,并布设在隔声间内;废包装材料、次品等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分类、分区、密闭贮存,3.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运输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实现“零排放”,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各污染物采取合理的防治措施使各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浙江宝盛塑业有限公司年产40万套透气两折门扩建项目位于天台县平桥镇PTQ04-0102-02工业地块,经环评初步结论认为,符合相关规划及环保政策要求,环境风险可控,从环保角度可行。现公开征求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六、征求意见的内容
征求意见的对象、范围及主要事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有关团体和个人可就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对策或其他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相关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并说明理由。若需进一步了解项目相关信息,在本公告期限内,可移步至浙江泓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查阅相关环评文件。
公众意见反馈途径:公众可以以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浙江泓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宝盛塑业有限公司或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为更好地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浙江宝盛塑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总 联系电话:13967601818
单位地址:浙江省天台县平桥镇花前大道9号 邮编:317203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浙江泓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571-85351215
单位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申花路792号开物创新大厦1号楼803室 邮编:310000
3、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台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处联系电话:0576-88512099
地址:台州市椒江区白云山南路108号
征求意见的期限:2025年10月31日至2025年11月14日(信函以邮戳为准)。
信息发布单位:浙江宝盛塑业有限公司
信息发布时间:2025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