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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23 14:57 信息来源:区生态环境分局


《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公告

 

任周洪(公民身份号码33**************12):

我局于2024年8月12日依法对你作出《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台新环催字〔2024〕5号)。由于采用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该《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你应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台州湾新区(高新区)分局(地址:台州市椒江区甲南大道东段9号台州湾新区管委会1号楼510办公室,联系人:管先生,联系电话:0576-88909679)领取该《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逾期未领取的,即视为送达。

 

附件:《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台新环催字〔2024〕5号)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8月23日



《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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