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台州湾新区(高新区)分局2024年7月1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中垭)

发布时间:2024-07-17 16:34 来源:区生态环境分局


项目名称

环评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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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生产工艺为机加工、绕嵌线、焊接、抛砂、车外圆、浸漆(外协)、硅烷化、电泳、喷塑、喷漆(水性漆和油性漆)、检测等。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水: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进行预处理,处理达标后纳管进入台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工艺废水依托现有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纳管标准后排入污水管网

废气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通过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粉尘经密闭收集,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喷塑粉尘经收集后经三面围挡集气罩收集,经自带的滤筒除尘处理后接入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喷塑固化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高空排放;电泳废气、电泳烘干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经过“两级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水性漆喷漆废气经水帘除漆雾后与水性漆调漆废气、水性漆烘干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一起进入采用两级水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油性漆喷漆废气经水帘除漆雾后与油性漆调漆废气、油性漆烘干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危废仓库废气一起进入“一级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高空排放

固废:干式机加工边角料、焊渣、集尘灰(焊接)、废漆包线、废钢丸、废塑粉、废滤芯、废树脂和废RO膜、经规范化处理后的湿式切削金属屑出售综合利用;废布袋、集尘灰(抛砂)、硅烷槽渣、超滤液和超滤膜、漆渣、污泥、废切削液、废磨床泥、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其他废包装材料、废过滤棉、废催化剂、废活性炭、清洗废溶剂、隔油废油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噪声: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措施;合理布局生产设备的位置;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生产期间关闭门窗。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716日至2024723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台州湾新区(高新区)分局

联系电话:88909056  传真:88909919

通讯地址:甲南大道东段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