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台州市2024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通知 |
|
各县(市、区)、台州湾新区(高新区)生态环境分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对我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强化精准治污,根据《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27号)及有关要求,同时结合环境管理工作实际,制定了《台州市2024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其中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318家、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268家、噪声重点排污单位7家、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176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219家、环境风险重点管控单位330家,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加强对环境监管重点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附件:1.台州市2024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 2.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告知书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1日 |
打印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