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12-18 16:04 信息来源:大气与辐射环境处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天台县监测预报能力提升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 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平桥镇紫霄村张家井自然村 | 天台县气象局 | 新建1套X波段双偏振相控阵阵列天气雷达、自动气象观测站(二要素)、天气现象智能观测仪的建设、数据采集器的升级、信息基础支撑系统以及雷达配套土建设施。建设规模为1套X波段相控阵天气雷达、11套自动气象观测站(二要素)、15套天气现象智能观测仪、升级10套数据采集器。 | 建设单位承诺将严格落实报告书及批复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详见环评) | 项目运行期主要影响为电磁影响、固废和噪声影响;预防和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有:电磁防治措施:在站址附近处设围栏和电磁警示标志,不相关人员等不宜长期逗留;制定并实施电磁环境运行管理制度,加强设备的运行维护,必须定期检查雷达设备及附属设施的性能,及时发现隐患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确保雷达站安全可靠运行;雷达站建筑物控制高度要求应在当地规划部门备案,并由相关部门有效控制该范围内新建建筑物高度。噪声防治措施:采用低噪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设置基础减振。废水防治措施:生活污水依托附近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运;固废防治措施:危险废物即产即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6日(7个工作日)。
公告时间:2024年12月18日
联系人:台州市环境保护局大气与辐射环境处
联系电话:0576-88581162 0576-88581184(传真)
通讯地址:台州市经济开发区白云山南路108号
邮政编码:318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