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7月3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台州联化)

发布时间:2023-07-31 16:51 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与综合规划管理处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联化科技(台州)有限公司年产140LT442项目

浙江省临海头门港新区东海第八大道3

联化科技(台州)有限公司

浙江泰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化科技(台州)有限公司拟投资2660万元,在现有厂区实施年产140吨依林扎尼坦中间体2LT442)项目,利用在建A26车间,单独生产线,可实现销售收入9292万元,利税1331万元。

建设单位按规定以公司网站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在公示过程中未收到反对意见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水:已建有处理能力合计为3500t/d的废水处理设施,废水经厂内废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纳管标准后排入上实环境(台州)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最终排入台州湾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经规范化标准排放口排放。

2废气:车间工艺废气经分质分类预处理后接入废气总管,经厂内已建的末端RTO废气处理设施50000m3/h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废水站低浓废气经生物滴滤系统处理,废水站高浓废气接入RTO处理,废水站厌氧池废气经湿法除硫+火炬装置处理固废堆场低浓废气经次氯酸钠氧化+碱喷淋进行处理

3固废:分类收集规范处置。固废须在规范的固废堆场暂存,地面防渗,防风吹、日晒、雨淋。危险废物主要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其中部分废液由厂内废液焚烧炉处理,一般固废委托相关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4对设备进行合理布置,并采取一定的隔音降噪措施

5、环境风险防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环评结论表明,该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建成后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731日至2023810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处

联系电话:88819793  传真:88581184

通讯地址:台州市经济开发区白云山南路10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