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边督边改情况一览表(台州市第9批)

发布日期:2018-09-30 16:18 信息来源:督查整改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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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边督边改情况一览表(台州市第9批)

(第 9 批    2018 年 9 月 30 日)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所属县(市、区)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
10372椒江区开元路303-305号物道原味定制油烟扰民。台州经济开发区油烟9月22日,椒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经与台州市环境保护局集聚区(开发区)分局等部门进行沟通研究后,到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发现油烟处置设施不符合监测条件,立即要求整改,9月26日,会同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进一步检查、监测。经核查,该店厨房位于店面南侧,油烟净化器安装在厨房南侧外墙,炒菜产生的油烟废气经风机吸取后再经油烟净化器处理,通过饭店南侧油烟管道排入排水沟。现场检查时,该店正在经营,厨房内的2个灶台在作业,油烟净化器在运行,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于9月26日10:00后(正常营业期间)对物道原味定制餐饮店油烟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监测报告(台环监(2018)气字第261号)备注中显示,该油烟处置设施存在漏气现象,监测数据不做评价。属实1、9月28日,台州市椒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向椒江区物道原味定制餐饮店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停业整改,在2018年9月30日17时前按要求完成油烟处置规范化整改,并经监测达标方可投入营业。
2、进一步强化监管。一是通过加强对该店的巡查、抽查频次,持续关注该店的经营、整改情况,确保未按要求完成改造前不得投入经营;二是加强对辖区范围内的餐饮经营项目多部门联合巡查监管;三是加强对辖区范围内的餐饮经营项目的监管,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确保文明、有序、规范经营。
20373椒江区海门街道岩头村太湖路往北到底(椒江粮油储备库北面)建筑垃圾倾倒在良田上并把垃圾推平变成临时板房,使良田被破坏。台州椒江垃圾、其它举报人反映的地块位于椒江粮油储备库北面,滕云山南侧。经调查核实,该地块面积为1397.11平方米,其中约200平方米先采用建筑垃圾和石渣填埋,再浇筑水泥地;剩余区域用于堆放集装箱、移动板房和施工设施等,其地面上无建筑物和建筑垃圾。该地块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禁止建设区,地类为耕地,属违法用地,部分属实1.针对违法用地情况,海门街道办事处立即要求物主对该地块地面上的集装箱、板房等进行清理,物主已于9月22日完成清理工作。
2.针对耕地被占用现状,海门街道办事处于9月22日至9月24日,已完成现浇水泥地块的挖掘清运工作,9月27日已基本完成该地块复耕工作。
30375温岭市城东街道富日国际大酒店后面垃圾废品站臭气扰民,并存在火灾隐患。台州温岭垃圾信访件中提到的垃圾废品站实际为温岭市城东新友废旧物资回收站,该站主要回收废旧纸箱、塑料瓶及易拉罐等。9月21日现场检查时,该回收站正在回收废旧物资,站内堆有大量废旧物资,现场无明显臭气。该回收点现场仅有一个消防通道,存在明显消防安全隐患;厂房为简易铁棚,属违法建筑,现场无明显臭气。
反映人反映内容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城东街道办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当场对温岭市城东新友废旧物资回收站予以断电,并责令其立即清理回收的废旧物资,10月7日前搬离设备并自行拆除铁棚。10月8日城东街道办事处将对该回收站组织回头看,如该回收站仍未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城东街道将会同相关部门予以强制拆除。
40377温岭市大溪镇前溪村村部北边溪流的旁边得利塑料厂晚上生产,臭气扰民。台州温岭大气信访件中提到的温岭市大溪镇前溪村村部北边溪流的得利塑料厂,实际为温岭市潘郎得利塑料厂,主要从事塑料造粒生产。9月21日现场检查时,该厂未在生产,生产设备周边有聚氯乙烯、废塑料、塑料粒子等原料及产品堆放,厂区北侧的空地堆有原料用完后的废包装桶,废包装桶集中堆放由厂家回收。现场未发现有废水乱排现象。该厂前期存在夜间生产现象。经大溪镇人民政府核实,该厂部分厂房属于违法建筑,面积约300平方米。
信访人反映内容属实。
属实温岭市环保局对温岭市潘郎得利塑料厂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排污。大溪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该厂进行了查封,并责令该厂于10月7日前拆除所有生产设备,10月8日开始对该厂违法建筑部分予以拆除。
50378椒江区海门街道外沙路279号台州市椒江从众泡沫包装有限公司晚上噪声扰民,厂区有时有黑烟产生。台州椒江噪声、大气该信访件与0368号信访件一致。举报人反映系台州市椒江从众泡沫包装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泡沫制造项目生产。9月20日,接浙江省环保督察组交办的0368信访件后,椒江环保分局针对该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泡沫制造生产项目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责令该公司立即停产,对其生产配电箱进行查封,要求其拆除生产设备。本次检查时,该公司生产配电箱上的查封封条完好,未发现有生产迹象,不存在噪声扰民情况,未发现黑烟产生和排放现象。部分属实针对台州市椒江从众泡沫包装有限公司泡沫制造生产项目未批先产的行为,椒江环保分局于9月21日对其予以立案处罚。该公司已于9月25日基本完成生产设备拆除。
60380路桥区横街镇沙园工业区欧路莎东面的台州路桥雅柏诺洁具厂臭气扰民。台州路桥大气台州路桥雅柏诺洁具厂位于路桥区横街镇下云村,2006年2月24日经工商部门批准成立,名称为“台州市路桥雅柏诺洁具厂”,系普通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学明。该厂占地面积约为5000平方米,主要从事浴缸生产,该项目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环保部门审批。9月21日现场检查时,厂内建有电炉、喷漆台、真空泵、切割机、打磨机等生产设备,30名工人正在生产,生产工艺为亚克力板→电加热→模具成型→加固→拼接→喷漆→人工打磨→抛光→成品。现场未发现任何环保处理设施,打磨产生的少量废水直排污水管网;加固过程中胶水挥发产生的废气、打磨产生的粉尘、喷漆产生的废气和抛光产生的废气经车间内收集后未经任何处理通过高约12米的烟囱排放;固废为亚克力板成型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堆放在车间内。属实1、针对台州市路桥雅柏诺洁具厂未批先产问题,区环保分局已于9月21日进行立案调查,责令停止生产,依法查封配电箱,并对台州市路桥雅柏诺洁具厂拟处20万元罚款,对该厂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学明拟处5万元罚款。
2、横街镇人民政府已于9月21日依法拆除该厂的生产设备。
3、生产设备拆除后,该厂已办理普通仓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原厂房现作为放置浴缸及其生产原料仓库用房使用,备案号为201833100400000211。
70382温岭市泽国镇联树夹屿欧风路北面台州华峰泵业公司喷漆臭味扰民,厂区内违建别墅和铁皮房。台州温岭大气、其它信访件中提到的华峰泵业公司实为台州市华峰机床泵业有限公司,位于温岭市泽国镇夹屿村欧风路,主要从事机床冷却泵制造。9月21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现场检查时未发现生产性废水外排迹象。该公司有违章铁皮房约60平方米。  
反映人反映内容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温岭市环境保护局对台州市华峰机床泵业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排污,并对该公司和主要负责人林加何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分别罚款贰拾叁万捌仟肆佰元元和伍万元。2018年9月28日泽国镇人民政府组织回头看,该企业违章建筑已基本完成自拆,剩下的钢结构需安排吊车等大型机械进场。泽国镇人民政府将统筹安排组织拆除。
80385(*)黄岩区东城街道王西村台州科技学院北面到王东村原化工厂位置地下十几米处有化工垃圾填埋(王西村老一辈都知道),台州科技学院右手面靠江处原罗道友塑料厂租给一家旧塑料加工厂,废水直排到河里。台州黄岩垃圾、水1、位于黄岩区东城街道王西村的台州科技学院北面到王东村原化工厂位置为原王西化工区区块。该区块的化工企业于2006年已全部关停搬迁。搬迁后,王西村将厂房用于租赁经营,主要从事仓储,商业经营,塑料制造,机械模具等行业经营生产。
1.1、黄岩区在环境隐患排查时发现永宁江王西段江堤内有疑似工业固体废物堆放,2017年6月启动永宁江江堤内遗留固废的堆放场地整治,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永宁江江堤内遗留固废场地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于当年11月完成报告编制及专家评审。2018年1月,委托开展永宁江王西段江堤内遗留固废场地土壤治理与修复工程方案编制; 3月,完成方案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8月,完成项目可研报告评审; 9月底前,将组织专家进行招标文件论证。该治理工程工期约270天,预计将在2019年12月完成施工。
1.2、黄岩区高度重视原王西化工区块的污染治理,在启动永宁江江堤内遗留固废堆放场地整治同时,积极推进该地块的污染防治工作。一是严格根据台州市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工作要求,全面推进该区块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力争年内全面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二是已委托开展该区块土壤环境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下阶段,我区将加快完成土壤环境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及专家评审工作,根据调查结论和用地规划开展后续管控工作。
1.3、此外,黄岩区已将王西村列入“城村双改”。
2、旧塑料加工厂名为郑外林塑料粉碎加工场,无工商营业执照,租用罗道友塑料厂(即台州市双兔工贸有限公司)部分厂房。2018年5月,东城街道在开展环境整治行动中,对郑外林塑料粉碎加工场予以关停取缔。9月21日现场核实时,加工场未在生产,场内仅有两台废弃设备(粉料机和分选机)堆放,已切断电源,场内无原料和产品堆放,不存在废水直排到河里现象。
部分属实1、根据《永宁江王西段江堤内遗留固废场地土壤治理与修复工程方案》,立即启动永宁江王西段江堤内遗留固废清理和场地土壤治理与修复工程,争取在2019年底完成工程项目。
2、9月21日下午已完成塑料粉碎加工场废弃的两台设备清空。
90386路桥区西路桥大道888号金迪汽修喷漆废气扰民。台州路桥大气台州市路桥区金迪汽车维修服务有限公司面积约480平方米,主要从事机动车维修、代办汽车上牌、年检服务。该公司汽车维修服务项目已于2017年12月22日备案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号为201733100400000272。2018年9月21日现场检查该公司正在进行汽车维修服务,烤漆房内有喷漆工序,现场有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设施,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里备案的设施一致,现场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路桥区环保分局已经委托区环境监测站于9月21日下午对该公司的喷漆废气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达标。同时,相关工作人员对该公司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合法性进行了核实,核实发现该公司1.周边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6月29日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公布)中所列的敏感区;2.生产区域小于5000平方米;3.备案时间在2017年7月--2018年4月之间,均符合当时备案条件。
部分属实1.要求企业加强日常环保管理,完善各项环保制度,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2.下阶段,路北街道办事处、路桥区环保分局等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该区块监管力度。
100388天台县三合镇洪三功能园区(下坊村东北)的坤荣橡胶有限公司臭气影响周边环境,污水直排,周边鱼塘内有鱼死亡,废轮胎堆放在土地上。台州天台大气、水、其它经调查核实,该企业环保手续齐全,距离企业约500米的鱼塘未发现死鱼现象。2018年9月21日,天台县环境监测站对企业雨水总排口及投诉人反映的鱼塘采样监测,从监测结果看,企业雨水总排口达到地表水III类标准,鱼塘达到地表水IV类标准。由于检查当天企业处于停产状态,无法对废气进行监测,但在2018年4月,天台县环境监察大队委托台州科正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废气进行监督性监测,监测报告结论:对照《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以及《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天台坤荣橡胶有限公司本次监测达标。由于检查当天企业处于停产状态,无法对噪声进行监测。
1、企业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废气喷淋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内隔油池、化粪池等预处理后纳入园区污水管网。废气喷淋产生的废水经沉淀过滤后回用至胶粉混合工序,废气喷淋废水处理系统所在区域现场存在跑冒滴漏现象。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水、循环冷却水管线布置较凌乱,没有明确废水类型和废水走向,部分废弃管路未及时拆除。
2、企业废气主要包括:破碎粉尘、搅拌废气、炼胶废气等,其中,11台搅拌机配备1套风量约为48000m3/h的“喷淋+活性炭吸附”的处理装置;7台硫化机配备1套风量约为23000m3/h的“喷淋+活性炭吸附”的处理装置;5条炼胶生产线共配备2套风量约分别为48000m3/h和57000m3/h的“喷淋+活性炭吸附”的处理装置。细碎、磁选工序为流水线操作,集气罩覆盖区域偏小,现场其中一个废气收集罩与废气收集管连接不到位,管径偏小。经查阅资料,该企业废气运行台账记录较全。
3、企业固废主要包括:废旧轮胎、废胶料、废包装材料、收集的粉尘、废活性炭、生活垃圾等。厂内建有一间面积约为30平方的危险固废堆场,堆场内暂存有3吨废活性炭。废活性炭等危废委托台州市德长环保有限公司处置。厂区外建有面积约450平方米的原料固废堆放场,露天堆放,比较杂乱。
部分属实1、近期应急措施
(1)、天台县环保局对该企业存在的“对暂不利用的工业固废未按规定采取措施”行为予以立案查处;9月26日对天台坤荣橡胶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对该企业处罚人民币4.6180万元。
(2)要求该企业按照台州市环科院专家提出的整改意见立即进行整改,于2018年10月20日之前将整改完成情况报送县环保局和三合镇人民政府。
(3)责令企业停产整改,整改未完成前不得投入生产。在企业投产后,及时对其实行后督察,进行监督性监测,公开监测结果,在污染物各项指标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正式生产。
2、长效措施
(1)要求企业根据“污水零直排园区”建设要求,逐条对标,并深入销号整改,持续不断提升污染防治水平。
(2)要求企业引进专业环保管理人员,加强日常环保管理,提升企业整体环保意识。譬如引进“环保管家”等第三方管理机构进行专业化管理。
(3)要求企业增加自行监测频次,对废气处理设施的有效性进行定期评估,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4)加大对该企业的监管力度,增加监督性监测频次,并将该企业列入双随机检查的名录库。
1103891、路桥区横街街道沙园工业区雅诺洁具公司没有环评,厂内垃圾乱堆放,污水、臭气影响周边环境;2、路南街道竞争村竞宏线厂内存在“厂中厂”现象,疑无手续执照。台州路桥其它、垃圾、水、大气1、路桥区横街街道沙园工业区雅诺洁具公司与省环保督察组交办的同批次0380号信访件为重复举报,即台州市路桥雅柏诺洁具厂,详见0380号公示内容。2、路南街道竞争村竞宏线厂内存在厂中厂与省环保督察组交办的0346号信访件为重复举报,详见9.29日办结公示。部分属实/
120390信访人对0083(三门县海游街道春江花园小区6幢一单元1501室章海滨住户家的中央空调一体机和空气能热水器夜间噪声影响邻居休息)查处结果不满意。信访人认为1、噪声监测过程中只对空调制冷时进行监测,而未对地暖使用时的噪声进行监测;2、认为监测标准不适用,该处为居民小区,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中规定的1类标准,而非2类标准;3、按公开的查处结果,综合执法局已于9月14日要求该户户主搬移空调外机等,但至今,该户户主仍未有任何整改迹象,信访人认为该户主存在拒不整改迹象。台州三门其它经核实,0390信访件和0083信访件反映为同一件事情,即海游街道春江花园6幢一单元1501室章海滨住户家的中央空调一体机和空气能热水器夜间噪声影响邻居,2018年9月4日,三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委托台州三飞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为Leq 54.5分贝,L10 55.0分贝,L50 54.4分贝,L90 54.0分贝,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中规定2类标准要求的夜间50分贝。同时,2018年9月14日,三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海游街道于当日中午12点到达现场,再次督促户主整改,要求其联系厂家对空调外机和空气能热水器进行检修,减少噪声污染,做到达标排放。并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限其于2018年10月14日17时前将空调外机运行产生的噪声降到标准值。2018年9月21日,三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0390的交办件后,赶赴现场与户主再次对接,实地踏勘了解到,该户主已联系厂家,于9月15日厂家已安排技术人员对设备进行检修,户主还联系了杭州汉克斯隔音技术工程有限公司,由该公司制定降噪初步方案,并购买减震器,将通过安装减震器、隔音设备等方式来进一步降低噪音,达到噪音排放标准,整改将于10月14日前完成。同时,对信访件反映的春江花园噪音监测标准问题,该区块受让人为钱江置业有限公司,区块位置三门县大湖塘新区C02-0407地块(湫水大道东侧),用地性质为商业、住宅。周界噪声排放执行《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的2类标准。关于信访件反映的“要求该户户主搬移空调外机等”的情况,由于工作人员操作失误造成,目前已对该信访件公开的信息进行更改,并在中国三门网(http://www.sanmen.gov.cn)公开。部分属实督促该户户主尽快推进整改措施的落实,待该户主整改后,三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立刻安排执法人员对空调外机和地暖噪音进行检测,确保整改到位。同时,我县将进一步加强对城区噪音动态监管,做到早发现、早处置。
130391温岭市大溪镇岗上村岩山岭工业区旁的谢梅清塑料造粒作坊,生产时间为晚上8点至凌晨5点,臭气扰民,白天不生产。台州温岭大气信访件中提到的温岭市大溪镇岗上村岩山岭工业区旁的谢梅清塑料造粒作坊,实为林梅青经营的塑料造粒加工点。9月21日现场检查时,该厂未在生产,现场有明显生产痕迹。未发现该厂有生产性废水排放痕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未经处理无组织排放。经核实,该加工点厂房全部为违法建筑,面积约为300平方米。
反映人反映内容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温岭市环保局对林梅青塑料造粒加工点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排污。大溪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该加工点进行了查封,并责令其于10月7日前拆除生产设备,10月8日开始对该加工点全部违法建筑予以拆除。
140393温岭市箬横镇75省道往椒江方向靠近东部新区(红星村和山东村交界),有一个占地约100亩的露天垃圾堆场,臭气扰民,且气温高的时候会发生自燃,焚烧废气对空气质量影响较大。台州温岭垃圾、大气信访件中提到的露天垃圾堆场实为箬横镇垃圾填埋场,位于箬横镇东红村,四周均为农田,占地面积约75亩,是1995年至2015年期间箬横镇租用村集体土地用于全镇生活垃圾填埋而逐步形成的。2016年2月,箬横镇对该垃圾填埋场进行了封场,不再接收生活垃圾。目前,场内生活垃圾堆放量总计约20万立方。9月21日现场检查时,垃圾填埋场内有挖机正在对陈年垃圾进行挖掘,污水车在抽运污水,场内未清运部分被植被覆盖,周边无居民区。2018年以来,该垃圾填埋场内无发生自燃现象。
反映人反映内容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温岭市已开始对箬横镇垃圾填埋场内垃圾进行分拣,并逐步将可燃烧垃圾清运至温岭绿能新源有限公司进行焚烧处置。鉴于目前温岭市垃圾焚烧场、垃圾填埋场已满负荷运行,目前难以大批量清运焚烧,待东部垃圾焚烧发电二期工程2019年6月份试运行后将加快清运焚烧速度,确保在2020年9月前完成污水清运和垃圾分拣清运工作。当前,温岭市已落实专人负责垃圾填埋场管理工作,防止发生新的偷倒垃圾现象。
150394椒江区商业东街景元路176号店面开设有一家宠物店,该宠物店提供寄养服务,夜间噪声扰民;2、178号的2楼有一家宠物店,该宠物店臭气扰民。台州椒江噪声、大气1.举报人反映的位于椒江区商业东街景元路176号的宠物店系萌宠宠物店,工商注册登记名为台州市椒江哆莱咪宠物用品店,主要经营宠物用品批发、零售。经调查核实,该店内圈养着1只小型贵宾犬。该小型贵宾犬已办理宠物免疫证,取得家犬免疫牌。该店圈养动物可能会有一定的噪声产生。
2.经调查核实,举报人反映的位于椒江区商业东街景元路178号2楼的宠物店实际为个人家养猫行为,不对外经营。现场检查时发现178号2楼的房屋内共圈养了8只宠物猫,现场有些许臭气。
部分属实1.海门街道办事处责令台州市椒江哆莱咪宠物用品店加强日常管理,尽量避免发生宠物噪音扰民现象。
2.海门街道办事处责令178号2楼的物主加强日常卫生保洁和管理,控制圈养宠物数量,尽量避免发生臭味扰民现象。
160395黄岩区头陀镇山头姜村靠山边有两栋铁皮违章建筑,分别有一家喷漆厂和一家塑料厂,上述两家企业臭气、噪声扰民。台州黄岩其它、大气、噪声2家企业实为台州市黄岩超崴车灯加工厂的塑料注塑车间和表面镀膜车间,经营范围包括车灯、塑料制品加工、日用品销售。加工厂租用台州市黄岩福欢家庭农场建筑,该农场于2014年12月报经区国土局批准建设设施农用房,2017年擅自将设施农用房建筑出租给台州市黄岩超崴车灯加工厂从事电瓶车车灯制造项目。该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许可,已投入生产,生产过程中主要污染物为注塑机注塑、灯件滚漆、烘干、纸箱印刷过程中挥发的废气,未建废气环保处理设施,所产生的废气在车间无组织排放。该厂的噪声主要来源于车间生产设备注塑机。现场检查时,该厂未在生产。属实1、9月21日,头陀镇当场对台州市黄岩超崴车灯加工厂断电,同时确保10月6日前腾空厂房,做到“两断三清”。
2、黄岩区环保局对台州市黄岩超崴车灯加工厂因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许可已投入生产和废气未经处理无组织排放的违法行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停止建设,予以立案查处并处罚款。
3、台州市国土资源局黄岩分局将吊销该设施农用房用地批准文件,并责令台州市黄岩福欢家庭农场恢复土地原状。
170398温岭市大溪镇双林村的欧隆泵业喷漆废气影响周边居民,无环保相关手续。台州温岭大气、其它信访件中提到的欧隆泵业,实际为欧隆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水泵制造。9月21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喷漆废气、烘道烘干废气、生物质燃烧废气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接顶排放,浸漆车间的烘干废气和浸漆废气无组织排放在车间内,现场无生产性废水外排痕迹。反映人反映内容属实。属实温岭市环境保护局对欧隆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企业立即停止排污,并对欧隆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张建军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分别罚款贰拾陆万壹仟贰佰肆拾捌元和伍万元。大溪镇人民政府当场对该公司进行断电查封。目前,该公司已处于停产状态。
180401温岭市城东(西)街道中华北路乾宫娱乐会所晚上噪声扰民。环保局、行政执法局就噪声问题互相推诿。台州温岭噪声、其它信访件中提到的乾宫娱乐会所实际为台州乾宫精英娱乐会所(普通合伙),主要经营内容:KTV。2018年9月21日夜现场检查时,该会所正在营业,执法人员在会所场外(10米范围)及西侧翡翠花园均听不到KTV声音。当晚因下雨,不符合监测条件,温岭市环境监测站未对其经营场所边界开展噪声监测。9月26日夜重新安排监测,根据温岭市环境监测站9月27日监测报告显示,噪声达标。反映人提到的环保局、行政执法局就噪音问题相互推诿一事,经浙江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查证,关于台州乾宫精英娱乐会所噪音举报件从2017年1月1日至今仅有1件,交办时间为2017年8月23日,2017年8月25日城西街道办事处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调处,该信访件得到妥善处置,后续该会所无噪声投诉件,不存在部门之间相互推诿。
反映人反映内容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温岭市将加强对台州乾宫精英娱乐会所的日常监测和巡查监管,督促该会所做好隔音降噪设施的维护,确保其在营业过程中噪声不扰民。同时督促该会所加强日常管理,做好客人安抚工作,尽量避免生活噪声扰民现象的发生。
190405黄岩区院桥镇牛际村公墓(庙旁边)有一家塑料厂,水洗废水直接排放,噪声扰民。台州黄岩水、噪声塑料厂为允策电缆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塑料电线、电缆制造;金属拉丝加工,主要从事塑料电线制造。
公司建筑为违章建筑,且未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在生产,有生产痕迹。主要污染物有注塑时产生的有机废气和收线、卷线时产生的噪声。对距厂北面约10米居民有一定的影响。无工艺性废水产生,现场无水洗工序,生产时主要有冷却水,该冷却水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纳入农村污水管网。
部分属实1、9月21日,院桥镇对允策电缆有限公司下发《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催告书》,责令该公司9月30日前腾空,10月8日前自行拆除,到期未自行拆除,院桥镇将于10月8日开始强制拆除。
2、黄岩区环保局对该公司塑料电线制造项目未经环保部门许可和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违法行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停止建设,予以立案查处并处罚款。
200406温岭市泽国镇茶屿工业区西城路温岭市家友电器厂无环评,厂房违建,另该厂部分厂房出租给喷塑厂,喷塑废气直接排放,臭气扰民。台州温岭其它、大气信访件中提到的温岭市家友电器厂位于温岭市茶屿空压机园区内,主要从事电风扇制造。9月21日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在生产,该厂产生的废气无组织排放,铁屑经收集后统一出售。经核实,该厂厂房进门通道、进门右侧通道、进门左侧通道上面均搭有违法建筑,共约350平方米,其它建筑为合法建筑。信访件中提到的喷塑厂实际为温岭市好力金属表面处理厂,主要从事金属表面处理。9月21日现场检查时,该厂未在生产。因该厂项目报批内容为两条电泳线,而厂内只建有一条电泳生产线,不符合环保验收的条件,目前该厂已停止生产准备再建一条新的生产线,待环保“三同时”验收通过后再重新启动生产。
反映人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温岭市环境保护局对温岭市家友电器厂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排污,并对该厂和主要负责人周夏青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分别罚款贰拾伍万柒仟陆佰元和伍万元。泽国镇人民政府责令该厂在2018年9月27日前自行拆除厂区违法建筑,逾期未拆除,泽国镇人民政府将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强制拆除。2018年9月28日泽国镇人民政府组织回头看,该企业违章建筑尚未拆除。因其结构属于钢结构,需大型机械进场,泽国镇人民政府将统筹安排组织强制拆除。温岭市环境保护局对温岭市好力金属表面处理厂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排污,并对该厂和主要负责人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分别罚款贰拾柒万捌仟柒佰贰拾元和伍万元。
210407三门县健跳镇海滨船厂边的九业矿业,粉尘、噪声影响周边居民。台州三门扬尘、噪声经核实,信访件反映的“九业矿业”全称为台州九业矿业有限公司,位于三门县健跳镇健农村高湾山。2018年9月21日,三门县环保局、健跳镇对台州九业矿业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时该企业未在生产,现场未发现噪声扰民现象。该企业主要从事石料破碎加工,主要污染物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破碎粉尘、输送带粉尘等,其配套环保处理设施未建设完全。厂区一级破碎生产工段未做密封,一级破碎粉尘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二级破碎、振动筛建有密封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沉降于密封棚中;输送带配套建有水喷淋降尘装置;物料堆场露天堆放,部分扬尘无组织排放。同时该企业碎石加工生产项目未经环境主管部门审批,擅自开工建设并建成,且需配套建设环保处理设施未建成即投入生产,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部分属实1.针对台州九业矿业有限公司未批先建,违反“三同时”的违法行为,三门县环保局于2018年9月21日现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厂立即停止生产;并于9月22日对其依法立案查处,于9月27日下达责令石料破碎项目停止生产,罚款200000元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2、由三门县键跳镇对台州九业矿业有限公司进行断电处理。截至2018年9月27日17时,该企业厂区已全面断电。
220409椒江区前所街道横西村的台州市启光眼镜厂有限公司,废气扰民,污水乱排。台州椒江大气、水举报人反映的系位于椒江区前所街道横西村沿汾路东侧的台州市启光眼镜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眼镜、塑料制品制作加工。经调查核实,该公司已于2015年通过椒江区眼镜行业专项整治,主要有喷漆工序、抛丸工序等。2018年9月初,企业自行拆除抛丸机和压滤机,喷漆车间保留有3台喷漆台且已建有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本次检查时,该公司未在生产,也未发现污水直排现象,但排放的废气对周边环境仍有一定的影响。部分属实9月21日,椒江环保分局现场查封了台州市启光眼镜有限公司喷漆车间的配电箱。该企业于9月22日自行拆除了3台喷漆台。
230410临海市古城街道两水村汇墅路227号的浙江力高泵业有限公司喷漆臭气扰民,污水直排,影响周边环境。台州临海大气、水9月21日上午,联合执法组对该公司进行检查,情况如下:
该公司机加工车间在生产,喷涂车间未生产。主要设备有:车床、铣床、钻床、电焊机、水帘喷台等。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材料→下料→切割→机加工→喷涂→装配→成品。主要污染物为喷涂工序产生的废气及废漆渣、职工生活污水,水帘喷台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涂工序建有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采用“水帘除漆雾”+“喷淋塔吸收”+“UV光催化”处理工艺;废漆渣与浙江金泰来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危废处置协议。职工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再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未制定环保管理制度和污染物处理操作规程,处理设施操作台账记录不完善。
部分属实1. 临海市环保局于9月21日对该公司下达督查意见书:责令该公司9月28日前制定环保管理制度和污染物处理操作规程,落实专人负责,并完善处理设施操作台账记录;整改情况于9月30日前上报临海市环保局。
2. 待该公司喷漆工序恢复生产时,临海市环境监测站组织对其进行采样监测,视监测结果再作相应处理。
3. 责成临海市环保局、古城街道办事处加强对企业的日常管理,一旦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240411路桥区金清镇黄琅分水盐场的台州市兴邦金属有限公司使用化工原料制造产品,造成空气污染,臭气熏天。台州路桥大气台州市兴邦金属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海绵制造项目。该公司年产海绵12万立方及其他制品项目已报批,废水、废气已自行验收,目前还未报备生态环境部备案。该公司于8月取得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噪声、固废)(浙科达检〔2018〕验字第076号)并召开了验收会,现处于报告修改阶段。9月21日现场在生产,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未闻到明显臭味,主要生产原料为甲苯二异氰酸酯(TDI)、聚合物多元醇、聚醚多元醇、碳酸钙,工艺为配料(部分导热)—搅拌—配料—存储—发泡—切割。发泡成型废气、乙醇经收集后再采用光催化氧化和活性炭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区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对该公司的废气处理设施排放口采样两频次、厂区大门口、生产车间西南面围墙、生产车间西北面围墙环境空气各采样一频次。经检测,废气未超标。部分属实(一)要求企业加强环保制度管理,严格按照环评标准执行,加强自身责任意识、环保意识。
(二)废气处理设施严格按照废气处理设施设计方案执行,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三)下阶段,路桥区环保分局、金清镇人民政府将加大对该公司的日常环保监管,确保该公司废水废气达标排放。
250412(*)温岭市箬横镇下朱村的温岭永慧包装有限公司油墨桶乱丢河边,污水直排,没有环评,影响周边环境。台州温岭其它、水信访件中提到的温岭永慧包装有限公司,位于温岭市箬横镇下朱村(原蘑菇房),主要从事包装装潢生产。9月21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使用的水墨桶堆放在水墨印机旁,车间无明显异味,现场未发现有露天堆放和乱丢河边现象。该公司产生的废水墨桶、废渣由油墨生产厂家回收。该公司厂房北侧建有一套水墨清洗废水处理设施,现场未发现有生产性废水直排痕迹。该公司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未接入下朱村污水管网直接排往外环境。
反映人反映内容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温岭市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排污。箬横镇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对温岭永慧包装有限公司进行了断电处理,目前该公司已自行拆除所有生产设备并腾空生产厂房。
260414椒江区工人西路与绿园路交叉路口的一家染色厂,污水直排,臭气熏天,晚上加工生产噪声扰民。台州椒江水、大气、噪声举报人反映的是“椒江区工人西路与绿园路交叉路口的一家染色厂”。9月21日上午,葭沚街道会同椒江环保分局对工人西路沿线进行排查。经现场实地调查:1.椒江区工人西路沿线各交叉支路无“绿园路”这条道路;2.类似谐音的学院路、桔园路与工人西路交叉口均没有发现染色厂。同时椒江区工人西路沿线也没有发现染色企业及类似企业。不属实/
2704151、椒江区下陈街道下洋潘村“五水共治”工程(政府拨款288万)偷工减料,存在质量问题,导致管道堵塞,污水直排。台州椒江其它、水举报人反映的是位于椒江区下陈街道下洋潘村。该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于2014年9月开始施工,2015年2月完成竣工。施工过程中因涉及200多米主管网铺设与道路开挖,由于部分村民不同意,经协商后决定利用原有排水排污管网进行截污。2017年5月,原有排水排污管网出现渗漏、堵塞等现象。2017年8月中旬全面完成整改,整改后,已无渗漏、堵塞情况。经现场对该村排污管网和检查井的详细排查,并走访农户了解情况,未发现举报人所反映的“管道堵塞,污水直排”等质量问题。不属实/
280419玉环市沙门镇玉环涛海贸易有限公司,私自占用沙门镇滨港工业城的国有土地,非法搭建石子加工厂,运输车辆无牌照,整天尘土飞扬,砂石横飞,夜间进行海盐淡化加工,将洗砂的泥浆偷排大海,污染环境。台州玉环其它、扬尘、水1、私占滨港工业城国有土地8亩;2、私自搭建违章建筑150平方米。3、未经环评报批,擅自投入石子加工和海盐淡化;4、存在无牌运输车;部分属实1、9月21日,玉环市环境保护局下发环境违法行为改正决定书,责令其改正未建污染防治设施,擅自投入海沙淡化及石料加工生产等环境违法行为。
2、9月21日,玉环市环境保护局以未验先投为由对其立案查处,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拟处罚款人民币贰拾壹万贰仟叁佰贰拾元整。
3、9月21日,沙门镇人民政府对其采取停电停产等措施,开始拆除违章建筑,于9月26日拆除完毕。
4、龙溪交警中队对无牌车辆进行暂扣。        5、沙门镇人民政府责令其于10月8日前清空砂石堆,并退还非法侵占国有土地。
290420天台县三合镇104国道东100米厂区的第三幢建筑内(原系天台县雅婷橡塑制品厂)污染严重,未取得相关环保手续。台州天台其它经实地走访和资料查阅:李爱娟橡胶门垫加工点2018年9月6日搬进生产设备,9月10日开始投入试生产。2018年9月21日下午,现场检查时,该加工点处于停产状态,但车间内有明显的生产痕迹。该厂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再生胶)——密炼(胶块)——开炼(橡胶薄片) —— 合成——成品。主要设备为炼胶机1台、密炼机1台、压机7台(其中1台未安装)。主要污染物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该加工点没有环评审批手续,没有环保处理设施。部分属实1、9月21日,天台县三合镇人民政府责令李爱娟橡胶门垫加工点三日内设备搬离,实施“两断三清”(两断:断水、断电;三清:清原料、清产品、清设备)。截至9月23日,车间内生产设备清理完成。
2、9月21日,天台县环境保护局对李爱娟橡胶门垫加工点立案查处,切断其生产用电并张贴封条。9月26日对李爱娟橡胶门垫加工点作出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对该加工点处罚人民币20.4752万元 。
300421临海市杜桥镇南工业发展区东海第一大道32号的公司使用燃煤锅炉,污水直排。台州临海其它、水9月21日上午,联合执法组进行现场检查,情况如下:
现场检查时,分切、模切工序在生产,其他工序未生产。主要生产设备有:五层纸板生产线1条、三色印刷开槽机1台、水印开槽机1台、手动钉箱机9台、平压压痕切线机4台、裱胶机1台、自动制浆糊系统1套等设备。主要生产工序为:玉米淀粉、硼砂、片碱→制胶→单面机→烘干→分切(→印刷→裱胶)→模切→钉箱→检验。无生产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至污水处理厂。上述工艺、设备、三废处理设施与承诺备案相符。
经查,该公司现处于试生产期间,无燃煤锅炉,但建有一台2蒸吨/小时燃油(气)锅炉,承诺备案内容未明确蒸汽来源。该公司前期采用厂外蒸汽供热,近期受蒸汽管道改造提升和供热不稳定的影响,建设了一台2蒸吨/小时燃油(气)锅炉,公司负责人解释该锅炉作为备用,尚未投用,检查当日未运行。
部分属实1. 临海市环保局对该公司违反承诺备案书建设一台2蒸吨/小时燃油(气)锅炉进行立案查处,已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责令停止燃油(气)锅炉建设,拟处罚款9000元。
2. 临海市环保局下达督查意见书,责令企业及时报备手续,未完备相关手续前不得使用燃油(气)锅炉。
3. 临海市环保局责令企业必须严格遵守承诺备案的内容,加快环保“三同时”验收工作。
310422临海市永丰镇乔阳村的上洋坦坑江管溪水受上游污水直排污染,直接影响下游村庄2000多人的生活用水。台州临海9月21日上午,联合执法组对永丰镇桥阳村上洋坦坑及下游进行现场检查,情况如下:
1. 上游污染源情况:
(1)生活污染情况:桥阳村上洋坦坑上游只有江溪村1个行政村,共8个自然村,人口约1500人,该村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于2015年建成,建有4个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终端,分别为1号60吨/日,2号20吨/日,3号60吨/日,4号20吨/日,合计处理能力160吨/日,均采用A2O微动力处理工艺,设计排放标准为一级B,委托浙江浙大水业有限公司运维。全村农污管网全覆盖。检查时4个终端均在运行,现场目测终端排放水质较为清澈。
(2)畜禽养殖污染情况:上洋坦坑上游只有一家养殖场,名为永丰天海畜牧养殖场。该养殖场属规模上养殖场,于2018年6月经临海市农林局畜牧兽医局审批,审批限养量为800头,目前存栏量约200头。该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于2018年5月通过网上备案(201833108200000108)。场内所产生的沼液全部外运,污水不外排。
(3)工业污染情况:经排查,上洋坦坑沿线无工业企业。
(4)上洋坦坑上游河边江溪村有个别农户的废弃草坑内有积水,雨天存在外溢现象。
2. 上洋坦坑下游村庄生活用水情况调查:
(1)桥阳村共人口561人,目前生活用水采用村级自供水(抽取水井水)模式,该村已列入2019年方溪水厂三级管网延伸规划,主管网已于2013年铺设至桥阳村村口。该村于2015年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2)下村距桥阳村约400米,共有人口470人,全村采用方溪水厂集中供水模式。
3. 水质监测情况:
9月23日上午,临海市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对上洋坦坑上游的4个农污终端出水、上洋坦坑下游末端及桥阳村水井进行抽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1号、3号、4号终端出水各项目均达标,2号终端出水总磷、氨氮项目超标。上洋坦坑下游末端、桥阳村水井项目均达标。
部分属实按照即知即改的要求,联合执法组进行了以下处理:
1. 永丰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对江溪村沿河发现的四处草坑进行清理,已于9月23日下午拆除完毕。
2. 责成永丰镇人民政府、临海市农办加强对江溪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监管;责令浙江浙大水业有限公司10天内查明2号终端出水不达标原因,落实整改措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3. 责成永丰镇人民政府、临海市农林局加强对天海畜牧养殖场的日常监管,确保规范养殖。
320423台州市路桥区蓬北大道2430号利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在非化工园区大量使用化工原料生产海绵制品,臭味刺鼻、空气污染。台州集聚区大气该公司建设海绵发泡生产线1条,火焰复合生产线1条,海绵圆盘平切机3台,拌料机1台,拌料机、海绵发泡生产线以及火焰复合生产线建有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为水喷淋+低温等离子,建有密闭的危废堆场位于生产车间一层西北角;建有原辅料堆放仓库,位于车间一层西北角。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搅拌机、海绵发泡生产线均在使用,有工人正在从事搅拌、发泡等作业,配套建设的废气处理设施在运行,一楼的危废堆场内堆放有废海绵,原辅料仓库内堆放有聚醚多元醇等原辅材料,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采样人员对该公司废气总排口进行采样。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2018年9月27日出具的监测报告(台环监(2018)气字第263号)显示,利仕达公司废气总排口监测的污染项目粉尘指标为<20mg/m3、非甲烷总烃指标为1.04mg/m3、臭气浓度指标为977,均符合相应国家标准。不属实1、要求台州市利仕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加强管理,定期维护废气处理设施,做好相关台账记录,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2、强化对该企业的监管力度,对该区域开展不定期巡查,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330424台州市临海市杜桥镇南工业发展区东海第一大道32号台州市方华包装有限公司,该公司使用燃煤锅炉,污水直排,环评与实际不相符。台州临海水、其它该交办件与9月21日同批交办的0421号举报对象、内容相同。
9月21日上午,联合执法组进行现场检查,情况如下: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分切、模切工序在生产,其他工序未生产。主要生产设备有:五层纸板生产线1条、三色印刷开槽机1台、水印开槽机1台、手动钉箱机9台、平压压痕切线机4台、裱胶机1台、自动制浆糊系统1套等设备。主要生产工序为:玉米淀粉、硼砂、片碱→制胶→单面机→烘干→分切(→印刷→裱胶)→模切→钉箱→检验。无生产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至污水处理厂。上述工艺、设备、三废处理设施与承诺备案相符。
经查,该公司现处于试生产期间,无燃煤锅炉,但建有一台2蒸吨/小时燃油(气)锅炉,承诺备案内容未明确蒸汽来源。该公司前期采用厂外蒸汽供热,近期受蒸汽管道改造提升和供热不稳定的影响,建设了一台2蒸吨/小时燃油(气)锅炉,公司负责人解释该锅炉作为备用,尚未投用,检查当日未运行。
部分属实1. 临海市环保局对该公司违反承诺备案书建设一台2蒸吨/小时燃油(气)锅炉进行立案查处,已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责令停止燃油(气)锅炉建设(生产),拟处罚款9000元。
2. 临海市环保局下达督查意见书,责令企业及时报备手续,未完备相关手续前不得使用燃油(气)锅炉。
3. 临海市环保局责令企业必须严格遵守承诺备案的内容,加快环保“三同时”验收工作。
340425(*)台州市温岭市箬横镇下朱村(原蘑菇房),法人代表张启永,该公司油墨桶乱丢河边、污水直接排往河里、没有环评。台州温岭其它、水该信访件与0412号信访件反映投诉的对象一致。信访件中提到的温岭永慧包装有限公司,位于温岭市箬横镇下朱村(原蘑菇房),主要从事包装装潢生产。9月21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使用的水墨桶堆放在水墨印机旁,车间无明显异味,现场未发现有露天堆放和乱丢河边现象。该公司产生的废水墨桶、废渣由油墨生产厂家回收。该公司厂房北侧建有一套水墨清洗废水处理设施,现场未发现有生产性废水直排痕迹。该公司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未接入下朱村污水管网直接排往外环境。
反映人反映内容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温岭市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排污。箬横镇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对温岭永慧包装有限公司进行了断电处理,目前该公司已自行拆除所有生产设备并腾空生产厂房。
350427临海市古城街道靖江南路大昌别克汽车修理厂,该厂未经有关部门审批,喷漆废气直排,废水无处理设备,直接排放,废渣直接混入生活垃圾,倒至垃圾桶。台州临海其它、大气、水、垃圾9月21日,联合执法组进行现场检查,情况如下:
该公司厂区主要分为销售区、维修区和洗车区。检查时销售区正在营业,喷漆车间、洗车区未作业。
销售区设有接待室、展厅;维修区有维修车间(主要设备为升降机10台)、钣金车间(主要设备为大梁矫正架1台)、综合车间、喷漆车间(3个喷漆房,其中1个闲置);洗车区(水泵1台)。该公司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废水和固体废物,废气主要为喷漆废气,未建设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废水为洗车废水,经厂内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含油抹布、空机油壶、喷漆产生的漆渣和车辆保养产生的废矿物油等,其中废矿物油储存在厂区西北角的地下废油回收池,定期转移至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含油抹布、空机油壶、漆渣等有部分混入生活垃圾。该公司喷漆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投入生产。
部分属实1. 临海市环保局于9月21日下达查封(扣押)决定书,对该公司电闸予以查封;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停止喷漆项目。
2. 临海市环保局于9月22日对该公司喷漆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投入生产、危废堆场未贴危废标志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于9月23日做出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处罚款22万元。
3. 临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该公司在30天内完成废水预处理设施建设和雨污分流改造工作。
4. 责成临海市交通运输局、临海市环保局等部门加大对该企业的检查力度,确保喷漆项目在相关手续完备前不得投产,并指导企业规范做好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工作。
360428(*)路桥区路南街道张李工业区的台州新华树脂有限公司废水、废气直排,臭气扰民,实际产能超过环评批复,公司危化品运输过程未按规定使用专用车辆。台州路桥水、大气、其它台州市新华树脂有限公司从事氨基树脂、醇酸树脂制造、销售。该公司1999年即通过了项目的“三同时”验收。废水纳入城市污水管网,废气接入配套的环保处理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2014年4月通过了环境保护设施整改验收。整治后,该企业主要生产车间为醇酸树脂及氨基树脂生产车间,醇酸树脂生产线两条,氨基树脂生产线两条;氨基树脂和醇酸树脂产量分别为1400吨和500吨。9月21日现场检查时配套的环保处理设施正在运行。区环境监测站对废水、废气处理设施排放口提取了水样、气样;在该企业的北侧厂界和南侧厂界分别提取了臭气样品,监测结果均达标。企业装有在线监控和刷卡排污系统。该企业年度排放控制总量:化学需氧量为126千克,氨氮为30千克。根据刷卡排污系统显示,截止2018年9月21日该企业的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34.8千克,氨氮排放量为4.27千克,均没有超过排污总量。对该企业的危化品运输情况进行调查:该公司与台州市椒江运输有限公司签订了危化品运输安全协议,危化品运输过程使用车辆(浙J.93092(黄牌)中型厢式货车)已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目前,路桥环保分局已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该公司近三年实际产量进行调查核实,实际产量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中。
部分属实1.加大执法监管力度。路桥区要求相关部门对该公司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不定期进行执法监测,确保该公司污染物达标排放。
2.企业必须严格加强内部管理。定期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检查检修,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合理安排生产时间,严防废气扰民;完善车辆运输台账,确保按法律法规的要求运行。
3.路桥环保分局已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该公司近三年实际产量进行调查核实。
370429黄岩区江口化工区永灵路1号的黄岩宏图印染织厂印染污水直排,噪声、恶臭扰民,申报的设备数目、产品种类与实际不符。台州黄岩水、噪声、大气黄岩宏图印染织厂经营范围为针织绒线印染加工,针织服装制造,现主要从事印染加工。该厂地处江口轻化投资区,东侧为天宇药业,南侧为永泰科技,西侧为环合电镀,北侧为光明电镀,四周无居民。该厂项目经台州市环保局审批并通过“三同时”验收,领取排污许可证。
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废水主要染色废水、脱水废水、地面冲洗废水等,企业建有污水处理池,废水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废水标排口安装在线监控设施,现场未发现印染废水直排现象。污水处理厌氧池的氨气、硫化氢等进行加盖收集,再通过生物滴滤塔处理后排放外环境。企业噪音源主要为染色机、脱水机等生产设备,以及废水处理站水泵、风机等机械运作时产生的噪音。检查生产车间、成品仓库和生产线的原料均与环评相符,但高温车间南侧新建了6只高温高压染色机、2台烘干机,与环评、排污许可证内容不符,尚未投入生产。
黄岩区环保局组织人员对该厂的废水、废气进行了采样,厂界四周噪音进行了监测。监测报告显示该厂的废水、噪音均达标排放,废气的氨、硫化氢指标达标排放,废气的恶臭(无量纲)指标超出《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标准值(15m)。
部分属实1、企业因新安装6只高温高压染色机,2台烘干机未经环保部门审批的违法行为被黄岩区环保局责令停止建设,予以立案查处并处罚款。
2、黄岩区环保局对企业生物滴滤塔废气恶臭(无量纲)超标的违法行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予以立案查处并处罚款。并启动按日计罚程序,适时开展后督查废气采样,如拒不改正,进行按日计罚。

380430三门县珠岙镇吴岙村(上三高速与甬台温高速互通枢纽下方)的浙江昊天橡胶有限公司夜间噪声扰民,生产废气直排,无环保审批手续,厂房违建。台州三门噪声、大气、其它经核实,信访件反映的企业为浙江昊天橡胶有限公司,位于三门县珠岙镇吴岙村,该企业主要从事铁路道口板、高铁橡胶垫板及橡胶密封制品审生产。主要污染物为密炼、开炼及硫化废气。9月21日现场检查时,因电力线路检修、改造需要,该企业厂区全面停电停产。另经调查发现,该企业年产1万延米橡胶道口板、600万块橡胶垫板、10万米橡胶密封制品(止水带、防水板、密封条)技改项目于2015年6月10日通过环评审批(三环建〔2018〕38号),并于2018年1月26日通过三同时环保设施竣工验收。2018年9月26日晚,县环保局会同珠岙镇再次对浙江昊天橡胶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检查时该企业正在生产。检查现场滤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转,未发现废气直排现象。县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现场采集该厂炼胶1、2号出口及硫化1、2号出口废气样本,监测报告(三环监(2018)监字第201号)显示,该公司炼胶1、2号出口及硫化1、2号废气恶臭测值分别为407、407、229、309,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标准。 2018年9月27日晚,县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分6个点位对昊天橡胶有限公司生产时段噪声进行监测,监测报告(三环监(2018)监字第207号)显示,6个点位噪声测值分别为:56.1、57.5、58.5、54.4、54.6、53.9 dB,分别超出相关排放标准1.1、2.5、3.5、4.4、4.6、3.9 dB。另经三门县珠岙镇人民政府核实,浙江昊天橡胶有限公司曾有500平方米厂房属于违章搭建,已于2017年全面拆除,目前该企业不存在违建厂房。部分属实针对浙江昊天橡胶有限公司生产时段噪声超标,厂界噪声不符合相关排放标准的情况,三门县环境保护局已于2018年9月28日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该企业于2018年10月7日前整改到位,确保噪声排放符合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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