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边督边改情况一览表(台州市第10批)

发布日期:2018-10-08 21:47 信息来源:督查整改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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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边督边改情况一览表(台州市第10批)

(第 10 批    2018 年 10 月 8 日)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所属县(市、区)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
10434黄岩区院桥镇东鉴村台州市林龙电工器材有限公司、没有生产许可证、发出刺鼻气味。台州黄岩大气台州市林龙电工器材有限公司实为台州市新林龙电工器材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电线电缆制造、销售。主要污染物为涂漆和烘焙时产生的废气,通过漆包机的烘炉一次催化燃烧后再通过废气处理设施二次催化燃烧。企业已提供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排放口、敏感点进行废气监测的报告,监测结论符合相关标准。但废气处理设施方案未经专家论证。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在生产。

基本
属实
1、要求企业对废气处理设计方案作进一步论证,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在废气处理设计方案未经专家论证前不得恢复生产。
2、待企业正常生产后黄岩区环境监测站将立即对企业废气排放口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3、院桥镇积极帮助企业做好新项目选址供地工作,确保企业三年内搬迁。
20436临海市东塍镇岩二村岩二大桥200米左右大理石加工点废水直流到小溪里、全天噪音扰民。台州临海水、噪声9月22日上午,联合执法组进行现场检查,情况如下:
检查当日该加工厂未生产,现场堆有大理石原料,主要设备有:大理石切割机1台,大理石修边机1台。生产工艺为:大理石→切割→修边→成品。主要污染物为切割、修边过程产生的粉尘、噪声以及喷淋产生的废水。切割机、修边机产生的废水流入厂内废水沉淀池后回用,但存在跑冒滴漏现象。现场发现厂区地面加工粉尘较多,无隔音降噪设施。
部分属实1. 按照即知即改的要求,东塍镇人民政府进行了以下处理:责令当事人于9月24日之前拆除切割机、修边机,9月30日前完成现场大理石原料、成品及废料清理。如当事人逾期未能自行完成处理,东塍镇人民政府将于10月10日前强制处理完成。
2. 责成东塍镇人民政府加强后续监管,防止复产。
30437三门县大洋街东头和交通路大洋桥西北方向边上50平方左右的小广场上,早上5:30至6点跳广场舞,噪音扰民。台州三门噪声经核实,信访件反映的大洋街东头和交通路大洋桥西北方向边上50平方左右的小广场为三门县大洋街东头和交通路大洋桥西北方向边上的小空地,该空地面积约50平方,离最近的居民楼约50米。经现场勘查,9月26日早晨5:30未发现有人员活动,至6:00左右陆续有八位年纪60-80岁的阿婆来至场地,携带一台手提式小型播放设备开始跳广场舞。据现场了解,八位阿婆都是附近城东新村的居民,平时以锻炼身体为目的,自发集合跳广场舞,因天气渐冷、6:30之后有人要送孙子上学等原因,故当下锻炼时间定为早上6:00-6:30,天气热的时段为5:30-6:00。八位阿婆原先在自家楼下跳广场舞,但处于居民区怕影响他人休息,又考虑到各自年龄偏大、腿脚不便,不适合前往更远的地方开展,所以转移至该离家较近的空地。属实针对跳广场舞设备发出音乐对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带来影响的行为。三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和海游街道要求调低音量,不能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同时准备不定期的在该时段进行巡查。
40439临海市大洋街道西新村靠近西新村桥头隔一条河(恒源洁具对面500米左右)的庄稼地里,在该土地上进行垃圾再次加工,该作坊存在4年时间,每天早上7:30至晚上天黑噪音扰民、粉尘污染。台州临海噪声、大气9月22日上午,联合执法组进行现场检查,情况如下:
该加工点总面积约900平方米,主要处理工艺:垃圾收集、轧碎、压块、出运。内有压块机、轧碎机各一台,在轧碎、压块过程中产生噪声,因无噪音处理设施,生产过程对周边居民造成不良影响。加工点附近道路未硬化,运输过程会产生扬尘。
属实1. 责令当事人于9月23日之前拆除轧碎机、压块机及钢棚,9月28日前完成现场设备及垃圾清理。9月24日再次现场检查时,该加工点已经拆除钢棚及压块机。
2. 责成大洋街道办事处落实专人进行后续监管,确保按时清理到位,防止复产。
50442温岭市城东街道志高村10路公交车总站点对面,废铁回收站以及水泥锥厂污水直排导致村民无法用水。台州温岭1、信访件中提到的废铁回收站实为浙江鑫程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废钢铁回收。9月22日现场检查,该公司废铁露天堆放,没有设置任何防雨措施。该公司的用地属于违法用地,建筑属于违章建筑。2、信访件中提到的水泥锥厂实为温岭市太平新墙体建材厂,主要从事水泥砖生产,9月22日现场检查,该厂未在生产,部分生产原料露天堆放,没有设置任何防雨措施。该水泥砖厂的用地属于违法用地、建筑属于违法建筑。反映人反映内容部分属实。部分属实1、城东街道办事处对浙江鑫程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采取断电措施,并责令其在10月12日前搬离并拆除违法建筑,逾期城东街道将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强制清理。2、温岭市城东街道办事处对温岭市太平新墙体建材厂采取断电措施,并责令其在10月12日前搬离并拆除违建,逾期城东街道将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强制清理。
60443温岭市泽国镇光明村67号,每天污水直排,噪音严重。台州温岭水、噪声信访件中提到的光明村67号实为光明村村民狄荣辉自己居住的房屋。9月22日现场检查,狄荣辉未办理任何手续,在自家门前私自搭建了一个简易棚,简易棚下有3台机床。现场检查时3台机床正在生产,机床精加工过程中有轻微噪音产生,现场未采取任何隔声降噪措施,现场周边没有发现污水和油污直排现象。
反映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泽国镇人民政府责令狄荣辉在三日内自行拆除屋前简易棚,并搬离简易棚下的机床。2018年9月27日,泽国镇人民政府回访检查时,该简易棚已被拆除,简易棚下的机床也已搬离。
70445台州市路桥区路桥街道泰隆街168号台州市红腾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生产时大量刺鼻气味,喷漆水废水直排。台州路桥大气、水信访件中提及的台州市红腾服务有限公司实为台州市荣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从事汽车的销售、维修、保养等服务。该公司的《年奔腾汽车销售、维修、保养营业额800万元的建设项目》已审批验收。2018年9月22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进行维修生产,其喷漆工序未在生产,但有生产痕迹。该公司有洗车废水和生活污水,均已纳入城市污水管网,喷漆房无废水产生,喷漆废气经喷漆房自带的处理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
经调查询问及查阅相关环评资料档案,调查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经审批验收的喷漆工序应当是租用其他公司的喷漆房进行生产的,但实际上该公司在公司现址内已经建成一间喷漆房,并已投产。
部分属实路桥区环保局已于9月23日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并查封该公司喷漆车间生产用电电箱,同时对该公司新增的喷漆项目进行立案查处。目前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已经作出,拟处罚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80446黄岩区院桥镇对岙村村口左拐50米左右,生产塑料产品,未安装环保设备,产生大量刺鼻气味。台州黄岩大气反映地点企业为黄岩院桥新东方塑料厂,除该厂自己生产外,多余厂房租用给两家加工厂,分别为李福国印花加工厂和王一陆营养液灌装加工厂。
1、黄岩院桥新东方塑料厂,主要从事塑料接线盒制造、电蜡烛包装,整体厂房为违章建筑,未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在生产。主要污染物有注塑时产生的废气,粉碎时产生的噪声。注塑时产生的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外环境。
2、李福国印花加工厂,主要从事帽子印花加工,未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场检查时,该加工厂正在生产。主要污染物有调色、印花、烘干时产生的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外环境;清洗印花产生的废水,经过沉淀池脱色后排入污水管。
3、王一陆营养液灌装加工厂,主要从事营养液灌装。现场检查时,该加工厂未在生产。主要污染物有搅拌时产生的粉尘,粉尘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属实1、9月22日,院桥镇对黄岩院桥新东方塑料厂、李福国印花加工厂、王一陆营养液加工厂进行断电,并下发《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催告书》,责令该区域9月30日前腾空,10月8日前自行拆除,到期未自行拆除,院桥镇将于10月8日开始强制拆除。
2、黄岩区环保局分别对黄岩院桥新东方塑料厂和李福国印花加工厂未经环保部门审批许可和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违法行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停止建设,予以立案查处并处罚款。王一陆营养液加工厂待业主其他刑事案件处理后作进一步处理。
90447位于温岭市松门镇淋川自来水厂(或横淋路388号虎之威通风设备有限公司)河对面的翻砂厂,该厂三四层楼高厂房面积有10多间,夜间10点以后生产时直排废气。台州温岭大气信访件中提到的翻砂厂实为温岭市淋川启明机械配件厂,主要从事机床配件生产。2018年9月21日晚和9月22日上午,温岭市环境保护局分别对该厂进行现场检查,该厂均未在生产,现场无生产痕迹,生产设备未拆除搬离。
反映人反映内容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松门镇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对温岭市淋川启明机械配件厂实施断电措施。温岭市环境保护局责令该厂在10月底前拆除并搬离主要生产设备。
100454玉环市楚门镇外塘中学南边8米处江西小炒油烟扰民,居民房后面一排房子,属于违建。台州玉环油烟1、该店厨房内设立高空排放装置,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导致油烟在未经净化处理的情况下直接排放。
2、居民房后面的房子违建,属存量违建,共四幢22间,总建筑面积510平方米,楚门镇在消防整治工作中,已拆除7间。
属实1、针对油烟扰民问题,玉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已责令该店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日内自行改正,当事人已于9月22日下午整改拆除到位。
2、针对违建行为,由楚门镇人民政府处理,该镇拟于10月8日开始组织拆除,计划于10月28日前拆除完毕。
110455路桥区蓬街镇蓬街加油站附近臭气浓烈,但不知道具体是哪家企业排出。台州路桥大气该加油站附近(东北边)直线距离约150米有一家塑料拉管加工场,为加油站最近的加工场,作业时产生刺激性气味。执法人员也走访其它相关企业(都距离加油站大于200米),基本没什么臭味。该塑料拉管加工场为林军亮(台州市路桥环海塑胶制品厂)塑料拉管加工场,位于路桥区蓬街镇高坦居蓬街镇石化加油站东北面,主要从事塑料水管拉管加工生产,2016年1月开始生产。该加工场已报环保部门审批,但尚未建设配套的环保设施,未经过“三同时”验收。现场检查时,该加工场处于生产状态,场地内有刺激性气味,现场有四名工人正在操作设备从事塑料水管拉管生产,主要原料是聚氯乙烯树脂+正丁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放环境。属实路桥区环保分局已立案调查,2018年9月22日执法人员下发台州市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停止生产。蓬街镇供电所依法对其进行断电,林军亮加工场内的生产设备也已拆卸(无法继续生产)。目前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已作出,拟处罚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120456临海市杜桥镇方田洋村靠近松山路(松山公园附近)有一个垃圾厂臭气扰民。台州临海垃圾、大气9月22日上午,联合执法组进行现场检查,情况如下:
1. 临海市远东废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场内有压块机1台,等离子割机2台。主要处理工艺:废金属收集堆放、压块、外运。场内地面已硬化,现场露天堆放废铁约1000吨。
2. 临海市东亚纸业有限公司从事废纸回收,在厂房内打包后外运,无生产性废水废气产生。
3. 该公司附近松山绿道两侧堆放有废旧铁件,且存在少量建筑垃圾和零星生活垃圾,道路附近有异味。
4. 经现场检查,2家公司内均无食堂、厕所,无生活污水。
部分属实1. 杜桥镇人民政府于9月24日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临海市远东废金属回收有限公司于10月7日前规范废铁堆放,保持周边环境整洁,目前已完成。
2. 杜桥镇人民政府立即组织环卫部门对杜桥镇方田洋村靠近松山路附近的垃圾进行清理,10日内对清理处理后的空地进行绿化和美化。
3. 责成杜桥镇人民政府、临海市环保局加强对临海市远东废金属回收有限公司清理规范工作的督查,督促其按时完成清理任务,同时进一步加强周边环境监管,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130457台州市经济开发区经通路的金桥汽车修理厂晚上喷漆臭气扰民。台州经济开发区大气该公司主要包括办公室(接待室)和维修车间,厂区北侧为机修车间,车间内主要生产设备为16个机修工位,厂区西南角建有2个烤漆房(各配1把喷枪,一备一用),分别配套建有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设施。检查时,机修车间数名工人正在维修作业,烤漆房未在使用,左侧烤漆房旁边部分废过滤棉和废塑料零部件混杂堆放一起。检查时,1名工人正在烤漆房内进行喷漆作业,配套废气处理设施在运行,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采样人员在废气排放口采集气样。根据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出具的监测报告(台环监(2018)气字第259号)显示,采样当天,该公司烤漆房废气出口各指标均达标。
另据调查核实,台州市市级机关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正常营业时间为上午8:00至下午17:00,偶尔因业务量大,工人需要晚上加班作业。
部分属实1、台州市环保局集聚区(开发区)分局对台州市市级机关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9月28日,作出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处罚肆万柒仟捌佰元,并责令该公司限期改正。
2、台州市环保局集聚区(开发区)分局责令台州市市级机关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加强环保设施的运维和管理,加密更换过滤棉、活性炭等吸附材料并对废气进行定期监测,确保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避免影响周边居民。
3、台州市环保局集聚区(开发区)分局责令台州市市级机关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合理安排工作,晚上作业时间不得超过10点,避免废气、噪音扰民。
140458玉环市沙门镇滨港工业区海口南路51号浙江青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厂区里的台州佳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和台州碧秀环境有限公司从事废旧塑料造粒,废水、废气直排。台州玉环水、大气1、现场检查时,发现台州佳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仅冷却工艺存在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存在废水直排现象。该公司共审批生产线20条,目前有7条塑料造粒生产线已安装到位,其中3条塑料造粒生产线正在调试生产,另有5条生产线正在安装中,8条尚未开工建设。同时,该公司生产车间内3条塑料造粒生产线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配套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经我市环境监测站进行现场废气采样监测,该公司生产车间废气达标排放,但该生产车间内部分窗户敞开,存在少量废气无组织排放至外环境现象。
2、现场检查时,台州碧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所审批的项目还在建设,尚未投入生产,相关设备也处于安装阶段,该公司未发现生产痕迹,无废气、废水直排现象。
部分属实玉环市环保局责令台州佳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加强车间密闭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废气收集和处理,负责专人落实环评批复和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防止污染环境。
150459温岭市松门镇松寨村海顺冷冻厂后门的空地上有人在收购腐烂海鲜臭气扰民,废水直排。台州温岭大气、水信访件中提到的海鲜收购点实际为薛灵芬鱼货下脚料收购点,主要从事鱼货下脚料临时堆积和中转。9月22日现场检查,现场有约半吨鱼货下脚料,6米范围内能闻到臭味;收购点建有污水收纳池,下脚料堆积流出的污水通过管道引入收纳池,收纳池西侧河道河水较清,未发现有乱排现象。收纳池中的污水定期通过污水车运输到上马工业区联大鱼粉有限公司处理。
反映人反映内容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松门镇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当场对薛灵芬鱼货下脚料收购点违建临时棚进行号拆,并责令其立即停止经营活动。9月24日,该收购点违建临时棚已被依法拆除,集装箱已被吊离,该收购点已被依法取缔。
160460临海市古城街道大洋西路506号卓越宠物会所废气直排和宠物噪声扰民。台州临海大气、噪声9月22日,联合执法组进行现场检查,情况如下:
店内有轻微的宠物异味,店外无明显异味。当日店内笼子里关有5只等待洗澡美容的宠物狗,偶尔会发出狗叫声。据了解,宠物狗在完成服务项目之后会被客人接走,偶尔因顾客临时有事会将宠物寄托在店里过夜。现场检查发现该宠物会所在户外违章搭建2个猫笼,每个约1.6平方米。
部分属实1. 9月22日,联合执法组责令该宠物会所负责人做出整改:(1)5日内办理营业执照变更;(2)立即拆除屋后违章搭建的猫笼;(3)不得在会所内寄养宠物。
违章搭建的猫笼已于当日下午拆除。
2. 责成古城街道办事处、临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夜间巡查,一旦发现有寄养宠物行为,将依法查处。
170463三门县健跳镇小浦村下湾垃圾厂污水直排到田野里和河里。台州三门经核实,信访件反映的三门县下湾生活垃圾填埋场位于三门县健跳镇小蒲村下湾区块,该填埋场采用厌氧填埋工艺,新建日处理量300t的渗滤液处理系统,采用“MBR〔两级A/O+超滤(UF)〕+纳滤(NF)+反渗透(RO)”组合工艺,出水水质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排放标准,2017年3月30日完成环评批复。2018年9月10日,县环卫处在巡查中发现南面泄洪沟排水池水体稍有气味,立即要求施工单位进行全面检测,查找原因。同时,采取应急措施,在该南面泄洪沟排水池设置了3台4寸自动抽水机,及时将池内的水全部抽到调节池内,遇到暴雨天气安排专人24小时监测水位,确保水体不外流。施工单位委托第三方对调节池、大坝脚污水管(库区至调节池)、库区全面进行了排查。9月12日开始,通过水泵将调节池内的渗滤液抽至库区(用于库区闭水试验),委托中国科学院武汉岩土力学研究所中宜生态土研究院对调节池进行检测。目前已完成检测,发现调节池无渗漏,10月9日前会出具检测报告。委托宁波宏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大坝脚污水管进行探测,发现无渗漏,10月9日前会出具检测报告。库区采取闭水15天试验,发现有少量渗漏。2018年9月22日现场核查发现:该场拥有2个调节池,库容约1.6万立方米,池壁四周浇筑1.0米厚的混凝土,池底1.2米厚,调节池四周和底部均铺上防渗膜。目前调节池已全部排空,正在实施检测后恢复工程。建有2个泄洪沟排水池,用于库区盲沟、导排管排雨水用。南面泄洪沟排水池水体稍有气味,设置了3台自动水泵,用于将池内的水抽至库区。库区正在实施闭水试验。当日,三门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工作人员分别对下湾垃圾填埋场一期渗漏处理设施出口污水和二期渗漏池外水沟地表水进行采样,监测报告显示:一期渗漏处理设施出口污水水样清、无色,pH值6.39,化学需氧量17mg/L,氨氮16.5mg/L,总磷0.044mg/L ,表明一期渗漏处理设施出口出水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均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2008)表2现有和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水污染物排放质量浓度限值;二期渗漏池外水沟地表水水样浊、淡黄,pH值7.66,化学需氧量8mg/L,氨氮0.23mg/L,总磷0.08mg/L,表明二期渗漏池外水沟地表水符合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指标测值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表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限值Ⅱ类标准。部分属实9月12日开始,已对调节池和导排管进行监测,均无渗漏。加快调节池恢复使用施工进度,9月27日库区内的渗滤液已抽至调节池。9月28日委托中国科学院武汉岩土力学研究所中宜生态土研究院公司对库区进行全面监测,查找具体渗漏点。10月17日前完成对库区防渗膜渗漏点的修复工作。等到渗滤液处理系统的细菌培养已经完成,立即对污水进行处理。同时在大坝外侧建设长8米、宽3米、高4米的应急备用池,以防污水渗漏外流。并落实专人进行巡查,定期对周边水体和地下水进行监测,切实做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180464路桥区螺洋街道南山工业区蓝天小学有臭味,气味来自小学正门口100米处一家有大烟囱的企业。台州路桥大气排查后,未在南山工业区查到有蓝天小学或与“蓝天”读音相似的学校。在螺洋街道范围内,有一所路桥区新蓝天小学,该小学位于螺洋街道上保村,距离南山工业区路程约2.8公里,正门口朝西,西面约100米范围为河道和荒地,再往西为居住区,没有发现有大烟囱企业,小学其余三面均为居民小区。不属实/
190465临海市杜桥镇半洋村西边100米半洋工业区50多家眼镜厂臭气扰民,污水污染周边农作物,无环保审批手续,现阶段都处于停产,等检查过后再运行。台州临海大气、其它9月22日,联合执法组对该区块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当日,31家企业全厂停产,7家企业正在生产(涉气企业4家,涉水企业1家,另外2家无废气废水),14家企业仅包装、装配等工序在生产。情况如下:
1. 涉气企业:检查当日共4家涉气企业在产,分别为临海市凯飞光学眼镜有限公司(废气设施2套:水喷淋+过滤棉+光催化+等离子+活性炭)、临海市凯亮光学眼镜有限公司(废气设施3套: 2套水喷淋+过滤棉+活性炭,1套水喷淋+过滤棉+光催化)、台州市嘉和眼镜有限公司(废气设施3套:水喷淋+过滤棉+光催化+等离子+活性炭)、台州市乐泰光学眼镜有限公司(废气设施3套:水喷淋+过滤棉),废气处理设施均在运行。临海市环境监测站对该4家企业废气排放筒进行废气抽测,根据监测报告,台州市嘉和眼镜有限公司东边废气处理设施出口非甲烷总烃存在超标排放,其他3家企业监测结果均达标。
2. 涉水企业:检查当日,1家涉水企业在生产,为台州市腾远光学眼镜有限公司(废水设施:物化+生化),废水处理设施在运行。执法人员对其标排口进行采样,根据监测报告,该企业废水标排口达标排放。
3. 临海市吕涛眼镜加工厂未生产,发现露天堆放废油漆渣约15公斤,且现场异味明显。
4. 联合执法组对该区块河道进行检查,发现该区块共有2个雨水排放口,其中1个雨水排放口未设置标志标识。因当日河道水位高于雨水排放口位置,无法对雨水排放口进行取样监测。对该区块南、北边的农田进行踏勘,未发现排水管道通往附近农田。
5. 今年以来,该区块涉气信访件数为0件,涉水信访为2件。信访主要反映该区块的污水管道破损问题,部分管道污水进入市政雨水管道流入河道。针对反映的问题,杜桥镇人民政府对该区块进行全面排查,投资约80万元对5处破损点进行了修复。目前污水管道已完成修复。
6. 临海市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对该区块西边河道进行采样,根据监测报告显示,上下游水质未发生明显变化。
部分属实1. 临海市环保局于9月23日对临海市吕涛眼镜加工厂露天堆放废油漆渣进行立案查处,已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已下达处罚事先告知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拟处罚款3万元。
2. 临海市环保局于9月24日对台州市嘉和眼镜有限公司废气超标排放进行立案查处,已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已下达处罚事先告知书,责令改正,拟处罚款15万元。
3. 责成杜桥镇人民政府10天内完成该区块雨水排放口标志标识设置;强化该区块污水管道和污水泵站的日常巡查和维护,若发现管道破损、泵站供电等问题,必须及时修复。
4. 责成杜桥镇人民政府和临海市环保局强化对该区块的监管,全面排查,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督促该区块各企业提升环保意识,强化“三废”设施运行和管理,确保“三废”稳定达标排放。
200466温岭市大溪镇塘头村村部东面100米范妙利水泵厂喷漆废气扰民。台州温岭大气信访件中提到的范妙利水泵厂实为范妙利所经营的水泵加工点。9月23日现场检查,该加工点未在生产,现场有原定子、转子、油漆桶和成品水泵堆放,无生产性废水外排迹象。
反映人反映内容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温岭市环境保护局当场对范妙利所经营的水泵加工点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排污。大溪镇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对该加工点进行断电,并责令该加工点限期拆除相关生产设备。逾期未拆除,大溪镇人民政府将会同相关部门强制取缔。
210469路桥区路南街道上马工业园区的沪农农业厂从事橡胶炼胶生产,臭气扰民。台州路桥大气举报点位为林新斌经营的橡胶制品加工场,位于台州市路桥区路南街道上马工业区(沪农农业厂房内),占地面积约800平方米,生产从事摩托车橡胶配件加工生产。现场检查时,该场正在生产,主要生产工艺为天然橡胶、炭黑、碳酸钙--密炼--开炼--硫化--成品。主要原辅材料是天然橡胶、炭黑、碳酸钙。该场在开炼、密炼、硫化过程中有废气产生,产生的废气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放。属实路桥区环保分局已于9月23日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并查封该加工场生产用电电箱,同时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目前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已经作出,拟处罚人民币贰拾壹万零叁拾肆元整。
220470玉环市楚门镇飞龙家具厂对面中鼎家具厂里面24小时雕刻机粉尘扰民。台州玉环大气该信访件反映的是伍定兵精雕加工点。经现场检查和调阅资料,该加工点未报批环评,未建污染防治设施,擅自投入家具精雕生产。现场检查时,该加工点正在生产,生产过程中主要产生的污染物为粉尘,生产车间未安装污染防治处理设施,存在粉尘无组织排放情况。经周边走访,该加工点位于玉环市楚门镇胡新工业区,厂房东、西、南侧均为企业,北侧为公路及企业,无居民敏感点。经调查,该加工点正常工作时间为一天12小时,有时全天24小时生产。另外,经楚门镇人民政府确认,该加工点建筑占地面积为300平方米,地面上建筑未进行审批,属于违章建筑。                                                                                                                                                                                                                                                    
属实1、9月22日,玉环市环境保护局现场对该加工点生产设备总电源进行查封扣押,并下发环境违法行为改正决定书,责令其改正未报批环评,未建污染防治设施,擅自投入家具精雕加工生产。
2、9月23日,楚门镇人民政府立即下达查违通知书,对伍定兵精雕加工点进行设备清空及拆违工作。
230473路桥区新桥镇中林村禹皇庙西南边50米处简易棚养昆虫臭气扰民。台州路桥大气举报人所述的“简易棚养昆虫臭气扰民”位于新桥镇中林村禹皇庙西南边50米,系台州市乐分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经营的黑水虻养殖项目,该公司占地面积约500平方米,四周均为农田,最近民房位于其北侧,距离约200米。该项目为新桥镇餐厨垃圾生态化智慧处理试验点,以生物转化方式处理餐厨垃圾,日处理量4-5吨。处理工艺如下:餐厨垃圾→粉碎机→喂食→幼虫→幼虫烘干→成品;部分幼虫→黑水虻产卵→孵化粉碎。产品为黑水虻干虫和鲜虫,干虫可作为饲料、化妆品和医药的原料,鲜虫可作为鸡鸭鱼的饲料。该项目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环保部门审批,目前处于实验阶段,于2018年8月2日投入试生产。黑水虻身上散发的臭气和少量烘干废气未经任何处理无组织排放外环境。
属实1、针对台州市乐分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在新桥镇中林村禹皇庙西南边50米处投入黑水虻养殖项目试生产的行为,路桥区环保分局已于9月22日进行立案调查,责令停止黑水虻养殖。    
2、目前简易棚内存在大量活体黑水虻,贸然拆除将导致黑水虻成虫到处乱飞,影响周边环境;根据其成虫生命周期,预计现有黑水虻将于9月28日-29日全部自然死亡,新桥镇将依法将地面违章建筑予以拆除。
240474温岭市泽国镇联树工业区天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臭气扰民。台州温岭大气信访件中提到的温岭市泽国镇联树工业区天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位于泽国联树工业区,主要从事海绵生产。9月22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产生的废气无组织排放至外环境,边角料经收集后出售给他人综合利用,废包装桶由厂家回收。该公司车间内有异味存在,厂界外无明显异味。该公司生产规模已达到年产400吨海绵,超过原先环保审批要求,且未重新报批环保审批手续,未建设需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
反映人反映内容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温岭市环境保护局对温岭市天丰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排污,并对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王文辉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分别罚款贰拾捌万伍仟零壹拾捌元和伍万元。
2504751、温岭市南海泡沫包装厂未经审批,非法续建厂房10多亩土地,厂房未经环保审批,于2018年5月投入经营生产,松门镇政府和南洋村两委干部纵容该厂违法乱建;2、温岭市南海泡沫包装厂污水直排,废气冲天,严重影响周边环境和村民健康。台州温岭其它、水、大气信访件中提到的温岭市南海泡沫包装厂位于温岭市松门镇南洋村工业区,主要从事塑料泡沫加工。1、2017年11月24日,温岭市南海泡沫包装厂发生火灾事故。事故定性为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事后,松门镇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依法对南海泡沫包装厂涉及的违章部分进行了拆除。2、温岭市南海泡沫包装厂用地系向松门镇南洋村经济合作社租用,原用地单位为松门镇南洋村经济合作社。“11.24”火灾事故后,松门镇人民政府对该企业违建厂房进行了拆除,企业依照原规划进行改造。目前该地块土地性质及规划均符合要求,两证正在补办中。3、2018年9月22日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在生产,车间内有少量异味,锅炉燃烧时产生的废气经烟囱排放,发泡机作业时产生的废气未经处理无组织排放。现场未见任何污染防治措施,无废水外排痕迹。
反映人反映内容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温岭市环境保护局对温岭市南海泡沫包装厂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排污,并对该厂和主要负责人潘方华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分别罚款叁拾万贰仟肆佰元和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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