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10-10 17:18 信息来源:督查整改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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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边督边改情况一览表(台州市第15批) | ||||||||
(第 15 批 2018 年 10 月 10 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所属县(市、区)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1 | 0671 | 温岭市滨海镇雨荣村三湾头打米厂北边100米内有一家陈细根水产个体户,废水直排河里。 | 台州 | 温岭 | 水 | 信访件提到的陈细根水产个体户实为温岭市滨海镇雨荣村村村民陈世根家的活鲜暂放点。9月27日现场检查时,现场有少量活鲜放在桶里,未发现有污水直排现象。陈世根房屋外有一竹棚,占地面积60平方米,经核实为违法建筑。陈世根从海塘购买活鲜回来后直接卖给他人,卖不完的活鲜暂放在此,经营活鲜过程中不需要清洗。 反映人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滨海镇人民政府责令陈世根于10月11日前自行拆除竹棚,逾期未拆除滨海镇将组织相关部门予以强制拆除。 |
2 | 0676 | 椒江区开发大道和机场路交界处清华研究院创新中心北面建筑垃圾中转站生产水泥板粉尘扰民,无环保设施。 | 台州 | 经济开发区 | 扬尘、其它 | 2018年9月27日接到信访件后,市环保局集聚区(开发区)分局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调处。检查时,主要产污设备粉碎流水线封条完好,但有数名工人在手工搅拌混凝土和石料,并在空地上进行隔墙板浇筑作业,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停止生产。台州市德隆建筑垃圾中转有限公司混凝土隔墙板生产项目未报批环评;需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未建成,即投入生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六条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之规定。 | 属实 | 1、台州市环保局集聚区(开发区)分局依法责令停止生产,并作出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对台州市德隆建筑垃圾中转有限公司拟处罚款贰拾叁万壹仟元。 2、台州市环保局集聚区(开发区)分局将加强监管巡查,防止私自复产,避免粉尘影响周边环境。 |
3 | 0677 | 玉环市沙门镇滨港工业城鑫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旁边的同讯水暖用水抛机偷排污水。 | 台州 | 玉环 | 水 | 经现场检查和调阅资料,玉环同迅水暖有限公司未报批环评,未经“三同时”验收,擅自投入水暖管件生产。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主要生产设备为冲床50台,水抛机3台,加热炉1台。其中,涉水工艺主要为加热炉冷却水和水抛清洗。冷却水循环使用未外排,二楼车间东北角的水抛机清洗废水经软管统一收集至一楼车间的4只白色塑料桶内(每只白色塑料桶容量5吨/只),定期委托台州华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共委托处置80吨废水。经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厂区内的雨污管道进行排查,未发现废水偷排现象。 | 部分属实 | 1、9月27日,玉环市环境保护局下发环境违法行为改正决定书,责令其改正未报批环评,擅自投入水抛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未经验收等环境违法行为。 2、9月27日,玉环市环境保护局以玉环同迅水暖有限公司涉嫌未报批环评,未经三同时验收,擅自投入水暖管件生产为由对其立案查处,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拟处罚款人民币贰拾万伍仟元整。 3、9月27日,沙门镇人民政府对该公司供电设备进行断电处理,并对电箱予以查封。 |
4 | 0678 | 温岭市城东街道下岙岩村红绿灯旁边10米有一个垃圾厂房,垃圾废品臭气扰民,并有消防安全隐患。 | 台州 | 温岭 | 大气、其它 | 信访件中提到的温岭市城东街道下岙岩村红绿灯旁边10米有一个垃圾厂房实为温岭市城东喜红废旧物资回收站,主要从事废旧纸箱、塑料瓶、易拉罐等回收。9月27现场检查时,现场正在清理,有较多废旧物资,无明显臭气及污水产生。9月29日上午城东街道办事处会同相关部门再次检查时,该回收点还有部分废旧物资未清理完毕。 反映人反映内容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城东街道办事处在9月29日下午对温岭市城东喜红废旧物资回收站进行了强制清理。 |
5 | 0681 | 温岭市石塘镇上马工业区联大和岭商鱼粉厂晚上臭气扰民。 | 台州 | 温岭 | 大气 | 信访件提到的石塘镇鱼粉加工厂分别为浙江联大鱼粉有限公司和岭商(浙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浙江联大鱼粉有限公司位于温岭市石塘镇上马工业区,从事水产饲料生产。9月26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废气处理设施和废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厂内地面上明显有车辆运输时废水跑冒滴漏的痕迹。根据温岭市环境保护局监测站2018年9月28日监测结果显示,废气中恶臭浓度超标。2、岭商(浙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温岭市松建村,主要从事鱼粉生产。 9月26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废气处理设施和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厂内地面上明显有车辆运输时废水跑冒滴漏的痕迹。根据温岭市环境保护局监测站2018年9月28日监测结果显示,废气中恶臭浓度超标。反映人反映内容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9月26日,温岭市环境保护局对浙江联大鱼粉有限公司、岭商(浙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行为决定书》,责令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排放恶臭气体,并对该公司废气超标排放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
6 | 0682 | 路桥区蓬街镇新丰村2区178号南面30米和菜场东边50米的违建房子里生产铝压铸,臭气扰民。 | 台州 | 路桥 | 其它、大气 | 举报人反映的“路桥区蓬街镇新丰村2区178号南面30米和菜场东边50米的违建房子里生产铝压铸”,一家业主叫尚仙芬,主要从事铝压铸生产,占地面积100平方米,大概2018年9月从新丰菜场东边搬迁至此,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建设配套的环保设施,产生的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环境。另外一家压铸加工场业主叫尚灵聪,位于新丰菜场东边,场地内堆放有3台压铸机,现场无生产迹象,2016年初即停产。两个加工厂都属于违法建筑。 | 部分属实 | 1、尚仙芬铝压铸加工场。 路桥区环保分局已立案调查,2018年9月27日执法人员下发台州市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停止生产。目前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已作出,拟处罚人民币贰拾万零叁仟元整。违法建筑已拆除完毕。该加工场内生产设备已移除。2、尚灵聪铝压铸加工场。违法建筑已拆除完毕。该加工场内生产设备已移除。 |
7 | 0683(*) | 仙居县下各镇里积路村主任陈德会把江苏的化工废弃物填埋在养牛场东南角水渠的旁边,现在还有20吨左右的废弃物在旁边,在松树林东面70米原沙场位置下也有填埋。 | 台州 | 仙居 | 垃圾 | 9月27日上午,下各镇政府会同县环保局、下各派出所在村书记陈荣梅的陪同下,到举报人所反映的地点进行现场检查,并组织挖机挖掘。南面沙坡挖出的沙土呈黑色并带有刺鼻气味,原养牛场东南面空地有6包露天堆放呈黑色状的不明固体物,部分被沙土覆盖,堆放处有少量渗出液积水,呈红褐色。在养牛场东南侧空地沙坡及松树林东70米处原沙场所在地挖掘,均未发现有类似固体物填埋。仙居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工作人员对包装袋内的不明固体物以及堆放处渗出点废水进行采样。 根据仙居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出具的监测报告显示,固体物堆放处渗出点废水中的氨氮、总磷、化学需氧量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超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一级标准限值,总铅、总铬污染浓度均超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 | 属实 | 1、仙居县环保局调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涉嫌违反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16〕29号)第一条第三项之规定,现已移送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 2、仙居县环保局已对黑色沙土、固体物进行采样,并送至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进行检测; 3、下各镇政府落实现场管控措施和防护措施,防止污染扩散和转移。 |
8 | 0686(*) | 对0077号信访件处理结果不满意。温岭市城西街道下岙村村部搅拌站且未经环保审批,无任何审批手续,已违规生产半年,上次举报后只拆除了部分违法建筑,要求拆除所有设施。 | 台州 | 温岭 | 其它 | 信访件提到的温岭市城西街道下岙村村部搅拌站实为台州铁建混凝土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商品混凝土生产。9月27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拆除剩余违建和生产设备,建设用地上还有部分集装箱未吊离。该公司生产设备双180搅拌主机自重45T,水泥仓直径4.5米,高23米,自重20T,里面装有水泥、沙后负重达到250T,拆除需要150T吊车,作业难度大,完全破坏性拆除安全风险高,环境影响大,前期只能对输送带及部分可拆除部件进行了拆除,因此导致总体拆除进度缓慢。 反映人反映内容属实。 | 属实 | 温岭市城西街道办事处督促企业将建设用地上的集装箱于9月30日前吊离完毕。另外已督促企业联系了专业拆除公司山东省潍坊凯泽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安排专业的焊工、钳工、电工等人员6人,落实150T、50T、25T等各类吊车,在保证安全和无环境影响的前提下,进行专业性拆除。考虑该项施工属特殊行业,作业难度大,全部拆除工作预计在10月底前完成。 |
9 | 0688 | 温岭市箬横镇东浦农厂原酒厂(可以导航温岭市东浦酒厂,三证全无,每天关门在生产)拆卸洋垃圾噪声、废气扰民,垃圾乱堆放影响居民,并投诉箬横环保所不作为(去箬横环保所和安检举报过不予理睬)和箬横镇副镇长滥用权力维护这家企业(去箬横镇镇政府举报过不予理睬)。 | 台州 | 温岭 | 其它、噪声、大气、垃圾 | 信访件中提到的箬横镇东浦农场原酒厂拆卸洋垃圾,实为租用在东浦农场酒厂内的梁恩兵转子粉碎加工点,主要从事转子粉碎加工。东浦农场酒厂内除梁恩兵转子粉碎加工点外,未发现其他从事类似行业的加工点。9月27日现场检查时该加工点正在生产,场地上堆有大量已粉碎的成品,现场除粉碎机建有配套的除尘设施外,未建成其他需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未发现有生产性废水直排迹象。2018年6月底,箬横镇人民政府曾接到过关于东浦农场有“厂中厂”的举报。7月2日,箬横镇政府联合环保、市场监管等单位进行联合检查,当时未发现有该加工点存在。 反映人反映内容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温岭市环境保护局对梁恩兵转子粉碎加工点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加工点立即停止排污,箬横镇人民政府对梁恩兵转子粉碎加工点采取了断电措施,并要求该加工点在10月8日前自行拆除、清理完毕生产设备,逾期箬横镇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其进行强制清理。9月29日上午箬横镇人民政府和温岭市环境保护局再次检查时,该加工点正在清理相关物资,生产设备已基本拆除。 |
10 | 0690 | 椒江区前所街道横蒋工业区大门口对面的房子(红绿灯过来第4-5间)地下室里从事眼镜片加工,噪声扰民,垃圾随意丢弃。 | 台州 | 椒江 | 噪声、垃圾 | 经调查核实,举报人反映的是台州市椒江盈园割片厂,于2017年3月开始租用当地民房地下一层从事眼镜割片加工项目生产。该厂眼镜割片加工主要生产工序为镜片切割和包装,没有生产废水产生。但镜片切割过程有少量的粉尘和噪声产生。现场检查时,该厂未在生产,车间内的眼镜片边角料清扫至尼龙袋,堆放在地下室房间内。通过对周边区域的现场检查,未发现明显的垃圾随意丢弃现象。 | 部分属实 | 椒江区环保分局当场对该厂生产用配电箱进行查封,责令其停止生产,拆除设备,清空场地。2019年9月27日下午,台州市椒江盈园割片厂已自行拆除生产设备,并清空场地。 |
11 | 0693 | 路桥区桐屿街道杜岙村的科环电器有限公司二车间有一个废塑料造粒厂,有废气直排。 | 台州 | 路桥 | 大气 | 信访件中反映的废塑料造粒厂实为一间硅胶加工场,占地面积100多平方米,经营者应再法。9月27日现场检查时,该硅胶加工场现场未在生产,该加工场有拌料机1台,压片机1台,现场有白炭黑、羟油、甲基乙烯基硅橡胶、混合硅胶等原料,现场无粉尘处理设施,硅胶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直接排放在车间内。 | 部分属实 | 应再法的环境违法问题,路桥区环保分局已于9月27日对其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截止9月29日,应再法硅胶加工场生产设备和原料已经清空。 |
12 | 0694 | 路桥区路南街道方家村的豪美洁具公司臭气扰民,厂房存在违建,雨天时有白色类泥浆水从厂区流出至马路。 | 台州 | 路桥 | 大气、其它、水 | 台州市豪美洁具有限公司占地1400平方米,主要从事淋浴设备加工生产,存在部分违建,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于2005年6月份建成投产。无生产废水。在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进行生产,现场没有发现臭气和类白色的泥浆水从厂区流出。 | 部分属实 | (1)路桥区环保分局已于9月27日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同时对该公司进行了立案查处。目前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已作出,拟处罚人民币叁万玖仟陆佰元整(¥39600.00元)。 (2)街道将依法对该公司存在的违建实施拆除。 |
13 | 0695 | 温岭市松门镇曙光路(北纬28°19′56″,东经121°36′54″)浙江添旌荣机械有限公司内部分厂房出租给金属表面处理公司,从事铝氧化生产,污水后半夜直排,已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过,当地回复已关停,实际仍在产。 | 台州 | 温岭 | 水 | 信访件中提到的温岭市松门镇曙光路浙江添旌荣机械有限公司厂内的金属表面处理公司实为温岭市明达铝制品厂,主要从事铝制品氧化加工。该厂曾因未经环保“三同时”验收,擅自投入铝制品氧化加工的违法行为,于2018年2月6日被温岭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9月27日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在生产,废气、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生产车间有明显异味存在,未发现有生产性废水外排或直排迹象。 信访人反映内容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温岭市环境保护局当场对温岭市明达铝制品厂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排污,并当场对该公司电箱进行查封。9月29日,温岭市环境保护局依法申请温岭市人民法院对温岭市明达铝制品厂逾期未依法履行行政处罚的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
14 | 0696 | 温岭市大溪镇良山村良山工业区内的汇南水泵厂喷漆臭气扰民。 | 台州 | 温岭 | 大气 | 信访件中提到的大溪镇良山村良山工业区内的汇南水泵厂,实为浙江汇南泵业制造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水泵生产。9月27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现场有少量漆味存在;现场无生产性废水外排现象。 信访人反映内容属实。 | 属实 | 温岭市环境保护局当场对浙江汇南泵业制造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排污。大溪镇人民政府当场对公司进行断电,责令该公司在10月7日前清空所有生产设备。10月10日现场检查,该公司生产设备已基本清理完毕。 |
15 | 0697 | 椒江区东方太阳城对面的浙江维卫电子洁具公司,沿该公司厂区的小路往山上走到底,左手边有一个车间(该车间与该公司厂区相连,可能是该公司出租给其他加工厂使用),只在夜间生产,散发恶臭,有黑烟产生,之前有向当地政府反映,但未得到解决。 | 台州 | 椒江 | 大气 | 经调查核实,举报人反映的椒江区东方太阳城对面浙江维卫电子洁具公司山上一个车间为邱金福个体,主要从事布料定型加工,该项目未取得环保许可,擅自投入生产。现场检查时,该个体未在生产,厂区内建有1台定型机,已建有一套废气处理设施,定型加热产生的废气经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定型加热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 | 部分属实 | 台州市环境保护局椒江分局责令该个体停止生产,查封其配电箱,要求其拆除生产设备,消除影响,并对该个体布料定型加工项目未批先产的环境违法行为予以立案处罚。该个体已完成生产设备拆除。 |
16 | 0698(*) | 对0014号(路桥区螺洋街道双庙村吉利集团喷漆车间24小时排放恶臭气体)信访件查处结果不满意,查处结果显示要求吉利集团采取限、减产措施,但至今恶臭并未减轻,质疑其未限、减产。 | 台州 | 路桥 | 其它、大气 | 9月13日,接到浙江省环保督察组交办的0014号信访件后,我区在0014号信访件调查报告中要求浙江金刚汽车有限公司实施限产,该公司限产、减产方案中显示,生产从原来的每天24小时双班生产转为每天单班生产。9月27日,我们调查了企业涂装车间的用电曲线图,图表显示自9月13日起,该公司涂装车间主要用电期在上午6点至傍晚6点。因此可以确认该公司已实施了限、减产。 | 不属实 | 要求企业必须保持快速、高效的VOCs治理设施提标改造项目的建设进度,使该套污染防治设施尽早的投入运行。灵活落实限、减产计划,根据当天气候情况,随时调整生产计划,严防废气扰民。 |
17 | 0700(*) | 台州市天台县平桥镇周坎头村的海宇沙场(原属于周宇飞,后转让给他人)为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处理结果是要求其停产,但现在仍在生产,生产期间噪声、粉尘扰民,无环保手续。 | 台州 | 天台 | 其它、噪声、扬尘 | (一)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件办理情况 1、2017年8月17日,天台县平桥镇联系辖区供电所对该砂场完成断电处理。 2、责令砂场进行整改,于2017年9月14日完成超红线(1000m2)砂石清理。同时,平桥镇将加强监管,严格要求企业整改到位复产后做好洒水抑尘工作。 (二)两次投诉期间监管情况 1、天台县平桥镇自2017年9月13日至2018年4月期间,不定期派人巡查砂场整改情况,砂场一直处于停产状态。 2、县中央环保督察信访整改督办组在2018年7月2日、7月19日对该砂场进行现场督察,砂场处于停产状态,未发现生产痕迹。 3、县中央环保督察信访整改督办组于2018年4月24日对该砂场进行新一轮“回头看”,现场处于停产状态,无生产痕迹。 4、近一年来,县相关领导多次到现场实地督查整改落实情况。 (三)本次投诉核实情况 1、目前相关手续办理情况。临时用地手续材料已于8月底送达县国土局待批,环保手续方面有环评备案材料,已委托环评中介机构制定环保整改方案,但尚未验收。 2、近期情况。2018年9月25日,集团下属子公司顺通公司组织车队到雷峰乡大雷山隧道运调渣料,时间仅仅1天,数量250m³用于207支线(前山大桥连接线)工程填方料储备临时堆场。 3、生产情况。自2018年6月份集团与该砂场对接后,该砂场至今一直处于停产状态(有砂场所在地村证明及近期电表用电情况佐证)。 | 不属实 | 1、对砂场电表、水表进行切断。 2、要求砂场根据环保、国土等有关部门要求,依法办理临时用地、环保审批验收等手续,在手续未办理完成前,不以任何理由组织生产,待手续齐备,且确定对周边群众生产生活没有影响的前提下,才能正式投产。 3、因天台县交通集团将该砂场作为207支线(前山大桥连接线)工程填方料储备临时堆场,并于9月25日擅自调运渣料进场诱发投诉。 |
18 | 0701 | 黄岩区东城街道朱砂街(桔乡大道附近)的一片餐饮店晚上油烟扰民(小李排档、泰顺酒家等餐饮店),污水直排。 | 台州 | 黄岩 | 油烟、水 | 黄岩朱砂街现有餐饮店22家。目前, 22家餐饮店均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和设置隔油处理设施,餐厨污水经隔油处理外排,已委托台州吉善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定期清理隔油池内的餐厨废弃油脂;其中,朱砂街南侧12家餐饮店主要为小炒店,相对规模较大,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污水走向为从东向西汇入桔乡大道污水总管;朱砂街北侧10家餐饮店主要为规模较小的面店、小炒店和早餐店,污水统一通过4座集中隔油池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2018年9月20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朱砂街两侧餐饮店进行排查,22家餐饮店的油烟净化器及隔油池均保持正常使用。为保证油烟净化装置的处理效率,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12家规模较大的餐饮店发放了限期责令整改通知书(详见附件2),责令店家对油烟净化装置进行更换/清洗,确保油烟达标排放。9月22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台州市绿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对12家餐饮店油烟净化装置进行实地勘查,结合各家餐饮店经营类型及规模,对店家提出针对性整改意见。 9月27日傍晚,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台州市台环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小李排档、泰顺酒家晚间用餐高峰期油烟进行取样分析。根据委托检测报告(报告编号:JQ18-09-025)结果显示:台州市黄岩李贤武饭店(小李排档)油烟废气处理设施排放口油烟浓度达标;根据委托检测报告(报告编号:JQ18-09-024)结果显示:台州市黄岩泰顺酒家油烟废气处理设施排放口油烟浓度超标。 | 部分属实 | 1、黄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对油烟超标排放的泰顺酒家立案调查。 2、黄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督促朱砂街12家规模较大的餐饮店更换油烟净化装置,对逾期不更换的将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后依法作进一步处理。 3、黄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加强日常监管,督促店主定期清洗、更换油烟净化装置,避免油烟超标排放。 |
19 | 0705 | 天台县始丰街道晚山张村路边的天宏热处理厂臭气扰民,没有按照环评来生产,没有验收。 | 台州 | 天台 | 大气、其它 | 2018年9月27日下午,始丰街道会同县环保局对该企业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未生产,厂内无异味。具体如下: 1、该公司生产工序为:原料—回火—固溶—正火—抛丸—成品。废气污染物主要为生产过程中淬火油烟废气和抛丸粉尘,已配备3套静电式油烟净化设备、2套布袋除尘等废气处理设施;废水污染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废水,污水产生量为220t/a,已纳管;固废主要污染物为淬火油泥和职工生活垃圾,其中固废油泥0.5t/a,已委托台州德长环保有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3.3t/a,运往垃圾填埋场处理。 2、2017年6月1日,天台县环境监察大队执法检查时发现天台天宏热处理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金属材料热处理项目污染防治设施未经验收已擅自投入生产。在2017年11月8日,天台县环境保护局对天台天宏热处理科技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3、经现场核查该企业厂房乱搭建违法面积500多平米。 | 不属实 | 1、下达督察意见书,要求该公司抓紧环保“三同时”验收进度,在验收合格前不得正式生产。 2、9月27日下午,始丰街道下达责令限期自拆通知书,现已拆除完毕。 |
20 | 0706 | 三门县浦坝港镇桃寺村的两个砖窑厂烧砖产生浓烟,影响周边环境。 | 台州 | 三门 | 大气 | 经核实,信访件反映的“两个砖窑厂”经实地排查,为浦坝港镇长浦庄村张加飞砖窑厂,该地块原为滩涂,为圣跃船厂所有,因船厂未缴纳出让金,致使一直闲置,后张加飞向圣跃船厂租用该地块进行生产。主要产品为复古砖,2018年初建成进行试窑,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气。2018年9月27日,浦坝港镇、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单位赶到现场开展调查核实。现场检查时,该厂未生产,已停产数月。另据核实,张加飞砖窑厂为私人加工点,未取得生产经营证照。 | 部分属实 | 针对张加飞砖窑厂未经批准,占用土地并在该宗地上建造厂房的违法行为,浦坝港镇已于2018年9月27日责令停产,并对其发放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要求其于10月4日前自行拆除,若逾期未拆,计划于10月9日前对该厂进行拆除。由于该砖窑厂的砖窑主目前正在出砖和搬离设备,预计10月20日组织人员对其进行拆除。 |
21 | 0708 | 椒江区前所街道外西村旺源眼镜厂从事喷漆加工生产,无环保设施,臭气、噪声扰民,向当地环保部门有反映,回复已查封,实际仍在产。 | 台州 | 椒江 | 其它、大气、噪声 | 经调查核实,举报人反映的是台州市椒江旺源眼镜厂。2018年8月28日,椒江环保分局执法检查发现该厂眼镜加工项目未批先产,鉴于其生产规模较小,生产工艺简单,未发现明显环境污染后果,当天查封其生产用配电箱,并责令其停止生产,拆除生产设备。9月11日、9月12日、9月17日和9月18日,椒江环保分局执法人员多次前往现场后督查,该眼镜厂均未在生产,且配电箱上的封条完好,并已在拆除设备。本次检查时,该眼镜厂未在生产,现场未发现生产痕迹。据查,该厂滚抛机和喷漆台已9月20日拆除,但存放在车间未清理。 | 部分属实 | 椒江区环保分局责令台州市椒江旺源眼镜厂清理拆除的滚抛机和喷漆台。2018年9月27日下午,该厂已清理厂区拆除的滚抛机和喷漆台。 |
22 | 0709 | 椒江区翠华新村一号楼、二号楼楼下餐饮店,使用煤饼炉(使用时间段主要集中在凌晨、中午及晚上),燃烧烟气影响周边居民,另信访人反映该区域为居住小区内部,不应当从事餐饮业。 | 台州 | 椒江 | 大气、其它 | 经调查核实,举报人反映的椒江区翠华新村一号楼、二号楼均属于商住综合楼,楼下餐饮店总共有7家,主要经营蒸煮类食品(蒸饺、包子、煮面结、汤面糕等),均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和卫生经营许可证。现场调查发现,有6家餐饮店存在使用煤饼炉的现象,起炉过程会产生一定的烟尘影响周边环境;5家餐饮店煎、炸、炒类食物在加工过程会有油烟产生。 | 部分属实 | 根据《浙江省餐饮油烟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不涉及土建的且使用清洁能源无油烟产生的面食店(包括包子店、馄饨店、面条店)、粥店、冷热饮店,无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手续”。椒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和椒江区环保分局责令其中4家餐饮店整改,停止使用煤饼炉,取消煎炸炒等工序;2家餐饮店整改,停止使用煤饼炉;1家餐饮店整改,取消煎炸炒等工序。 |
23 | 0712 | 路桥区峰江镇下游村蓝天幼儿园西面100米(地磅站周边)有一家塑料回收加工厂,臭气影响周边,厂房违建,无任何手续。 | 台州 | 路桥 | 大气、其它 | 峰江街道辖区内未发现举报人所述的“蓝天幼儿园” | 不属实 | / |
24 | 0714 | 临海市沿江镇孔岙村澳立工艺品厂污水乱排,臭气扰民。 | 台州 | 临海 | 水、大气 | 9月27日上午,联合执法组进行现场检查,情况如下: 检查当日该公司未生产。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有钻床7台、切割机2台、喷漆台1台、打磨机2台,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切割→钻孔→打磨→喷漆→晾干→组装→成品,主要原料为密度板和水性漆。对照环评要求,该公司切割、钻孔和打磨工序已配套建设布袋除尘设施;但喷漆和晾干工序未配套建设废气、废水处理设施。该公司建有地埋式雨水管路,未建设污水管路。 现场检查时发现车间漆桶清洗废水、自来水冲洗地面水流入雨水管网。检查厂界外东面雨水排放口时,该排放口正在排水,水呈墨绿色。经采样监测,监测报告显示,厂界外东面雨水排放口化学需氧量、总磷、色度、悬浮物指标均超标。 | 部分属实 | 1. 临海市环保局于9月28日对该公司未建成配套环境保护设施擅自投入生产和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拟处罚35万元,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2. 临海市环保局拟对该公司涉嫌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移送公安部门查处。 3. 责成临海市环保局和沿江镇人民政府对该公司加强巡查监管,确保停产整改到位,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反弹。 |
25 | 0715 | 三门县珠岙镇双楼村的三门恰恰交通设施厂(214省道东50米)生产时废气、噪音扰民。 | 台州 | 三门 | 大气、噪声 | 经核实,信访件反映的三门县珠岙镇双楼村的三门恰恰交通设施厂,经实地调查,该处厂房属于双楼村的集体所有,总建筑面积800平方米。该厂房原租赁给三门恰恰交通设施厂,从事交通设施生产,于2015年下半年该厂已经搬离。后该厂房一直用于堆放废旧设备及杂物所用,未再出租他人用于生产。2018年9月27日10时,县环保局、珠岙镇等单位赶到现场开展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该厂房门口仍悬挂着三门恰恰交通设施的门牌,厂房内堆放着大量的废旧设备、废旧物质,但已不具备生产条件,同时未发现有生产迹象,也未发现堆放的杂物有臭气产生。 | 不属实 | / |
26 | 0717 | 临海市小芝镇岙坑村西南边200多米的砖厂,该厂晚上臭味扰民、厂区红线外的水池漏污水,影响居民的农作物和周边水环境。 | 台州 | 临海 | 大气、水 | 9月27日,联合执法组进行现场核查,情况如下: 当日企业在生产。主要设备有:双通道隧道干燥窑2条、窑车200辆、双级真空挤出机1台、破碎机1台、粉碎机1台、搅拌机2台等。主要生产原料为:页岩、煤、粉煤灰等。主要生产工艺为:页岩→破碎→粉碎→筛分→搅拌→陈化→给料→真空挤砖→切条→切胚→输送→装车→干燥室→隧道窑→成品。主要污染物为页岩破碎、筛分产生的粉尘及隧道窑焙烧排放的含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尘等污染物的废气。建有配套布袋除尘设施用于处理破碎、筛分产生的粉尘,通过双碱法脱硫除尘设施处理隧道窑焙烧废气,检查时处理设施在运行。页岩破碎、粉料筛分车间和堆场建有顶棚,未设置挡风抑尘墙。在北厂界建有喷淋液循环水池,无外排口,未发现泄漏、溢流现象;循环水池旁边有一水塘,水质较清,经对水塘水质检测pH值达标。 临海市环境监测站对该企业厂界四周环境空气、隧道窑废气处理设施出口、喷淋液循环池进出水口和循环水池附近水塘分别进行采样监测。监测报告显示,该公司四周厂界无组织废气、隧道窑废气处理设施出口废气排放浓度均达标。 | 部分属实 | 1. 临海市环保局于9月27日下达督查意见书,责令企业按照环评相关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在10月19日前完成破碎、筛分车间和原料堆场四周封闭。 2. 责成临海市环保局、小芝镇人民政府加强对该企业的巡查监管,督促企业按期完成整改工作,一旦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
27 | 0718 | 路桥镇蓬街镇幸福村今年新办的二家喷漆加工厂,工厂漆味臭味扰民,向区、市环保部门反映过情况,未派人来检查。 | 台州 | 路桥 | 大气、其它 | 一、应小刚汽摩配件喷塑加工场主要从事汽摩喷塑生产,占地面积120平方米,大概2018年8月开始生产,项目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需要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未建成,产生的废气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放环境。执法检查时,场地内堆放有塑粉和汽摩配件。该加工场所在地部分是违法建筑用地。 二、郑光斌缝纫机配件喷塑加工场。大概2018年9月初开始生产,主要从事缝纫机配件喷塑生产,现场未发现有环保处理设施。该加工场所在地部分是违法建筑用地。 | 部分属实 | 一、应小刚汽摩配件喷塑加工场。1、王传达加工场内生产设备已搬除,违法建筑用地已于2018年9月28日依法拆除。2、路桥区环保分局已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停止生产。对其未批限产行为已立案调查,目前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文件已作出,拟处罚金额20.6万元。 二、郑光斌缝纫机喷塑加工场。违法建筑用地已于2018年9月28日拆除。2018年9月27日下发台州市环境保护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停止生产,郑光斌加工场内的设备已于2018年9月28日搬除。由于郑光斌已死亡,路桥区环保分局经研究决定不予立案。 |
28 | 0719 | 椒江区东海大道东段993号浙江佳岛缝纫机有限公司的金工车间和喷漆车间臭味扰民、噪声扰民、粉尘污染。 | 台州 | 椒江 | 大气、噪声、扬尘 | 经调查核实,举报人映的是浙江佳岛缝纫机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缝纫机生产。该公司年产15万台缝纫机技术改造项目于2017年11月通过椒江环保分局审批,并于2018年3月开始进行环保设施调试,计划于2018年10月开展自主验收。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在生产,但发现该公司厂区西北面有一精加工车间,于2018年8月27日开始建设,目前生产设备仍在安装调试中。该公司精加工生产项目未办理环保登记备案手续。 | 部分属实 | 椒江环保分局对其生产配电箱进行查封,责令该公司精加工生产项目立即停产,在该项目未取得环保审批文件前不得投入生产,并对该公司缝纫机精加工生产项目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予以立案处罚。 |
29 | 0722 | 路桥区金清镇黄琅工业区内的台州市智龙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涉黄铜酸洗,臭气扰民,废水直排至河道。 | 台州 | 路桥 | 大气、水 | 台州市智龙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空调配件酸洗加工,该公司于2014年1月委托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台州智龙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空调配件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4年1月23日取得了台州市环境保护局路桥分局的批复。2017年4月11日取得台州市环境保护局路桥分局竣工验收意见函,并取得浙江省排污许可证。2018年9月27日现场检查,现场正在生产,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未闻到明显臭味,有5名小工正在从事酸洗加工,现场堆有少量的空调配件,主要生产原料为紫铜,未见黄铜,废水经过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50%回用)纳入污水管网,现场废水处理设施未在运行,排水口未见废水排出。执法人员对该公司的雨水管网、东面河道进行仔细排查,未发现异常现象。对该公司的酸洗钝化废气处理设施排放口采样一频次,检测结果氮氧化物的排放速率高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及7.1规定中的二级最高允许排放速率。 | 部分属实 | (一)针对台州智龙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环境违法问题,路桥区环保分局已于10月8日对其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针对其排放速率超标问题,路桥区环保分局已于10月8日立案调查,目前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已作出,拟处罚金额壹拾万元整。(二)要求企业加强环保制度管理,严格按照环评标准执行,加强自身责任意识、环保意识。 (三)废气、废水处理设施严格按照处理设施设计方案执行,确保废气、废水达标排放。 (四)下阶段,金清镇、路桥环保分局将加强对该企业的日常环保监管,确保企业废气废水达标排放。 |
30 | 0724 | 路桥区方林汽车城所有的汽车4S店,奥迪4S以及台运大众4S,汽车油漆烤漆房没有废气处理设备,废气直排,维修车间废机油不合规处理。 | 台州 | 路桥 | 大气、其它 | 路桥区方林汽车城内的汽车4S店有5家,台运大众不在路桥辖区内。1、台州市新元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汽车的销售和售后维修服务。占地面积有2070平方米。生产工艺为待维修汽车--喷漆、维修--出厂。喷漆房均建有一套废气处理设施,项目未编制报批环评文件,且建成的废气处理设施未经验收,废机油台账记录不规范。2、台州中升晨隆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即奥迪4S店,汽车销售维修服务项目通过路桥环保分局审批,但未验收。现场每台喷漆房均建有一套废气处理设施。3、台州市诺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海马和马自达汽车的销售和售后维修服务。主要生产工艺为待维修汽车--喷漆、维修--出厂。现场每台喷漆房均建有一套废气处理设施,项目未编制报批环评文件,建成的废气处理设施未经验收,且废机油台账记录不规范。4、台州骏保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从事保时捷汽车的销售和售后维修服务,环保手续齐全,按环保规范运营。5、台州市辰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从事别克汽车的销售和售后维修服务,环保手续齐全并规范运营。 | 部分属实 | 一、台州市新元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1、路桥区环保分局已于9月27日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停止环境违法行为,规范废机油台账记录,并依法查封烤漆房生产用电电箱,同时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目前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已作出,对公司拟处罚款219960元,对法定代表人茅菊红拟处罚款50000元。 二、台州中升晨隆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路桥区环保分局已于9月27日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同时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目前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已作出,对公司拟处罚款221400元,对法定代表人邵文成拟处罚款50000元。 三、台州市诺亚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路桥区环保分局已于9月27日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停止环境违法行为,规范记录废机油台账,并依法查封其喷漆烘烤电源箱。同时对该案进行立案查处,目前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已作出,对公司拟处罚款221461元,对法定代表人张章国拟处罚款50000元。 |
31 | 0725 | 路桥区再生资源金属园区:1、企业出租厂房,承租方大多没有环保手续,有些没有工商手续;2、企业无组织废气排放,尤其是巨东、锦运两家公司;3、部分企业厂房灰尘不收集,工人没有防护措施,影响影响工人身体健康。 | 台州 | 路桥 | 其它、大气、扬尘 | 1、台州市金属资源再生产业基地,2014年9月份通过了国家环保部的“圈区管理”验收。基地入园企业37家,主要为废五金拆解企业,企业拆解项目均已取得环评批复,配套的污染物处理设施按环评要求建设到位,并已全部通过环保设施竣工验收。2017年5月10日,路桥区下发“关于印发《开展全区场外拆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路桥区全面开展场外拆解整治,取缔场外非法拆解,同时鼓励金属再生基地内企业对拆解散户积极予以吸收消化,引导其规范生产。目前入园拆解散户共50家,拆解散户入园后基本采用手工拆解的方式进行生产,符合所在企业环评和验收要求,相关环保设施均由所在企业提供,其他环保工作也由所在企业负责统一管理。基地内废五金拆解企业按频次要求委托专业机构对公司内废水、废气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监测项目中包括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均达标。基地管委会每年对整个基地的周边环境空气进行监测。2、针对信访单中强调的巨东和锦运公司,管委会联合环保所对两家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浙江巨东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固废拆解和铜铝深加工,环保手续齐全。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相关废气处理设施均在运行,检查台账记录基本规范,未发现废气无组织排放;浙江锦运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固废拆解生产,新增项目回收资源利用综合纵向一体化深加工技术改造生产设备及污染物处理设施均已建设到位,正处于验收筹备阶段;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拆解生产,三合一、二合一设备、铝深加工设备均未在运行,已配套建设相应的废气处理设施,台账记录基本规范,未发现废气无组织排放。 3、拆解企业货物装卸在装卸区进行,装卸区均按要求建设喷淋系统,装卸作业时打开喷淋系统可起到降尘作用。同时在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发现货物运输时有可能会带起地面粉尘,造成扬尘现象,企业准备的口罩等防护物资,工人嫌麻烦往往不用,存在安全隐患。 | 部分属实 | 针对以上问题,9月27日,管委会联合路桥区环保分局召开专题会议,基地内所有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要求各企业加强管理,按要求做好环保工作,特别是存在厂房出租的企业,虽然拆解工艺相同,且利用企业的“三废”处理设施进行污染防治,但必须加强日常管理,对公司内的环保工作负总责。同时要求所有企业采取降速、清扫等有效措施避免扬尘污染,做好工人的防护工作。会议最后,所有参会企业均在承诺书上盖上公章。 另一方面,2018年12月31日后,进口固废批文不再核发,各企业均面临着转型升级,管委会、环保分局在加强监管的同时,也会积极帮助引导企业进行资源整合、产业提升。 |
32 | 0726 | 温岭市松门镇新华村新华桥旁边的温岭市新华海副厂,晚上偷排废水,厂房脏乱,有违章建筑。 | 台州 | 温岭 | 水、其它 | 信访件中提到的温岭市新华海副厂实际为温岭市淋川新华海副产品加工厂,主要从事水产品冷冻加工。9月27日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在进行冷冻带鱼切段生产,废水处理设施正在进行污泥压滤,排放口无出水。现场未发现有废水偷排迹象。该厂厂区最北面有一区块建有铁棚,占地600平方米,为违法建筑。 反映人反映内容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松门镇人民政府责令温岭市新华海副产品加工厂于2018年10月15日前自行拆除违法建筑,逾期未拆除松门镇人民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强制拆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