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台州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扩建项目 |
台州市滨海工业城蓬南大道南侧(台州旺能现有厂区内) |
台州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扩建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能力为1000吨,在原有2条500t/d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处理线的基础上,在预留位置扩建1条400t/d循环流化床垃圾焚烧处理线,再扩建1条600t/d炉排炉垃圾焚烧处理线,配1台12MW抽凝式汽轮机和1台15MW发电机组,焚烧炉同步配套建设相应的烟气处理,配套公用工程,公用工程以及相关配套工程主要依托现有一期工程。扩建项目同时对现有工程废气、废水和固废治理设施实施提标改造。 |
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按规定以张贴公告、发放调查表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水:垃圾渗滤液(包括卸料平台冲洗废水)依托现有工程,现有渗滤液处理站采用预处理+UASB厌氧生物反应+2级A/O系统+超滤+纳滤+反渗透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其它废水首先考虑综合利用,无法利用部分纳入污水管网。
2、废气:设置炉温自动监控系统,使垃圾焚烧炉的温度严格控制在850℃以上,停留时间2秒以上;新建3#循环流化床焚烧线烟气采用炉内喷石灰石+SNCR+半干法脱酸(循环悬浮式)+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器处理工艺,新建4#机械炉排焚烧炉采用SNCR+半干法脱酸(旋转喷雾式)+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的处理工艺;新建焚烧炉与现有焚烧炉合用1根高60m的集束烟囱排放;每台焚烧炉尾部设置烟气在线监测装置。正常情况利用焚烧炉一次风机抽取垃圾贮坑、卸料大厅内的空气,作为焚烧炉助燃空气;在焚烧炉因停炉情况下,垃圾库臭气通过经活性炭过滤除臭后达标排放。
3、固废:分类收集,规范处置;飞灰库暂存后,送固化车间稳定固化,合格后送垃圾填埋场安全填埋;稳定固化过程建立台账,并报环保部门备案;炉渣全部综合利用;废布袋属于危险固废,委托台州市德力西长江环保有限公司处置;废活性他、污泥和生活垃圾送厂内焚烧炉焚烧处置。
4、环境风险防范:采用DCS控制和自动连锁调节系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环评结论表明,该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建成后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6年4月19日至2016年4月25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台州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处
联系电话:88582135传真:88581184
通讯地址:台州市经济开发区白云山南路10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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