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2-09 10:10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今年以来,台州市在浙江省率先启动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改革试点,立足环保监管数量多、压力重、难度大的现状,按照“先易后难、先简后繁,逐步推进、力求实效”的实施原则,全力构建一个立足基层、多方配合、上下联动、社会参与的监管体系。目前,全市已有9个县市区乡镇一级网格划分到位,6个县市区村居社区一级网格划分到位,确定基层网格员7000多人,基层网格员共排查工业污染源13138个,畜禽养殖污染源944个,其他污染源2077个,调查信访1139件,上报违法案件线索425件。
一、“三步法”理清监管目标。一是清底子打基础。全面开展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动员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开展拉网式排查,全市共检查企业17745家,排查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7333个,清理率为100%,全省排名第一,基本理清网格化监管对象和数量。二是建平台强运行。搭建信息查询、案件侦办、污染监管、报警分析一体化的环境监管移动执法系统,网格员可通过移动终端,随时随地查询某个区域、某个行业、某个点位相关环境信息,一线执法人员和网格员可实现环境信息交互。目前,该市已将1万多家企业信息导入系统,全市共使用移动执法系统制作各类笔录1012份,做出处罚决定254件。三是定职责划网格。逐步在一般乡镇(街道)内设机构增挂“环保办公室”牌子,重点乡镇(街道)、省级经济开发区、省级工业园区增加内设机构环保办公室,进一步明确当地政府的监管职责和相关责任人。目前,全市已有60个乡镇设立“环保办公室”。四级(村居社区)网格一般按行政村划分,并根据任务轻重进行网格调整,一个网格可包含3-5个村或1个村可划分为2个网格。目前,全市共设三级(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网格152个,设四级(村居社区)网格5066个。
二、“三大员”力保责任到位。一是各级网格员,构造监管大网络。每个网格设置网格长1名,网格员若干名,目前,全市已配备三级(乡镇、街道、工业园区)网格员491人,四级(村居社区)网格员6583人。每个基层网格员要承担组织开展环保宣传,加强企业与上级网格联络,监督巡查排污单位和环境敏感点,上报环境违法和犯罪行为等监管信息,调节处理简单的环境矛盾纠纷等五项职责。此外,在重点监管企业设置企业环保员,负责企业内部环境管理工作,目前已设置企业环保员1621名。二是环保监管员,提高监管执行力。在有条件的基层网格配备一名环保监管员,由各环保所工作人员担任,配合网格长实施本级网格环境监管执法工作。同时,在玉环县试点打造“1+2+N”环保执法单元,即由县级环保部门1名中层干部、2名普通干部以及各级网格员等组成工作小组,对违法企业高效开展调查执法行动,并全程跟踪案件,目前已组建17个执法单元。三是民间监督员,扩大监督覆盖面。为实现“全覆盖、无缝隙”,防止“灯下黑”,该市积极发挥民间环保监督力量作用,引导环保志愿者协会成立乡镇分会,扎根群众,吸收当地热衷环保、具备一定威望的人员为成员,鼓励成员及时发现举报环境违法行为,协助调解邻里纠纷等较小环境问题。同时,开展多形式公众参与技能培训,搭建区域环保微信公众监督平台,营造全民参与,全民监督的良好氛围。目前,全市已有10个集镇分别成立环保志愿者协会分会,共有民间监督员634名。
三、“三举措”激发监管活力。一是创新培训机制,提高监管水平。环保监管是一项相对专业的技术活,大部分网格员是环保监管“门外汉”,必须通过培训等方式,让每个基层网格员和企业环保员能够尽快熟悉自身的工作职责和主要工作内容。在实施网格化监管初期,采用“1+1”模式,即环保部门1名执法人员与1个村级网格员结对联系,通过实际监管手把手传授环保知识,提高网格员的业务水平,提升环保部门和网格员的默契度。组织开展“大练兵”行动,结合环保各项执法专项行动,在实际操作中提高网格员业务能力水平。“大练兵”活动开展期间,该市开展各类大型执法行动3次,出动人员共20525人次,检查企业9228家次,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41件、移送公安案件24件、查封扣押106件、限产停产39件。二是细化运行机制,确保监管到位。为保证网格化监管规范高效,围绕网格化监管运行中巡查、查处、反馈、评价四个内容,建立了网格化管理“一岗双责”、信息报告和公开、网格监管运行、现场巡视检查、行为守则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并根据村级网格员、企业环保员不同监管职责,汇编成两种环境监管网格化操作手册。如村级网格员,每2个月必须对辖区内污染源开展一次巡查监管,并填写检查记录表和巡查台账,参与受理、调处、反馈群众反映的普通环境信访举报件,兼任河道观察员及时反馈河道水质变化情况;企业环保员则履行定期向所在辖区网格员上报企业内部巡查情况,以及监督企业内部档案资料管理和各项环保措施落实情况等职责。三是建立考核机制,激发监管热情。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网格化监管实施情况纳入县对乡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加强对乡镇一级网格化工作考核。同时,结合每年生态环保专项资金分配,对各县市区、各乡镇(街道)两级网格化工作实行综合考核评价制度,按照评价结果实行差异化的专项资金补贴,激发各级网格的工作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