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6-05 15:47 来源:南京大汉
台州市环境状况公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现发布2014年台州市环境状况公报。
一、概 述
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狠抓生态环保工作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全市环境质量基本稳定,局部区域有所改善。
二、水环境
■ 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2014年全市地表水总体水质属中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氮氮、总磷和石油类。五大水系和湖库110个监测断面,符合Ⅰ~Ⅲ类标准的断面占63.7%;劣Ⅲ类水的断面占36.3%,其中劣Ⅴ类断面占20.9%;满足水环境功能要求的断面68个,占总断面数的61.8%。与2013年相比,总体水质无明显变化:符合Ⅰ~Ⅲ类水质的断面数比例持平,劣Ⅴ类断面比例上升0.9个百分点;满足水域功能要求的断面减少3个,即减少2.7个百分点。
椒江水系 总体水质属良好。Ⅰ~Ⅲ类水断面占88.3%,满足水环境功能要求的断面占85.3%。与2013年相比,总体水质无明显变化。污染最严重的河段主要位于永宁江的江口断面,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氨氮;其次为椒江干流的栅浦断面,主要污染指标为石油类;灵江部分河段也存在个别指标轻微超标。
金清河网 总体水质属重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总磷和石油类。整个河网中,79.2%的断面水质属劣Ⅴ类水,95.8%的断面水质不能满足水域功能要求。与2013年相比,总体水质无明显变化。
玉环河流 总体水质属轻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高锰酸盐指数和氨氮。Ⅳ类水断面占57.1%,Ⅴ类占42.9%;满足水环境功能要求的断面占14.3%。与2013年相比,水质明显变差。
三门河流 总体水质属优。所有断面符合Ⅱ类水质标准,均能满足水环境功能要求。与2013年相比,总体水质持优。
椒北河网 黄礁和椒北水厂断面水质均为Ⅳ类,属轻度污染;龙头口、杜桥洪家均为劣Ⅴ类,属重度污染。4个断面均不能满足功能要求。与2013年相比,龙头口水质明显变差,杜桥洪家有所变差;黄礁、椒北水厂无明显变化。
湖泊与水库 88.9%的水库能满足水环境功能要求;佛岭、西溪、洪畴水库不满足水环境功能要求,超标项目均为总磷。水库富营养化状况以中营养为主。东湖为Ⅲ类,属中营养;鉴洋湖为劣Ⅴ类水,超标项目为总磷、氨氮和生化需氧量,呈中度富营养。
饮用水源 全市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30个建制镇以上城镇饮用水源地水质均符合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水质要求,达标率为100%。
三、海洋环境
■ 状况
2014年,台州市近岸海域水质监测点位共设15个,监测2期。我市海域水质无机氮、活性磷酸盐超标,石油类也存在超标现象。环境功能区水质均为超四类,与2013年相比,水质无明显变化。
四、大气环境
■ 状况
2014年,全市7个城市日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范围84.9%~95.2%,平均为88.8%,达标天数比例最高为玉环,最低为台州市区。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4.47。7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均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PM2.5 全市7个城市PM2.5均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日均浓度达标率范围为88.5%~95.3%,平均为91.1%,最高为玉环,最低为市区。各城市PM2.5年均浓度范围为37~46 ug/m3,平均为43 ug/m3。
PM10 全市7个城市中市区、临海、玉环和三门PM10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全市日均浓度达标率范围为91.7%~98.4%,平均为96.2%,最高为临海,最低为仙居。各城市PM10年均浓度范围为62~90 ug/m3,平均为71 ug/m3。
NO2 全市7个城市NO2均达到国家一级标准;全市日均浓度达标率范围为98.4%~100%,平均为99.6%,最高为玉环和三门,最低为温岭。各城市NO2年均浓度范围为17~28 ug/m3,平均为25 ug/m3。
SO2 全市7个城市SO2均达到国家一级标准;全市日均浓度达标率范围全部为100%。各城市SO2年均浓度范围为10~16 ug/m3,平均为12 ug/m3。
CO 全市7个城市CO均达到国家一级标准;全市日均浓度达标率范围全部为100%。各城市CO年均浓度范围为0.7~1.2 mg/m3,平均为1.0mg/m3。
O3 全市7个城市O3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全市O3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达标率范围为94.8%~100%,平均为98.3%。各城市O3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范围为76~101ug/m3,平均为88ug/m3。
酸雨 近年来,我市酸雨始终处于较严重的水平。2014年全市总体水平属中酸雨区;降水pH年均值为4.64,比2013年下降0.01;平均酸雨率为95.1%,比2013年上升了2个百分点。7个城市的pH年均值范围在4.38~5.09之间,酸雨率在81%~100%之间。
五、声环境
■ 状况
2014年,我市城市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区域环境噪声 全市区域环境噪声面积计权均值为54.9分贝,声环境质量等级属较好(二级)。95.6%的城市面积处于45.1~65分贝声级范围内。7个城市平均等效声级范围在49.3~57.2分贝之间,除市区外的其它6个城市的区域环境噪声值均等于或低于55分贝。生活和交通噪声源是城市的主要环境噪声源。
道路交通噪声 全市交通噪声路长计权平均等效声级为64.9分贝,声环境质量等级属好(一级);全市路长超标率为4.9%。7个城市平均等效声级范围在55~73.2分贝之间,最高的为三门。与上年相比,全市交通环境噪声平均值上升1.6个分贝,路长超标率上升0.9个百分点。
功能区噪声 各功能区存在不同程度的超标现象,全市功能区定点噪声平均超标率为18.8%,比上年上升0.8个百分点。夜间噪声超标情况重于昼间。在各功能区中,以4类标准适用区的夜间噪声质量相对较差,超标率为62.5%。各功能区按噪声超标率大小顺序排列依次为:4类标准区(32.1%)>2类标准区(18.7%)>3类标准区(15.6%)>2类标准区(9.4%)。
六、固体废物
■ 状况
工业固体废物
2014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272.49万吨,综合利用量257.83万吨,其中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0.15吨,综合利用率94.62%;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量13.25万吨,其中处置往年贮存量0.85万吨;工业固体废物贮存量2.42万吨,排放0万吨。
危险废物
2014年,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90653.03吨,综合利用11609.89吨,其中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1114.84吨,无害化处置69052.05吨,其中无害化处置往年贮存量4820.73吨,无害化处置利用率达88.98%,工业危险废物贮存量15926.66吨,排放量0吨。全市共产生医疗废物5919.40吨,集中处置医疗废物5919.40吨,安全处置率100%,排放量0吨。
进口废物
2014年,全市进口固体废物207.22万吨,其中进口废五金类固废195.15万吨,废钢铁6.56万吨,铜废碎料3.36万吨,及其他少量废塑料、废纺织原料和铝废碎料等。
■ 措施与行动
一是推进危险废物和污泥全过程监管。推动危险废物重点项目建设,完成台州市长江德力西长江环保有限公司50吨/天二期焚烧项目的现场验收;完成台州市翔进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10吨/日高温蒸煮项目建设。完成32家化工、制革、电镀等重点工业企业危险废物整改任务,切实解决抗生素药渣非法利用、电镀槽液槽渣处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落实台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污泥管道化输送和台州黄岩北控水务污水净化有限公司污泥脱水干化项目建设,完成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80%的年度目标。完成台州市危险废物和污泥全过程智能监管系统建设项目的立项申报。
二是强化进口固废圈区管理。全力推进台州市金属再生产业基地建设,39家企业开工建设,23家企业主体厂房结顶,7家企业竣工验收,9家企业取得试生产资格,于2014年10月底通过环保部圈区化验收。推进13家重点进口固废加工利用企业全过程监管,加大进口固废企业日常抽查覆盖面,组织固废管理人员和进口固废企业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进口固废企业规范化管理水平。
三是夯实固体废物基础工作。加强POPs污染防治,完成69家POPs排放源年度环境统计报表的报送;完成7家废弃物焚烧类企业显示屏安装,完成7家废弃物焚烧类企业的二噁英检测。全力推进清洁土壤行动,完成5处疑似场地的排查、备案工作,共计备案面积143346.43m2。
七、辐射环境
■ 状况
2014年,全市无涉及放射源的环境安全事故发生,大气环境、水环境和土壤均未受到人为的放射性污染,辐射环境总体安全。全市共有放射源单位31家,射线装置使用单位213家。全市共有移动通信基站8947个,500KV输变电站3个,220KV输变电站25个,110KV输变电站100个;共有工、科、医电磁辐射单位6家。
■ 措施与行动
一是强化辐射行政许可。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切实提高辐射工作单位辐射安全意识,不断完善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全市使用放射源单位持证率达到100%,射线装置单位持证率达到100%,全市电离辐射单位验收率达到100%。
二是强化辐射安全防护管理。通过规范审批、发证、转移和验收等各个辐射监管环节,加强对重点辐射工作单位定期监测评价,开展辐射安全执法检查,强化问题跟踪整改落实,确保辐射环境安全。加强辐射工作单位硬件建设,所有放射源单位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和在线巡检系统。组织开展辐射应急预案评估和演练,切实提高辐射应急处置能力。
三是强化电磁辐射环境管理。推进“绿色和谐电磁环境创建活动”, 切实做好移动通信基站和输变电工程的环评审批工作,积极创建“绿色电网”和“绿色基站”,开展电磁辐射环境专项执法检查,强化电磁辐射环境信访调处,确保了电磁辐射项目的有序监管。
八、自然生态环境
■ 状况
耕地/土地 到2014年底,我市实际耕地面积为298.18万亩,实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253.18万亩,实际标准农田保有面积为138.49万亩。大力实施“812”土地整治工程,完成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新增耕地17089亩,连续19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根据全省第五次遥测资料显示,全市共有轻度以上水土流失面积725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的7.61%。2014年治理水土流失65.62平方公里,累计治理水土流失664.32平方公里。
水资源 2014年,全市水资源总量为112.3101亿立方米,比多年平均偏多23.6%。人均水资源量1867立方米,产水系数0.63,产水模数118.2万立方米/平方公里。
全市13座大、中型水库,年末蓄水总量为5.7065亿立方米。全市总供水量为20.0308亿立方米,总用水量为20.0308亿立方米。农田灌溉用水亩均359立方米。水的有效利用率为17.8%。全市总耗水量为9.60亿立方米,平均耗水率为51.9%。生活用水量1.30亿立方米,人均综合用水量含环境配水333.0 m3/人˙年。
森林资源 全市森林面积810万亩,森林覆盖率达60.3%,林木绿化率61.5%,森林蓄积量2008万立方米。
生物多样性 全市森林生态系统复杂,生物资源丰富。森林植被分为13个植被类型、83个群系、108个群丛。有木本植物91科,320属,881种,其中有15种属珍稀濒危保护植物;有森林昆虫19目,199科,1558种;有列入国家和省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重点兽类30种、鸟类380多种、爬行类21种、两栖类6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7种、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73种,省级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70种。
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 全市有省级自然保护区1个,面积2701公顷;自然保护小区35个,面积7477公顷;省级以上森林公园12个,面积18705公顷;国家级湿地公园4个,省级湿地公园1个。
■ 措施与行动
一是完善节约集约用地行动计划。深化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建设,全面实施“365”节约集约用地行动计划,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建立和完善建设用地规划审查、预审制度及建设占用耕地补偿制度,严格按法定程序和审批权限批地,严格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农转用审查,把实现耕地、生态公益林地占补平衡和耕地总量平衡的目标落到实处。以“三改一拆”为抓手,围绕“控新、减旧、治本”总目标,严肃查处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
二是加强自然生态环境保护。深入实施“森林台州”行动,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活动,切实加强森林资源培育。2014年度全市完成人工造林2492公顷,完成更新造林1161公顷,完成重点防护林建设1070公顷,完成森林抚育28285公顷。加强生态公益林建设,全市省级以上公益林面积达到24.76万公顷,占全市有林地面积的45.86%。积极推进湿地保护工程建设,台州鉴洋湖国家城市湿地公园、临海市三江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玉环漩门湾国家湿地公园、天台始丰溪国家湿地公园、温岭龙门湖省级湿地公园列入省首批重要湿地名录,全市九个县市区公布了首批湿地保护名录22个。仙居括苍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工作正常开展。深入推进海洋环境保护工作,加强陆源污染防治,加强海岸与海洋工程环境管理,积极推进大陈岛海洋生态保护区建设工作。
三是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建立了县级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和征占用林地定额管理制度;组织开展了“雷霆一号”、“雷霆三号”、“利剑行动”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森林消防工作,通过“双禁 ”管理,“禁、堵、疏、罚”四管齐下,使森林火灾处于低发可控状态。
九、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和排污权交易
■ 状况
2014年,全年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较2013年下降10.08%、10.69%、18.16%和17.05%。全市共完成108个建设项目的排污权交易,入库资金达1903.7924万元。
■ 措施与行动
一是狠抓工程减排。按照污染减排“项目化管理、工程化推进”的总体思路,全市共确定减排项目284个,其中水污染物减排项目193个,气污染物减排项目91个。全市共新建截污管网440.89公里,新增水量2530万吨,全年污水处理厂新增COD削减量6300吨,新增氨氮削减量1120吨,分别为计划削减量的144%和234%。同时完成椒江区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二期提标改造已开工,完成总工程量约50%。已拆除台州发电厂8#、10#机组旁路,全面通过脱硝168小时运行,7#、9#机组开始发挥脱硝作用,脱硝效率稳定在75%以上,完成脱硝3300多吨;华能玉环电厂4台脱硝机组稳定运行,脱硝投运率在95%以上。椒江热电完成1~3#锅炉炉外脱硫改造,提高脱硫效率10个以上百分点。
二是狠抓结构减排。通过结构调整,大力淘汰落后产能,并促进企业优化产品结构,提高技术、装备、管理和环境污染治理水平。2014年,全市多次组织造纸、印染行业“零点行动”,对所有未通过验收的造纸、印染企业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或关闭,其中关停小造纸企业11家,削减产量8.5万吨,削减化学需氧量83吨;关停小印染企业10家,削减产量1258吨,削减化学需氧量21.5吨;关停其他行业企业107家,合计削减化学需氧量382吨,氨氮30.3吨。
三是狠抓管理减排。按照《浙江省城镇污水处理厂化学需氧量减排核查技术细则(试行)》和《浙江省火力发电企业二氧化硫减排核算技术细则(试行)》等有关要求,对全市污水处理厂、火电厂和热电厂实施全面监督考核和台账管理。2014年全市污水处理厂总体达标率良好,华能玉环电厂、台州发电厂两家火电厂脱硫效率在90%以上,全市热电企业脱硫率稳定在60%以上。
十、环境管理
环境污染整治 推进医化、造纸、印染、制革等重点行业整治提升,共关停淘汰、搬迁入园、整治提升企业272家,2014年,全市重点行业整治提升进展总体排名全省第一。严格落实椒江医化行业转型升级方案和椒江、黄岩告别化工恶臭倒计时行动方案,大力推进医化行业“退、转、升”,关停椒江外沙岩头化工区26家医化企业、142个恶臭项目,关停黄岩江口化工区13家医化企业、72个恶臭项目,实现台州主城区告别化工恶臭。积极推进电镀园区建设,完成玉环、温岭、临海东部电镀园区建设。坚决打击非法小制革、小冶炼、小电镀、废塑料回收、场外拆解等,共清理取缔非法场点3000余处。
生态系列创建 深入开展生态系列创建工作,截至2014年底,全市共创建省级生态县(市)6个、省级环保模范城市2个、国家级生态乡镇(街道)63个、省级生态乡镇(街道)116个、国家级生态村2个。
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 大力推进创模重点工程建设,市区备用水源输水管线工程加快建设,市区垃圾渗滤液深度处理工程全部建成投运,椒江污水处理厂一期脱氮除磷建成投运,黄岩污水厂污泥深度干化处理工程及脱氮除磷建成投运,路桥污水厂中水回用工程开工建设。大力推进重点工业企业创模达标行动,制定实施《台州市涉污重点工业企业创模达标管理考核办法》,每月组织现场检查并排名通报,考核结果纳入县市区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累计检查整改企业900多家,全面完成2200多家重点工业企业“一厂一档”建设。做好各类创建报告和资料档案的编写整理,2014年4月,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通过浙江省环保厅组织的预评估,7月通过环保部组织的技术评估,2015年2月通过环保部组织的考核验收。
农村环境保护 全面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深入推进“美丽乡村”行动,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深入开展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农业面源污染整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工作,积极打造生态宜居家园。全市新增省级现代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县1个、示范区3个,新增“三品”产地面积33万亩,完成农药减量控害增效工程96.01万亩,推广测土配方施肥306.66万亩,农村清洁能源利用率达到75.4%,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为82.96%。深入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完成1188个建制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新增受益农户25.1万户,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无害化处理率达98%以上。
水环境整治 加强饮用水源水质保护,完成长潭水库隔离网建设60公里,设置警示标识牌146块,完成溪口水库、里石门水库内养殖场拆除及清理,推进合格规范饮用水源保护区创建和复查工作。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椒江、黄岩、天台等地污水处理厂已开展提标改造,椒江前所、黄岩沙埠、临海江南等乡镇污水处理厂已建成或开工建设,全市新建截污管网440公里,新增污水处理量5.14万吨/日。全面落实全市11386条河道“河长制”,推进“一河一策”综合整治,推进477个污水治理项目建设,全市完成沿河工业企业废水达标整治940家,完成第三方托管运行200多家。全市共清理垃圾河2600条、4714公里,整治黑臭河168条、290公里,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加强近岸海域污染治理,制定实施台州湾、乐清湾、三门湾区域污染综合治理方案,落实近岸海域污染综合治理项目。2014年,台州市“五水共治”荣获全省首批优秀市“大禹”。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严格执行“五位一体”环境准入制度和“两评结合”环境决策体系,严把项目环保审批关,严守生态红线。2014年,完成6个省级环境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和17个专项规划环评,持续推进6个省级环境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全市共审批建设项目1495个,否决108个;市本级审批项目40个。通过提高环境排放标准和“以新带老”,预计削减化学需氧量64.9吨、氨氮237.4吨、二氧化硫185.5吨、氮氧化物115.0吨,做到增产减污。积极推进审批制度改革,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持续下放审批权限,实施68个类别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手续豁免制度,大力推广行政许可“三合一”制度,实现许可事项全部上网公开办理。完善制度建设,制定出台《台州市医药产业环境准入指导意见》、《台州市医化企业中试项目备案工作规范》和《台州市严格涉水项目环境准入意见》。
环境执法和来信来访 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开展了五水共治“雷霆行动”、重污染高耗能行业“零点”行动、南官河流域专项检查、污水处理厂专项执法、重点医化园区专项督查等各类环保专项行动,严格落实12369环保热线制度,完善领导接待日、领导包案和带案下访制度,有效确保区域环境安全。2014年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42000余人次,检查企业11906家次,责令限期整改、停产、关闭企业1834家,行政处罚1170件,罚款金额5674万元,同比递增21.6%。实施市级挂牌督办企业4家,向公安机关移送286件,行政拘留300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402人(其中刑事拘留248人,逮捕91人,判刑63人),环境执法工作走在全省前列。2014年,我市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6657件,同比递增32%。2014年全市共收费企业4212家,征收排污费11550万元。
环境法制建设 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强化环境法制建设,开展执法理念教育,规范执法行为,完善监督机制,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梳理职权,大力简政放权,按时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加强环境法制宣传与学习,多次开展新《环境保护法》学习培训,切实提高执法水平。编印了《环境保护法规和典型案例选编》“五水共治篇”,开展环保法律知识竞赛,提高社会各界的环境法制意识。
环保产业和科技 组织开展环保科技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开展环保先进实用技术推广活动;协同省环科院开展VOCs基本情况调查。组织参加全省环保科研项目评选,其中《台州市固废拆解行业污染特征及控制策略研究》获浙江省环保科技二等奖。组织开展《生物制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新环保标准的培训宣贯活动,开展环境与健康调查等工作。
环境管理能力建设 2014年,全市共有各类环境保护机构80个,年末实有人数562人,其中高级职称及以上63人、中级职称120人、博士后1人、博士5人、硕士62人。设立玉环县固体废物管理中心;三门县浦坝港环保站、健跳环保站、珠岙环保站。在台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增挂台州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中心牌子,增加副科级职数1名;全市环保系统增加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0个。
环境宣传教育 环境宣教力度不断加大,举行了第43个“6.5”世界环境日广场宣传纪念活动,加强公众参与,对全省首例网上追逃环境违法案件进行开庭审理;举办“生态文明 手手相传”——第三个浙江生态日纪念活动;开展甬台温三市地五水共治新闻采风活动;联合市妇联、台州广电总台,共同发起主题为“寻找美丽庭院(阳台)——争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我们在行动” 环保公益活动,加强环保宣传教育,营造全民参与环保工作的良好氛围。联合台州电视台开设《问水说法》栏目,加大环境污染事件曝光力度。联合台州电视台《小丫讲天气》发布空气环境质量日报。2014年在市级及以上各类媒体刊播各类环保报道600余篇。绿色创建扎实推进,创建省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3个、省级绿色学校16个、市级生态文明教育基地1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