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5-12 08:57 来源:南京大汉
浙妇〔2014〕22号
关于开展寻找美丽庭院(阳台)活动的通知
各市妇联、环保局:
为了认真实施《浙江省共建共享美丽人居环境行动方案》,大力推进“清河治水•美丽人居”巾帼行动,积极倡导低碳环保、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倡导家家养花,户户放绿,省妇联与省环保厅决定联合开展寻找美丽庭院(阳台)活动,引导广大家庭成员共建美丽人居,共享幸福生活。
一、参评要求
1、家庭成员重视庭院(阳台)的绿化美化,爱好栽花植树;庭院(阳台)整体布局合理,设计美观,做到绿化、美化、净化,展示出家庭成员健康向上的生活理念和环保意识;结合平面绿化与立体绿化,合理选择、搭配观叶观花植物,令人赏心悦目、心旷神怡,达到“立体绿化,见缝插绿”的效果;花木摆置得当,物品堆放整齐,不因绿化美化影响邻里和睦关系。
2、参评家庭需提供若干照片和500字以内的文字说明。照片要能突出自家庭院(阳台)的特色,提供全景照一张,不同角度的照片3张以上(须为jpg格式,分辨率在1800×1200像素以上,无水印,未经电脑后期处理)。照片仅限庭院(阳台)风景,不含人物等其他内容。文字说明包括参评庭院(阳台)的绿化美化方法、心得体会、节水节能技巧等内容。
3、参评家庭在提交照片时,即默认版权为本人所有,并允许活动主办方在相关宣传中无偿使用这些照片。
二、征集时间与报送方式
1、投稿时间自发文之日起至2014年6月15日。
2、来稿由各市妇联和环保局统一推荐报送,也欢迎社会各界人员自行投稿。
3、参评家庭需填写《寻找美丽庭院(阳台)活动参评表》。照片与参评表请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在邮件标题中注明“寻找美丽庭院(阳台)活动”字样。投稿E-mail:sflxcb@vip.163.com。
三、奖项设置
1、美丽庭院(阳台)奖。颁发获奖证书,给予一定的奖励。由省妇联、省环保厅协调相关媒体并在自有媒体(网站、微博、微信、自办杂志等)上进行集中宣传。
2、优秀组织奖。视组织发动情况、来稿报送数量和质量,设优秀组织奖若干,颁发证书,给予一定的奖励。
3、活动参与奖。符合条件的参评家庭均能获赠精美花籽一份。
希望各市把寻找美丽庭院(阳台)活动作为参与“五水共治”和美丽人居环境建设的重要载体来抓,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努力营造爱绿增绿护绿的良好氛围,为美丽浙江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联系人:陈 晔,李 辉
联系电话:0571—8705233,87053246
邮箱:sflxcb@vip.163.com
附件:寻找美丽庭院(阳台)活动参评表
浙江省妇女联合会 浙江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5月12日
附件
寻找美丽庭院(阳台)活动参评表
作者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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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QQ、E—mai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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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用于寄送奖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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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养心得(5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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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全国妇联办公厅,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妇联领导。
浙江省妇联办公室 2014年5月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