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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7月1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海正药业)
  • 日期: 2025- 07- 11 15: 23
  • 来源: 环境影响评价与综合规划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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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合成生物学产业柔性生产线技改项目

 

台州市椒江区滨海路56号岩头厂区内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泰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拟投资17106.04万元在现有岩头厂区实施合成生物学产业柔性生产线技改项目。本项目对岩头厂区Y108Y109Y110Y112Y27车间现有生产线改造,建成年产7200060%液体葡萄糖、9381630%液体葡萄糖、1500吨酵母、6YS303038HS309022000HS31101硫酸盐、1000HS31101盐酸盐等产品生产线,同时淘汰已建850t/a泰乐菌素产品,并将现有恩拉霉素产品产能从400t/a削减至200t/a,腾出总量用于本项目。

建设单位按规定以网站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在公示过程中未收到反对意见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水:废水经厂内处理达纳管标准后纳入椒江医化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台州湾。

2、废气:酶液发酵废气及板框压滤废气与提取车间有机废气储罐呼吸废气一并接入RTO系统处理;其他发酵废气及消毒废气采用次氯酸钠喷淋+碱喷淋+水喷淋处理;酵母废菌液水解及过滤过程产生的废气经车间外碱喷淋处理;淀粉投料产生的粉尘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东区污水站废气经二级碱喷淋+次氯酸钠喷淋+碱喷淋处理危废贮存间废气经水喷淋处理

3、固废: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或资源化利用,一般发酵废渣、生化污泥委托热电厂焚烧处置,一般包装材料及废布袋委外综合利用。

4、噪声: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对设备进行合理布置,并采取一定的隔音降噪措施。

5、环境风险防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环评结论表明,该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建成后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公示期为2025711日至20257227个工作日)。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处

联系电话:0576-88512099      传真:0576-88581184

通讯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白云山南路10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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