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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美丽浙江建设先进集体推荐名单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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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美丽浙江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荐评选美丽浙江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浙美丽办〔2024〕44号)文件要求,经市政府同意,拟推荐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为美丽浙江建设先进集体,现予以公示。 一、评选条件: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严格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决,在省厅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开展美丽浙江建设工作,出色完成各项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单位组织领导坚强,工作创新性强,工作机制健全高效,奋力谱写新时代美丽台州建设新篇章,符合评选条件。 二、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 台州市环境保护局于1995年正式成立,2019年更名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目前共设10个处室(含直属机关党委)、10个分局和5个直属事业单位(其中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为副处级参公管理单位),10个分局实行双重管理。浙江省台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上收省生态环境厅,目前委托我局管理。局本级核定行政编制21个,直属参公编制28个、其他事业编制28个。
三、主要事迹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先后获得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表现突出集体、全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工作表现突出集体、浙江省“五水共治”工作先进集体、打赢蓝天保卫战成绩突出集体、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目标完成成绩突出集体、“三线一单”工作表现突出集体等荣誉。 大气环境治理方面,全市域获评省“清新空气示范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稳居全国重点城市前列,“台州蓝”成为重要城市“金名片”。2024年,台州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全省排名第3,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排名第15。水环境治理方面,“十四五”以来,全市总体水质实现由良好到优秀的历史性跨越。2024年,全市国省控断面水质优良率为93.8%,超出年度目标3.2个百分点,达到历史最佳水平;金清水系干流国省控断面自有监测记录以来首次达到Ⅲ类水质。海洋治理方面,近岸海域海水水质优良比例总体呈上升趋势,“十四五”以来国控点优良率均值较“十三五”提升16.3个百分点。2024年7月承办第五届中日海洋垃圾治理专家对话平台会议。土壤治理方面,“治土”工作保持全国领先,2021年先行区建设通过国家终期评估,2024年10月承办全国化工园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管控修复试点工作技术交流会。固废治理方面,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建成1589个“无废城市细胞”。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达97.26万吨/年,基本实现产处平衡。队伍建设方面,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工作走在全国前列,2022—2023年蝉联全国地级市第一。多项监测分析能力居全省前列,荣获全省监测大比武综合比武团体奖(全省前3),选派骨干参加的浙江省代表队荣获全国监测大比武综合比武团体一等奖。试点创新方面,全国首创的“蓝色循环”海洋塑料废弃物治理新模式于2023年10月荣获联合国环保领域最高荣誉“地球卫士奖”,经验做法多次获国家部委领导批示肯定,亮相第六届联合国环境大会并向全球推介,探索出台全国首部海洋塑料废弃物治理地方性法规。成功争取到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国家试点、国家环境健康管理试点、浙江台州化学原料药产业园区(椒江区块)土壤和地下水管控修复国家试点、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产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永宁河流域省级汛期污染防治试点等一批国家级和省级试点,各项任务有序推进。 公示时间:2025年2月28日至2025年3月6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需要反映的情况,请与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联系,联系电话:88819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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