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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12-31 15:33 信息来源:台州市生态环境局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浙江京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处理1万吨废电路板技改项目 | 台州市路桥区金属资源再生产业基地黄金大道19号 | 浙江京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浙江泰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企业拟于8#厂房2F东南侧进行本项目建设,购置双轴破碎机、锤碎机、磨粉机、气流分级机、静电分离机、破碎分选一体机等设备,项目主要涉及破碎、分选等工序,项目建成后形成年拆解废电路板1万吨的生产能力。 | 建设单位按规定以公司网站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在公示过程中未收到反对意见。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与经隔油沉砂处理的初期雨水达纳管标准经厂区统一排放口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由路桥区滨海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 2、废气:电子元器件破碎、分选粉尘收集经脉冲式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基板破碎、分选粉尘收集经脉冲式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3、固废:分类收集,规范处置。固废须在规范的固废堆场暂存,地面防渗,防风吹、日晒、雨淋。危险废物主要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一般固废委托相关单位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4、噪声:对设备进行合理布置,并采取一定的隔音降噪措施。 5、环境风险防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环评结论表明,该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建成后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12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处
联系电话:88819793 传真:88581184
通讯地址:台州市经济开发区白云山南路10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