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2月3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浙江诚峰)

发布日期:2025-12-31 15:26 信息来源:台州市生态环境局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浙江诚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漆包线项目

台州市台州湾新区聚海大道以东、规划道路一以南0105-08

浙江诚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泰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总平面布置图,项目总用地面积18933m2,总建筑面积25995.02m2,共建设1幢生产厂房、1幢办公楼、1倒班楼等建筑。购置拉丝机、漆包机等设备,采用拉丝、退火、涂漆、烘干、表面润滑等生产工艺,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5000吨漆包线的生产能力

建设单位按规定以网站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在公示过程中未收到反对意见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水:废水经厂内处理达纳管标准后纳入路桥滨海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放

2、涂漆废气、烘干后收集的废气引风抽取并作为烘干工序新风补充,收集后的涂漆废气及清洗废气自带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再SCR脱硝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放筒DA001DA002)排放

3、固废:废铜线、废漆包线、废包装材料、去离子水制备耗材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出售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废拉丝油、废铜泥、废毛毡及漆渣、废清洗剂及漆渣、废催化剂、废润滑油及毛毡、废液压油、废油桶、废危化品包装桶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均需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4、噪声: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对设备进行合理布置,并采取一定的隔音降噪措施。

5、环境风险防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环评结论表明,该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建成后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公示期为20251231日至2026112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处

联系电话:0576-88819793      0576-88581184(传真)

通讯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白云山南路10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