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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台州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12-29 16:40 信息来源:政策法规处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台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规定》《台州市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决策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对台州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作出调整,将决策事项《台州市排污权租赁暂行办法》调入目录。现将调整后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法律政策依据

程序要求

承办单位

完成时间

1

台州市排污权租赁暂行办法

1.《浙江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浙政办发〔202318号)

2.《浙江省排污权回购管理暂行办法》(浙环发〔202116号)

1.公众参与(20256月)

2.公平竞争审查(20256月)

3.合法性审查(20257月)

4.提交局党组会讨论(20257月)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7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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