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台州湾新区(高新区)分局2025年11月6日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的公告(大鼎)

发布时间:2025-11-06 15:25 来源:区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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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台州市大鼎铜业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套电动工具配件、200万套电风扇配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许可决定书

台环建(新)202520

 

2025116

附件

   公告期为2025116日至20251117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台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椒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台环建(新)〔2025〕20号 关于台州市大鼎铜业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套电动工具配件、200万套电风扇配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许可决定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