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11月1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三门沿海工业城)

发布时间:2025-11-17 16:03 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与综合规划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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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三门县沿海工业城污水处理厂扩容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台环建[2025]67号

202511月17

见附件


公告期为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26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台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椒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台环建〔2025〕67号(关于三门县沿海工业城污水处理厂扩容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