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5-10-09 10:16 信息来源:土壤与固体废物化学品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公安厅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小微产废单位危险废物收运贮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台州市小微产废单位危险废物收集、转运和集中贮存单位行政管理指南>的通知》等要求,浙江中资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了危险废物收运贮存许可(单种危废)的有关申请材料。
一、项目概况:
浙江中资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台州市台州湾新区三甲街道海茂路999号,是一家收运贮存含油金属屑的企业。此次,该企业向我局提出申领危险废物收运贮存(单种危废)许可。
二、申请许可内容如下:
单位名称:浙江中资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经营废物类别: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8(900-200-08)和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09(900-006-09)(仅限于含油金属屑)
经营方式:收集、贮存
经营废物能力:10000吨/年
为做好有关环境管理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对该单位申请危险废物收运贮存(单种危废)许可,涉及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有不同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局提出。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0日-2025年10月15日
联系人:陈未献
联系电话:0576-88581690传真:0576-81882910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