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浙江伟锋药业有限公司年产280吨HPA、120吨PPO、170吨PPC技改项目 | 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东海第六大道8号 | 浙江伟锋药业有限公司 | 伟锋药业拟投资3200万元,在台州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现有厂区内实施本次年产280吨HPA、年产170吨PPC项目及副产品磷酸氢二钠十二水合物、溴化钠,年产120吨PPO项目暂不实施,并削减现有300吨SL-6项目中间体成环物产量。技改项目实施后,预计销售收入32200万元,利税8830万元。 | 建设单位按规定以网站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在公示过程中未收到反对意见。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水:项目废水经分质分类预处理后,再经厂内1600t/d规模的废水站(600t/d已建,1000t/d在建)处理后纳管排入上实环境(台州)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达二级标准,最终排入台州湾。 2、废气:车间有机废气和污水站高浓废气等经分质分类收集预处理,再送至厂内RTO末端处理系统处理;一期废水站低浓和固废堆场废气经生物除臭+UV光催化+碳纤维吸附处理,均能做到达标排放。 3、固废:分类收集,设专门场地存放,防止风吹、日晒、雨淋,废溶剂、高沸物、废活性炭、废盐、沾染毒性危险废物的废包装材料、废水站污泥、废机油等委托台州市德长环保有限公司等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委托相关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4、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车间设备进行合理布置,高噪声安装减震装置、消声器,设置隔声罩,加强设备维护。 5、环境风险防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环评结论表明,该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建成后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01月14日至2025年01月22日(7个工作日)。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处 联系电话:88512099 传真:88581184 通讯地址:台州市经济开发区白云山南路10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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