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9月2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华海药业)

发布时间:2024-09-25 17:07 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与综合规划管理处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审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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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临海川南分公司年产1.8吨艾多沙班、8吨布立西坦、5吨盐酸美金刚、8吨达格列净、3吨氢溴酸氘瑞米德韦原料药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台环建〔202428

2024925

见附件

公告期为2024926日至20241010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台州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椒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台环建〔2024〕28号(关于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艾多沙班等原料药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