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台州湾新区(高新区)分局2024年5月1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奥尔凯)

发布时间:2024-05-17 15:00 来源:区生态环境分局


项目名称

环评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台州市奥尔凯铝业有限公司年产50万件灯饰及机械、发动机、五金配件的厂房建设项目 

浙江迅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台州湾新区海虹街道滨祥路228

台州市奥尔凯铝业有限公司

采用压铸、精加工、表面处理、组装等工艺,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量50万件灯饰配件、机械配件、发动机、五金配件的生产能力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水:生产废水经厂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一起纳入污水管网,经台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达标后排放。

废气:熔化炉废气(熔化、扒渣烟尘、熔化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冷却沉降+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保温炉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设备尾气管道收集后高空排放;压铸脱模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油雾净化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抛光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喷塑粉尘经“高效滤筒+旋风除尘”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固废:废铝边角料、废金属边角料、抛丸集尘灰、废钢丸、抛光集尘灰、废砂轮片、废塑粉、其他废布袋、废滤筒、经规范化处理后的含油金属屑、废铁边角料、一般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炉渣、熔化烟尘集尘灰、废油、废滤芯及纸带、脱模剂循环处理滤渣、熔化烟尘废布袋、废乳化液、油泥、废包装桶、废油桶、废液压油、浮油、废水处理污泥等危险废物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

噪声:对高噪声设备加设减振基础;风机等加设隔音罩和消声器;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516日至2024523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台州湾新区(高新区)分局

联系电话:88909679  传真:88909391 

通讯地址:甲南大道东段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