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台州湾新区(高新区)分局2024年4月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智龙)

发布时间:2024-04-07 11:55 来源:区生态环境分局


项目名称

环评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台州市智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2万辆摩托车技改项目

台州市仁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台州湾新区聚英路2518号(东厂区)和聚星路99号的台州市新浙恒机械科技有限公司厂房(西厂区

台州市智龙科技有限公司

东区新增摩托车总装等生产工艺,西区新增涂装、打磨抛光、煤油清洗、发动机试漏、发动机组装等生产工艺,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2万辆摩托车的生产规模。

建设单位按规定以网站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在公示过程中未收到反对意见

附件

1废水:生产废水经厂区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纳管标准后纳入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2、废气水性漆调漆房废气经调漆房顶部引风装置集气收集,喷漆房废气经喷漆台配套风机收集后经水帘预处理去除漆雾及部分挥发性有机物,烘干时产生的有机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烘道集气收集,收集后经二级水喷淋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喷漆房废气经喷漆台配套风机收集后经水帘预处理去除漆雾及部分挥发性有机物,烘干时产生的有机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烘道集气收集,收集后经二级水喷淋装置处理高空排放喷漆过程使用水帘去除漆雾,罩光漆喷漆废气经水帘去除漆雾后调漆、烘干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一并由“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高空排放;煤油清洗废气和工件晾干废气设置在独立的房间内密闭收集,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发动机测试设置8个测试间,每个测试间设置10台测试台,废气经测试废气收集后高空排放;摩托车整车测试废气经测试区密闭收集后高空排放;打磨抛光废气经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高空排放;危废仓库废气与就近接入油性罩光喷漆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污水处理设施产生恶臭的主要构筑物进行封闭收集后高空排放;食堂油烟废气进行收集后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屋顶排放。

3固废:分类收集,规范处置。固废须在规范的固废堆场暂存,地面防渗,防风吹、日晒、雨淋。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一般固废委托相关单位综合利用

4对设备进行合理布置,并采取一定的隔音降噪措施。

5、环境风险防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环评结论表明,该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建成后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43日至2024411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台州湾新区(高新区)分局

联系电话:88909679  传真:88909919

通讯地址:甲南大道东段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