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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发布日期:2024-02-10 16:09 信息来源:大气与辐射环境处


根据省、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预测分析,受不利气象条件叠加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影响,预计210-11日我市空气质量有连续重度污染风险。根据浙江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指令和台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关规定,经会商研究,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市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于2101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应急响应。请广大市民朋友们外出时做好防护。

 

具体响应措施:

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运动;

2.一般人群应当尽量减少户外作业及活动时间,如必须外出,应当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3.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和尾气排放;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4.严禁垃圾、秸秆露天焚烧,禁止露天烧烤。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燃放工作安排

5.春节期间连续生产的电力、垃圾焚烧民生保障类重点行业要严格按照《台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工业源清单》Ⅲ级(黄色)应急响应污染防治要求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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