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11-25 09:51 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与综合规划管理处(行政审批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委托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承接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受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委托,我局受理了浙江金木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新证申请。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生态环境部的有关要求,现将该公司申请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一、企业概况:
浙江金木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台州市椒江区海门街道疏港大道17号1幢厂房,是一家从事HW08废矿物油与含废矿物油废物、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等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的企业。
二、续证申请内容:
单位名称:浙江金木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经营方式:收集、贮存、利用
经营废物能力:40000吨/年
经营废物类别:详见附表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2月4日。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联系人:鲁松、丁伟林 联系电话:0576-88582136,88819790
联系地址:台州市经济开发区白云山南路108号
附表
危险废物经营类别
废物类别 | 废物代码 | 经营能力 (吨/年) | 经营方式 | 备注 |
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 | 900-200-08 | 10000 | 收集、贮存、利用 | 仅限磨削泥 |
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 | 900-006-09 | 3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