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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9-15 17:57 来源:海洋处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 与情况 | 相关环保 措施承诺 | 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及海洋生态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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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环市披山岛附近海域 | 浙江玉环华电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10台单机容量7.5MW风力发电机组,总装机规模为75MW。机组发电通过1回66kV电缆接入已建的华电玉环1号海上风电场项目一期工程220kV陆上升压变电站(兼集控中心)。海底电缆长21.7km,包括场内电缆9.1km和送出电缆12.6km。
| 建设单位按规定以网站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 | 建设单位承诺将严格按照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执行,使工程对环境与生态的影响降至最低限度。 | 1.风电场桩基建设对所在海域的水文动力、冲淤环境影响较小,仅在桩基局部形成小范围冲刷坑,不会明显改变海域水动力特征。工程占用海域以及施工悬浮物扩散将导致一定量的海洋生物资源损失,底栖生物损失量为0.4709t,鱼卵损失量约2.69×105粒,仔稚鱼损失量约0.913×107尾,游泳动物损失量约4.44t,因此建设单位应做好生态补偿。 2.本项目建设区不是迁徙路线上的重要栖息地,也不是鸥类等可以在海域觅食的鸟类的主要觅食和活动场所,风机的叶片涂上整体白色加红色叶尖的警示色后,风电场对鸟类栖息地和鸟类迁徙的影响较小。 3.施工过程中船舶含油污水、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船舶污染物均委托船舶清污单位接收,污水接收后送至陆上处理。陆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通过集控中心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干江处理厂集中处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噪声以及生活垃圾等,通过合理的环保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且该影响是局部和暂时的,工程结束后影响也随着消失。 4.运行期生活污水依托现有集控中心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现阶段集控中心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干江处理厂集中处理,待园区污水管网接通至污水厂后,项目污水纳入市政管网,进入干江处理厂集中处理,对水环境影响不大;工程运行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由环卫部门处置,日常维护涉及的残废油、含油棉纱和废手套收集后运回陆域统一堆放在集控中心,定期委托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的专业单位接收处理,则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25日(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6-88581199 传真:0576-88581184
通讯地址:台州椒江区白云山南路10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