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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黑烟监测柴油货车排气超标车辆的公告(2021年第一批)

发布日期:2021-08-31 14:49 信息来源:大气和辐射环境处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省、市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加大在用车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超标排放违法行为,我局以网上公告的方式,通知车主在15个工作日内对黑烟超标车辆进行维修检测,确保尾气达标排放。逾期未完成维修检测的,根据《关于建立超标排放柴油货车黑名单管理制度的通知》(台环发〔2019〕50号)要求,依法列入黑名单及重点监管对象。


2021年8月31日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至7月部分黑烟超标车辆抓拍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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