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1-07-26 16:09 信息来源:大气和辐射管理处
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力度,降低机动车污染排放水平,督促机动车检验机构落实主体责任,规范人员操作,提高检验质量,我局起草了《台州市机动车检验机构违规记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1年8月15日前反馈至台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余春珠 联系方式:88581107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