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6-07 09:14 来源:宣教信息中心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将铝灰渣和二次铝灰列为危险废物。
目前我们浙江省内此类废物处置单位较少,处置能力严重不足。我区的几家重点企业,如浙江和合环境资源有限公司、浙江巨东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都面临着危险废物转移难的困境。
在了解到企业的困难之后,为安全有效地解决铝灰渣和二次铝灰危险废物的出路问题,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路桥分局主动作为,多方联系,帮助企业寻找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并在5月23日——25日,组织相关人员远赴福建漳州等地进行实地考察,切实帮助企业破解难题,助力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路桥分局将继续深入开展“三服务”工作,全力打好服务企业发展“组合拳”,进一步拉近与企业的距离,拓宽问题解决渠道,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