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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浙江海创达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1-06-03 10:56 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与综合规划管理处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浙江海创达生物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5 万吨聚乳酸项目

浙江省台州市浙江头门港经济开发区渔港第二大道与蒲兰路交汇东北角

浙江海创达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总用地150亩,拟建总建筑面积74883平方米,主要建设1幢办公楼,5幢厂房、仓库,配套建设导热油站、空压站、循环水站、污水处理站、原料罐区等。拟采用脱水、环化、增链接等工艺生产聚乳酸产品,预计达产后形成15万吨聚乳酸及副产1.6万吨乳酸的生产能力。

建设单位按规定以网站公示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在公示过程中未收到反对意见。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水:新建规模600t/d的污水处理站,采用“絮凝+水解酸化+兼氧+好氧”工艺,废水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经规范化标准排放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废水总排放口须安装在线监测系统,方便加强对项目废水的达标排放监测管理。

2、废气:①工艺废气:生产中废气经冷凝回收后再经水喷淋+生物滴滤+碱喷淋处理,再通过高空排放污水站及危废仓库废气加盖密闭,废气经风机收集后采用碱喷淋+生物滴滤+水喷淋吸收处理后排放。③导热油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后高空排放。

3、固废:分类收集,规范处置。危险废物须在规范的危废堆场暂存,地面防渗,防风吹、日晒、雨淋。危废委托台州市德长环保有限公司等有资质单位处置。

4、对车间、设备进行合理布置,并采取一定的隔音降噪措施。

5、环境风险防范: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环评结论表明,该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的环境影响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建成后能维持当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2164日至2021610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台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处

联系电话:88581036  传真:88581184

通讯地址:台州市经济开发区白云山南路10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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