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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问题编号14)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12-03 15:51 信息来源:大气和辐射环境处


我市已完成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问题编号14)整改,现按相关要求将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一、反馈问题

1.全市生活垃圾中转站废气收集处理效果不佳,臭气异味明显;2.露天焚烧农业废弃物、秸秆等行为普遍的问题;3.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控“七个100%”未严格落实;4.道路扬尘控制力度不够。

二、整改目标

1.提高中转站废气收集效果,基本无异味。

2.2019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4%以上,2020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3.全面落实整改,倒排工期,列出计划,做到问题100%掌握到位,责任100%落实到位,计划100%完成到位。

4.道路扬尘得到有效控制。

三、整改完成情况

1.生活垃圾中转站废臭气问题。印发《关于开展全市生活垃圾中转站废臭气收集消除工作专项督查的预备通知》(台综执办便函〔2019〕28号)及《台州市城市环境卫生质量要求和作业规范》(台综执〔2019〕59号)等文件,建立并实施中转站管理制度,加强生活垃圾中转站规范化管理。完成全市72座生活垃圾中转站除臭系统安装,作业期间保持设备正常运行;站内垃圾做到及时压缩、及时转运,地面及时冲洗干净;不定期开展督查,持续加强中转站废臭气问题的监督和整改。各生活垃圾中转站总体情况良好,废气收集率和处置率明显提升,现场臭气得到有效抑制。

2.露天焚烧问题。一是积极推广秸秆利用“五化”技术,以秸秆直接还田肥料化利用为主,基料化、燃料化、饲料化等离田资源化利用为辅稳步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加大购机补助和项目建设,鼓励各地开展离田秸秆收集、利用。2019—2020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分别为96.28%和96.55%。二是全面推进无秸秆焚烧乡镇(街道)创建工作,加大对秸秆、落叶、垃圾等露天焚烧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在重点时段和重点区域,市综合执法局加强巡查,严查露天焚烧违法行为。2018—2020年,共查处违规焚烧秸秆、杂草、垃圾等案件45起。

3.建筑工地扬尘管控问题。制定印发《台州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控督查整治方案》(台建〔2019〕27号)、《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扬尘专项治理方案》(台建便函〔2019〕132号)、《2021年台州市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施工扬尘专项整治方案》(台建施安委办〔2021〕4号)等文件,按照相关方案严格落实施工工地扬尘管控“七个100%”要求;在建筑工地正门设置扬尘防治责任监督公示牌,对施工过程中易产生扬尘的环节,落实密闭、洒水、喷雾等相应抑尘措施。在整改基础上,市建设局对各地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对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项目及责任主体,纳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在浙江建设信息港予以曝光。

4.道路扬尘管控问题。市综合执法局出台《台州市城市道路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台综执〔2019〕55号)和《台州市城市环境卫生质量要求和作业规范》(台综执〔2019〕59号)等制度性、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清扫保洁质量标准,增加道路机械作业频次,城区所有主要道路由原先的“两扫两洒”改为“三扫三洒”,部分特殊路段增加作业频次。截至2020年底,市区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78.02%,全市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71.13%。加强工地及消纳场出入口管理,地面实施硬化,要求工程运输车辆净车出场,渣土车和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密封上路,并开展针对运输车辆抛洒滴漏、带泥上路等违法行为的多部门联合执法整治。

同时,针对问题3及问题4,市“五气共治”办进一步加强与市委督查室、市整改工作协调小组的协同联动,持续开展了市区扬尘综合整治、市区重点工程及周边施工区域扬尘整治及全市扬尘综合整治提升行动等3轮扬尘专项整治行动,督导全市施工扬尘、道路扬尘及矿山扬尘等各类型共计185个扬尘点位的整改销号及后续跟踪监管。通过几轮督查整改,各地对扬尘整治重视程度明显提高,防控措施落实较为有力,扬尘污染问题明显改善。

公示期为2021年12月3日—12月9日,共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来函如实反映。

受理单位:台州市生态环境局

电话:0576-88581162

 

 

                                            台州市“五气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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