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科、处室)名称: | 台州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队 |
科(处)室职能 | (一)组织开展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地下水污染防治,因开发土地、矿藏等造成生态破坏,海洋、海岛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自然保护地内进行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造成生态破坏、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行政执法工作。 (二)承担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台州湾集聚区(高新区、绿心度假区)管辖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三)承担全市重大及上级交办的案件调查处理;负责协调有关跨区域、跨流域环境污染纠纷的化解。监督指导县(市)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四)承担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稽查工作,承担案件法制审核工作。牵头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联合协作机制, 指导各地开展行政执法办案与司法衔接工作,配合司法机关开展环境犯罪案件的办理工作。 (五)负责生态环境污染举报的调查与处理,协助开展生态环境污染举报受理、分派工作。负责制定和完善环境污染投诉举报调处有关工作机制,并指导各地开展生态环境污染举报调处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体系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工作。制定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 (六)承担突发生态环境事件调查处理、信息上报工作和相关应急预案修编工作,建立完善全市生态环境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并指导各地开展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和预警工作。协调跨区域的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处置。 (七)承担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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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处)室地址: | 椒江区白云山南路108号 |
联系方式: | 057688581150 |
岗位责任人: | 陈宝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