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台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内设机构(科、处室)名称: 浙江省台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科(处)室职能

一)负责水、气、土壤、生物、噪声与振动、核辐射等环境质量常规监测工作。

负责辖区内污染源监督监测,拟定应急监测预案,承担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监测和污染事故仲裁监测。

三)承担全市生态环境现状调查、生态功能区划、生态环境质量评价、生态遥感监测和生物监测。

(四)承担全市水、气、污染源自动检测系统的建设、运行以及维护管理。

(五)负责编制相关环境监测分析评价报告。

(六)负责全市各类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和环境监测系统技术指导。

(七)完成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科(处)室地址: 椒江区白云山南路108号
联系方式: 0576-88581135
岗位责任人: 陈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