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担全市海洋环境、海洋生态监测和海洋环境质量评价。
(二)指导全市海洋环境监测系统业务工作及组织人员技术培训,负责全市海洋环境监测数据汇总、分析与报送等日常管理工作。
(三)负责开展海洋环境保护、海洋环境监测、海洋生态修复等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
(四)完成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