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科、处室)名称: | 自然生态保护处 |
科(处)室职能 | 组织起草生态保护规划,开展全市生态状况评估,指导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组织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和湿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拟订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和考核计划,组织协调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牵头负责各类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相关工作。制定生态环境监测制度,监督实施生态环境监测规范及相关标准。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和预警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承担环境质量和生态状况等生态环境信息发布工作。承担生态环境领域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协同管理平台。牵头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工作。承担市委、市政府美丽台州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 |
岗位责任人: | 沈土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