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生态环境处
内设机构(科、处室)名称: 水生态环境处
科(处)室职能

        负责全市地表水和海洋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拟订并实施全市重点流域、海域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建立并组织实施跨行政区域水体交接断面水质考核制度,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承担海洋生态环境调查评价、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监管,监督协调重点海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 监督陆源污染物排海,负责防治海岸和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废弃物海洋倾倒等对海洋污染损害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科(处)室地址: 椒江区白云山南路108号
联系方式: 057688581161
岗位责任人: 王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