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与固体废物化学品处
内设机构(科、处室)名称: 土壤与固体废物化学品处
科(处)室职能

        负责全市土壤、地下水等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拟定土壤污染防治规划。组织指导全市污染地块、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负责全市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固体废物转移许可等环境管理制度。


岗位责任人: 康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