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海天宇药业有限公司固体废物跨省移出情况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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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我市临海天宇药业有限公司申请跨省转移废盐(HW02,271-001-02)500吨,至内蒙古新蒙西环境资源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安全处置处理,转移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该转移申请情况于2020年7月30日—2020年8月5日(5个工作日)在我局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期间,我局接受公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请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临海分局提出意见,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限内书面反馈我局。 联系人:杜临敏 电 话:0576-88582135 传 真:0576-81882910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7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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