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岭极地新城职业健康体检中心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9-04-12 09:06 信息来源:大气与辐射环境处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449号令)、《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环保部令第31号)的规定,温岭极地新城职业健康体检中心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了《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材料。受省生态环境厅委托,我局拟办理该单位《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单位及申请许可内容如下:

单位名称:温岭极地新城职业健康体检中心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万昌北路1号客运中心东北面二楼;

公示时间:2019年4月12日-2019年4月25日;

拟增加的辐射工作种类和范围:使用Ⅲ类射线装置;

为做好有关环境管理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对该单位申请辐射安全许可证,涉及直接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有不同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我局提出。

联系电话:0576-88581162,传真:88581184

联系人:洪超

台州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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