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8-09-26 18:59 信息来源:督查整改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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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边督边改情况一览表(台州市第5批) | ||||||||
(第 5 批 2018 年 9 月 26 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所属县(市、区)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1 | 0182(*) | 位于椒江区前所街道陶家村114号的眼镜厂及其周边2-3家眼镜厂振光废水直排菜地,废气直接排放,噪声扰民,未经环保审批。 | 台州 | 椒江 | 水、大气、噪声、其它 | 举报人反映的位于椒江区前所街道陶家村114号的眼镜厂名称为台州市椒江兴旺眼镜厂,经检查发现,其周边仅有一家眼镜加工企业,是位于130号的台州市椒江康达眼镜厂。经调查核实,这2家企业均已通过椒江区眼镜行业专项整治验收,建设了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均已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兴旺眼镜厂已自行拆除喷漆台。现场检查时,两家企业均未生产,也未发现企业废水直排菜地现象。但因这2家企业离居民区较近且无有效的降噪措施,废气、噪声等仍对周边居民会产生一定影响。 | 部分属实 | 1.椒江环保分局责令台州市椒江兴旺眼镜厂停止抛丸工序生产。该厂已于9月18日拆除了抛丸机。 2.椒江环保分局已于9月12日对台州市椒江康达眼镜厂喷漆台配电箱进行查封(台环椒强决字﹝2018﹞5-70号),责令其停止喷漆、抛丸工序生产。该厂已于9月18日拆除喷漆、抛丸生产设备。 |
2 | 0183 | 温岭市城南镇白溪村的浙江中材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噪声、臭气扰民,夜间生产灯光刺眼,影响周边居民休息。 | 台州 | 温岭 | 噪声、大气、其它 | 信访交办件中提到的浙江中材墙体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温岭市城南镇白溪工业区,主要从事加气混凝土砌块生产,9月17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在生产。据查,该企业存在夜间生产现象,生产过程中产生噪声、废气等污染因子,污染物间歇性排放。 反映人反映内容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城南镇政府当场对浙江中材墙体材料有限公司实施断电措施。下阶段,温岭市将督促企业履行环保主体责任,在未取得合法环保手续前不得恢复生产。 |
3 | 0184 | 温岭市温峤镇张老桥村南排工程的边上,有人夜间在此处进行石头破碎作业,污水直排,粉尘扰民。 | 台州 | 温岭 | 水、大气 | 信访交办件反映的张老桥村南排工程石头破碎作业,实为温岭市南排工程施工Ι标项目张老桥隧洞石渣出料破碎加工场,破碎加工的石头用于南排工程自身建设。温岭市南排工程是省、市重点工程,于2016年9月20日取得可研批复,2017年9月省发改委初步设计批复同意。其中张老桥隧洞撇洪工程于今年4月份开工,由于受场地条件和施工要求限制,施工单位的碎石系统场地及指挥部的宕渣堆放场地安排在隧洞口右边。该地块为张老桥村和山下村村集体所有。9月17日,现场检查时该工程处于全面停电停产状态,加工场没有落实防尘及废水处理措施。 反映人反映内容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温峤镇人民政府责令南排工程项目部和承包方在取得相关合法手续及污水治理、废气治理等防治措施到位前不得恢复碎石加工场生产。 |
4 | 0186 | 温岭市新河镇椒新路20号温岭市福来塑料制品有限公司24小时工作,噪音、臭气扰民,污水直排,未经环保审批。 | 台州 | 温岭 | 噪声、大气、水、其它 | 信访件中提到的温岭市新河镇椒新路20号为温岭市福来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仓库,该公司主要从事塑料制品贮存销售。9月17日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该公司有任何生产迹象。经查,温岭市福来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实际从事塑料拉丝的加工点为李俊奎塑料拉丝加工点,位于该公司西北侧。现场检查时该加工点未在生产。该加工点已于2017年11月10日被温岭市环境保护局处罚,并于2018年9月13日被温岭市环境保护局查封。信访人反映内容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温岭市环保局责令李俊奎不得擅自恢复生产。下一步,温岭市将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严防企业擅自恢复生产,确保企业停产到位。 |
5 | 0188 | 黄岩区东城街道(西城街道)劳动路920号-922号麦香村烧烤店晚上9点半以后油烟直排。信访人表示去年中央环保督察已反映,至今未整改到位。 | 台州 | 黄岩 | 油烟 | 目前,去年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2件涉及麦香村烧烤店油烟问题(3243信访件、10338信访件)反映内容已全部整改到位,麦香村烧烤店已安装油烟净化器及除异味处理设备,油烟经处理后排放。2018年9月17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前往劳动南路920、922号麦香村烧烤店进行现场勘查,麦香村烧烤店厨房内东面设有玻璃窗,营业期间可能存在未完全关闭的情况,导致厨房油烟向外无组织扩散。 | 部分属实 | 1、黄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责令该店对厨房窗户进行封闭处理,确保厨房油烟不会向外无组织扩散。 2、黄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责令该店定时清洗油烟净化装置,保证其处理效率。 |
6 | 0189(*) | 温岭市滨海镇汇合村的温岭市鑫佳纸业有限公司晚上污水偷排入金清港,河水有气泡。去年中央环保督察曾交办过该问题。 | 台州 | 温岭 | 水 | 信访交办件中提到的温岭市鑫佳纸业有限公司位于温岭市滨海镇汇合村,主要从事牛皮纸和瓦楞纸生产,9月17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标排口无废水排放,执法人员对其周边进行调查,未发现污水偷排情况,根据温岭市环境监测站2018年9月19日监测报告显示,附近河道水质符合Ⅴ类水标准。该公司厂区内存在违法建筑面积约60平方米。反映人反映内容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温岭市环境保护局要求鑫佳纸业有限公司抓紧完成设备更新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工作。同时滨海镇人民政府将在9月底前对该公司厂区内存在的违法建筑予以强制拆除。 |
7 | 0190 | 黄岩区东城街道天长北路与曾铣路交界处的华莱士油炸过程中产生的气味很大,影响周边居民。 | 台州 | 黄岩 | 大气 | 华莱士炸鸡汉堡店,日常营业时间为8点到凌晨2点,经营产生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外排。油烟净化装置采用光解静电复合式油烟治理技术,其额定处理风量为6000m3/h,符合《饮食业油烟净化设备技术要求及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62-2001)要求。 9月17日中午,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联系台州市台环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华莱士炸鸡汉堡店油烟进行取样。 | 部分属实 | 1、黄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责令该店定时清洗油烟净化装置,保证其处理效率。 2、黄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华莱士炸鸡汉堡店(台州市黄岩黄福宁汉堡店)发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及调查询问通知书,责令该店3日内根据区环保局要求完成餐饮店环评登记表备案。 3、9月17日中午,对华莱士炸鸡汉堡店油烟进行取样检测,9月20日检测结果显示达标。 |
8 | 0191(*) | 仙居县内的浙江仙居怀仁砖瓦厂,仙居兴隆页岩砖厂(下各镇),仙居金刚墙材(船山村),仙居腾远新型页岩砖厂(仙居官路镇新桥村),仙居埠头建材厂(埠头镇中学边),仙居大地建材厂(田市镇),仙居三里溪砖瓦厂(福应街道杨府村)生产已淘汰的实心黏土砖,且上述7家企业距离居民区过近,防护距离不达标,生产期间环保设施不运行,直排废气。另仙居腾远新型页岩砖厂、仙居埠头建材厂、仙居大地建材厂、仙居三里溪砖瓦厂无浙江省新型墙体材料认定证书,属于非法生产。 | 台州 | 仙居 | 其它、大气 | 1、9月17日,县环保局到仙居县怀仁砖瓦厂进行检查,现场正在进行页岩砖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及焙烧废气,该厂建有一套15000立方米/小时的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及200000立方米/小时的双碱液喷淋废气处理设施。仙居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对该厂厂界环境空气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所测项目总悬浮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通过调查,该厂《年产8000万块页岩及建筑垃圾多孔砖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于2017年10月11日通过仙居县环境保护局审批,且于2018年6月27日自行组织专家通过了环保验收。 2、9月17日,县环保局到仙居县兴隆页岩砖厂进行检查,现场正在进行页岩砖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及焙烧废气,该厂建有一套15000立方米/小时的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及140000立方米/小时的双碱液喷淋废气处理设施。仙居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对该厂厂界环境空气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所测项目总悬浮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通过调查,该厂《新建年产3000万块页岩标准砖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于2005年3月通过仙居县环境保护局审批,但未组织环保验收。 3、9月17日,县环保局到仙居县三里溪砖瓦厂进行检查,现场正在进行页岩砖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及焙烧废气,该厂粉碎设备未建设除尘设施,粉碎扬尘无组织排放。焙烧废气经碱水过滤后再经碱液喷淋后通过48米排气筒高空排放。通过调查,该厂从事页岩砖生产,未经环保审批、验收。 4、9月17日,县环保局到仙居县金刚新墙体材料厂进行检查,现场正在进行页岩砖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及焙烧废气,该厂建有一套布袋除尘设施以及脱硫脱硝废气处理设施,通过调查,该厂没有审批手续,但与周边居民和村民代表均签有同意再次办厂的意见调查表,并于2018年1月18日和3月8日委托台州绿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废气、粉尘进行检测,检查测结果均未超出国家规定排放标准。 5、我县于2018年9月15日收到浙江省环保督察组交办的0104号信访件,反映仙居县腾远新型页岩砖厂、仙居县埠头建材厂、仙居县大地建材有限公司三家企业的环境违法问题,处理意见已于2018年9月15日反馈: (1)9月15日,县经信局会同县环保局和田市镇到仙居县大地建材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正在进行页岩砖生产,生产过程中主要产生的污染物为粉尘,该厂页岩粉碎工序建有厢式除尘设施。仙居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对该厂大气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所测项目总悬浮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通过调查,该项目未依法办理相关环保审批手续。 (2)9月15日,县经信局会同县环保局和埠头镇到仙居县埠头建材厂进行检查,现场正在进行页岩砖生产。生产过程中主要产生的污染物为粉尘,该厂页岩粉碎工序建有布袋除尘设施。仙居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对该厂大气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所测项目总悬浮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通过调查,根据整治提升要求,该项目已编制环境影响评价,已经安装污染治理设施并投入使用。分别于2018年1月22日和3月12日,委托台州市绿安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自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 (3)9月15日,县经信局会同县环保局和官路镇到仙居县腾远新型建材厂进行检查,现场正在进行页岩砖生产。生产过程中主要产生的污染物为粉尘,该厂页岩粉碎工序建有厢式除尘设施。仙居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对该厂大气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所测项目总悬浮颗粒物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通过调查,该厂于2005年8月通过县环保局审批。 0104号信访件中三家企业烧制工序产生的烟气最终通过碱喷淋脱硫工艺处理后排放。 | 部分属实 | 1、仙居县环保局对仙居县兴隆页岩砖厂环保处理设施未经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1、责令限期60天内改正;2、拟处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2、仙居县环保局对仙居县三里溪砖瓦厂环保设施未建成,擅自投入生产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1、责令未改正前不得恢复生产;2、拟处罚款人民币贰拾柒万元整; 3、仙居县环保局对仙居县金刚新墙体材料厂环保处理设施未经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1、责令限期60天内改正;2、拟处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4、仙居县腾远新型页岩砖厂、仙居县埠头建材厂、仙居县大地建材有限公司三家企业的处理整改情况已于2018年9月15日反馈(0104号信访件): (1)仙居县环保局对仙居县大地建材有限公司未依法办理相关环保审批手续、配套环保设施未验收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处罚款人民币叁拾万元整,并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改正决定书》,在未改正违法行为之前不得恢复生产; (2)仙居县环保局对仙居县埠头建材厂未依法办理相关环保审批手续、未经竣工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处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并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改正决定书》; (3)仙居县环保局对仙居县腾远新型建材厂环保设施未经竣工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处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并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改正决定书》。 |
9 | 0192 | 椒江区前所街道横蒋村工业区机械厂内二楼的宏大眼镜厂(花莉鼠眼镜厂旁边),直排废气,无环保设施。 | 台州 | 椒江 | 大气、其它 | 举报人反映的宏大眼镜厂,主要从事眼镜金属件加工项目生产,项目生产至今未通过环保许可。生产过程无工艺废水产生,抛光过程有抛光粉尘产生,抛光粉尘经处理设施处理后高空排放。 | 部分属实 | 鉴于之前未收到关于该公司的相关投诉,且未发现明显环境污染后果,台州市环境保护局椒江分局于9月17日上午对宏大眼镜厂做出如下处理:责令其立即停产,并对其生产配电箱进行查封。9月18日下午该厂已拆除抛光车间。 |
10 | 0193 | 位于路桥区金清镇尚家村泥城里2期23号的城执铝压铸厂不定期冒黑烟,污水乱排,无环评,厂房违建。 | 台州 | 路桥 | 大气、水、其它 | 举报点位为台州市路桥诚挚机电厂,面积约为3000平方米。主要从事电机配件制造,该项目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环保部门审批。车间内有压铸机5台,生物质熔炼炉2台,熔炼炉(油炉)4台,燃煤锅炉1台,喷漆台3台,抛丸机3台,烘道流水线一条,数控车床9台,钻床6台,人工组装流水线一条。压铸机产生的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经配套的布袋除尘设施处理后排放外环境,喷漆产生的废气经水帘除尘装置处理后排放,抛丸机由机器自带的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熔化炉、燃煤锅炉产生的废气通过集气罩经自建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压铸机产生的冷却水通过厂区东面的冷却水池循环使用,水帘除尘装置的水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纳入污水管网。执法人员对厂区进行检查,现场未发现冒黑烟现象,经调查询问,该厂在熔化炉起炉初期存在冒黑烟的现象。 | 部分属实 | (一)针对台州市路桥诚挚机电厂未批先产问题,路桥区环保分局已于9月17日进行立案调查,责令停止生产,并依法查封配电箱。目前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已作出,责令停止生产,罚款人民币贰拾叁万贰仟元整(¥232000)。 (二)台州市路桥诚挚机电厂已完成对生产设备及生产原料的移除。违章建筑已拆除 |
11 | 0194 | 温岭市百丈北路城东网商预园10号楼三楼飞驰有限公司,没有环评审批。 | 台州 | 温岭 | 其它 | 信访交办件提到的城东网商预园10号楼三楼飞驰有限公司实为温岭市飞驰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城东分公司,主要从事水泵配件制造。9月17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电热熔化和压铸过程中有废气产生,废气通过收集罩收集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在车间内;现场无生产性废水外排痕迹。反映人反映内容属实。 | 属实 | 温岭市环保局对温岭市飞驰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城东分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水泵配件制造项目立即停止排污。同时,温岭市城东街道办事处对该分公司实施了断电措施,并要求其于9月25日前自行拆除生产设备。 |
12 | 0196 | 温岭市滨海镇金闸村村部东边一公里左右(和金清两交界地方),该地方工业园区内的10余家铝浇铸厂里后半夜生产,直排废气。 | 台州 | 温岭 | 大气 | 信访交办件中提到的工业区为温岭市滨海镇金港工业区,工业区内现存铝浇铸厂只有1家,为温岭市新河信本机械配件厂,该厂租用温岭市顺兴铝制品厂房从事电机配件浇铸加工,9月17日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在生产,熔化和压铸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经废气处理设施处理通过烟囱高空排放;现场无生产性废水外排痕迹。信访人反映内容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海镇人民政府当场对温岭市新河信本机械配件厂实施了断电措施。温岭市环保局对该厂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排污。 |
13 | 0198 | 黄岩区沙埠镇万三村对面2000米左右的山下水库旁边建化粪池、临时房,导致水库水受污染。 | 台州 | 黄岩 | 其它、水 | 临时房分南北二幢,为制式临时房搭建组合而成,约20余间房间,住宿人员约40人。临时房西侧配套有一间厨房和一个厕所,生活污水接入厕所化粪池,再流入厂内污水处理设施,现场未发现明显外排现象。 村民蓄水池位于临时房东南侧,略低于临时房。临时房产生的生活污水接入厂内污水处理设施,不直接流入村民蓄水池,不会对居民的用水造成影响。 | 部分属实 | 沙埠镇责令临时房住户在2018年10月底前搬离。 |
14 | 0199 | 黄岩区新前街道模具小镇凯华磨具厂,每天晚上发出机器噪音扰民。 | 台州 | 黄岩 | 噪声 | 浙江凯华模具有限公司位于黄岩区新前街道乐华路。该公司在模具制造加工过程中存在噪声排放。9月18日晚上10时21分至23时26分,区环保局组织监测人员对企业厂界进行了噪声检测,监测结果符合排放标准。 | 部分属实 | 黄岩区要求企业加强日常管理,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
15 | 0201(*) | 三门县浦坝港镇泗淋乡念慈堂村北边1千米左右的积谷山采石场,采石时产生大量的灰尘,状况持续3年。中央环保督察曾交办过该问题。 | 台州 | 三门 | 扬尘 | 经核实,信访反映积谷山采石场,采石时产生大量的灰尘。经现场勘查,该采石场位于浦坝港镇张司岙村,原为一家经营行矿山,采矿权于2010年4月9日依法设立,后因台州市沿海高速公路三门段建设需要,拟新批采矿许可证。2016年1月,浙江台州市沿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从三门县国土资源局取得积谷山采矿权,有效期限2016年3月9日至2020年3月8日,同时原三门县积谷山采石场经营性采矿权停止开采,统一由浙江台州市沿海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开采,具体由临海市磊鑫投资有限公司开展爆破、碎石加工作业,碎石加工从2016年6月开始至2018年4月结束。2018年1月,经三门县国土资源局浦坝港分局排查,发现原积谷山沿海高速工程性矿山与原积谷山矿山部分矿界拐点重叠,经开采形成的残丘,存在边坡塌方隐患,影响高速交通出行及周边生态环境的问题。根据2018年1月26日2018年第1次三门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和2018年7月8日{2018}6号的三门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精神,设立积谷山安全隐患治理项目,由浦坝港镇下属国有企业三门县浦坝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并直接委托临海市磊鑫投资有限公司实施(具体碎石加工项目由三门县巨盛建材有限公司负责),2018年7月,积谷山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工程开始施工,三门县巨盛建材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7日取得年产碎石50万吨项目环评批复,目前处于试运行阶段,但未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9月17日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两台鄂式破碎机、五台圆锥破碎机未密闭设置,破碎粉尘未安全收集,配套布袋除尘未设置排气筒;废油桶随意排放在厂区内,未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XG1-2013)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规范进行存储管理;成品堆放场不符合要求,成品直接堆放在生产区,未按照环评中要求设置专门的堆放场;厂区内未进行雨污分流,雨水、车辆轮胎冲洗废水、破碎工序喷淋水直接渗入地下。需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完全建成未经验收即投入生产,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一十九条第一款。 | 属实 | 1、三门县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做好环保三同时验收后方可生产。2、要求各部门加强监管巡查,责任单位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3、三门县环境保护检测站不定期对“积谷山”采石场周边区域进行粉尘浓度检测,确保粉尘浓度达标。 |
16 | 0202(*) | 台州市路桥区螺洋街道南山村南山工业园区磊鑫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混凝土搅拌,离新民学校10米左右远,产生大量灰尘,大量噪音。中央环保督察曾交办过该问题。 | 台州 | 路桥 | 扬尘、噪声 | 举报点位是台州市路桥方兴混凝土厂, 主要设备有混凝土生产线一条,水泥储存罐5只。这些混凝土搅拌生产设备原为浙江磊鑫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所有。该混凝土厂生产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虽已通过竣工验收,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在生产,有废气和噪声产生,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因该厂周边有新民学校、居民点等敏感点,项目运行过程中,或多或少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 部分属实 | 1、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属地街道和相关部门对该厂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不定期进行执法监测,确保该厂污染物达标排放。 2、企业必须严格加强内部管理。定期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检查检修,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合理安排生产时间,严防粉尘、噪声扰民。 3、加强运输车辆噪声防控。运输车辆进出厂区需关闭倒车提示音且严禁鸣喇叭,等待装卸的车辆必须及时熄火,严防噪声扰民。 |
17 | 0204 | 玉环市玉城街道城中路台州中昌水处理有限公司白天至晚上10点排出废气、噪音扰民。 | 台州 | 玉环 | 大气、噪声 | 经调查核实,反映的废气为该企业挤出车间和注塑车间内的注塑机作业时产生,均未安装污染防治处理设施,存在废气无组织排放情况。噪声为金工车间作业时产生。 | 属实 | 1、9月17日上午,玉环市环保局下发环境违法行为改正决定书,责令其改正未报批环评,擅自开工建设给排水设备制造生产线并投入生产;超标排放噪声等环境违法行为。 2、9月17日,企业承诺自行停产所有生产设备,在10月31日前将生产设备清空; 3、9月18日,玉环市环境保护局以未验先投为由对其立案查处,9月18日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拟罚款人民币贰拾肆万捌仟元整。 |
18 | 0205 | 温岭市泽国镇丹崖污水处理厂旁边的跃岭股份有限公司,晚上11点以后直排废气、噪声扰民。公司办公大楼和厂区中间的河道上有油污并且发臭。 | 台州 | 温岭 | 水、噪声、大气 | 信访件中提到的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为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的一分厂,主要从事铝合金汽车轮毂生产。9月17日,现场检查时,该厂区正在生产,废气、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废水标排口正在出水,在线监控显示正常。现场检查时该厂区地面有油污存在,因当天雨量较大,部分油污经雨水冲刷流至河道,导致该厂区办公楼和生产厂区之间的河道表面有少量油污存在。该厂区生产过程中加热采用天然气作为能源。根据温岭市环境监测站2018年9月18日监测报告显示,该厂区排放的废气和噪音均排放达标。 反映人所反映内容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温岭市环保局对该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加强生产管理,进一步落实厂区雨污分流,做好初期雨水的收集工作。下阶段,温岭市将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特别是夜间巡查,督促该公司履行环保主体责任,进一步优化污染防治设施,完善管理制度,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19 | 0206 | 仙居县环城北路工艺品城鼎丰工艺品公司,生产期间噪声扰民,直排废气。 | 台州 | 仙居 | 噪声、大气 | 9月17日上午,县环保局到仙居县鼎丰工艺厂进行检查,现场正在进行铁制品生产。主要污染物有冲床工序产生的噪音和喷塑流水线产生的废气,配套有环保处理设施。现场检查没有发现直排废气现象。该厂东面、南面、北面均为厂房,西面为居民,距离约30米。仙居县环境保护监测站对该厂四周厂界噪音和处理设施出口废气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所测废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所测噪声厂界西测点65.3dB(A),略超出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值65dB(A),该噪声源为废气处理设施风机,其他点位均达标,不存在直排废气情况。 县环保局曾于2018年8月28日接到关于该厂的类似投诉。当时,经县环保局调查了解该厂在2018年7月新增一套废气处理设施,建成并投入使用后,处理设施风机运行时有噪声产生,影响西面居民。根据现场检查情况,要求企业对西北角废气处理设施的风机进行整改,降低噪声的产生。 | 部分属实 | 仙居县环保局已对仙居县鼎丰工艺厂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改正决定书》,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 |
20 | 0207 | 椒江区前丁街119-123号牛玖记烧烤餐饮店油烟直排。 | 台州 | 开发区 | 油烟 | 9月17日下午,椒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台州市环境保护局集聚区(开发区)分局等部门立即到现场调查核实情况。现场检查时,该店正在经营,后厨有三排炭火烧烤架,并建有大功率油烟净化器1台,安装在厨房西侧,厨房产生的油烟废气通过风机抽吸至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向饭店外侧排入大气环境。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于9月18日17:30后(正常营业期间)对牛玖记烧烤餐饮店油烟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结果(台环监(2018)气字第227号)显示,该店基准风量油烟浓度均未超出《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附录AGB18483-2001的标准,并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关于“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的规定。 | 基本属实 | 1、椒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环保局开发区分局联合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店停业整改。 2、由台州市椒江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一步开展定期不定期的联合执法检查,发现违法经营行为,依法予以从严从重查处。 3、开发区管委会将以此信访交办件为契机,主动作为,进一步强化餐饮行业的事后全面监管,避免油烟、噪声扰民。确保文明、有序、规范经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