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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台州市环境保护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 日期: 2018- 05- 28 16: 38
  •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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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11月15日至12月19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环保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8年2月7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环保局党组把市委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扎实抓好落实。一是直面存在问题,统一思想认识。市委第一巡察组意见反馈会后,局党组立即专题研究,完全接受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直面问题不足,深入反思检查,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二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陈昌笋为组长的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组成专门办公室,具体抓好整改工作的协调、督办和落实。党组书记承担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三是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局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市委巡察反馈意见进行责任认领和自我剖析,作了深刻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了《中共台州市环境保护局党组落实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市环保局党组整改落实工作责任分解表》,围绕市委巡察4大方面15个类别41个具体问题,列出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包括整改措施)、责任清单(包括完成时限、责任人),形成详细的整改任务书、时间表,做到了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四是坚持统筹兼顾,相互结合促进。坚持整改反馈问题与落实工作建议相结合。坚持整改落实与促进业务工作相结合,坚持与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相结合,把市委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逐项逐条整改纠正到位,并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环保事业的强大动力。五是强化建章立制,注重长效管理。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注重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坚持抓常抓长,提高整改成效。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存在问题和在整改过程中的工作实践,及时制定完善了涉及人事、财务、廉政等各类规章制度25项。

截至2018年4月4日,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4大方面15个类别41个具体问题,已经整改完成39个,有2个问题正在推进整改中;巡察组转交4件环境信访件均已办结;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线索逐一调查核实,共对当事人、相关知情人进行调查谈话12人次,查阅账本、台账等240余册。整改期间,共追回相关资金178240元,给予政务警告处分1人,警示提醒约谈17人,集体约谈45人,对2个下属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一、关于党的领导方面

(一)关于“一些领导干部大局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局党组成员存在一定的本位主义思想”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2月6日、2月12日,分别召开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党组成员提高政治站位和大局意识,既明确职责分工,又做到分工不分家;对巡察整改问题做到真认领、真反思,真批评、真提醒,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到位。三是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结合“五比五看”,2月26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解放思想大讨论”专题学习。3月份党组成员各自带队深入基层和企业,开展走访调研服务,找准制约台州环保发展的突出问题和干部思想作风梗阻,及时制定问题整改清单并抓好落实。

2、针对“对‘最多跑一次改革’统筹不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领导,健全机制。制定实施《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成立推进改革协调小组,明确“最多跑一次”改革牵头处室为行政审批处,局办公室协助抓好统筹协调,相关责任处室按照具体责任分工分头抓好落实。将环保“最多跑一次”和环保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纳入美丽台州、环保目标责任制考核,推动改革落到实处。二是优化流程,便捷服务。制定实施《全市环保系统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事项指导目录》,建立了“最多跑一次”代办员制度,精简材料、优化流程,实现了群众和企业到我局办事“最多跑一次”的要求,其中跑零次2项。开通浙江省环保审批系统的网上申报,实现政务服务系统一网通办。三是开展网上受理和快捷审批。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实现“一口受理、网上办理”。探索“最多跑一次”微信申报工作,在椒江分局启动“最多跑一次”微信申报试点工作,成为全省率先提出并正式启动的成功典型。

(二)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薄弱”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党组会议没有专门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记录”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执行《市环保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案》,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班子成员按各自分工抓好分管线意识形态工作。二是每季度召开一次,或根据时政需要及时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明确由局办公室做好党组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记录,及时完善台账资料。三是严格执行《台州市环保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要求专题组织意识形态工作学习。

  2、针对“对一些问题处置观点不鲜明”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和党规党纪学习,强化担当负责意识,强化原则性、战斗性。二是坚定立场,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底线思维,坚持以公心行政,以公心办事,秉公用权;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坚持敢讲话、讲真话,亮明立场观点。三是用好党内监督这个“法宝”健全监督制度,把党组成员置于全体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中,加强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重大事项决策公开征求意见。

3、针对“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制度不健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台州市环保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细则》,严格要求中心组集中学习每年不少于6次,每季度不少于1次,其中集体研讨交流每年不少于4次,理论学习中心组组长年度中心发言不少于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年度个人发言不少于1次。二是制定并印发2018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把党的十九大、中纪委十九届二次全会等各级重要会议精神,以及党中央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部署和基本要求等作为重点学习内容纳入学习计划。三是加强中心组理论学习。去年年底以来,我局连续3次召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认真学习讨论党的十九大精神,着重强化“四个意识”,坚持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组书记陈昌笋带头作了中心发言。2月26日下午,我局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专题学习研讨如何贯彻台州市全面深化改革、再创民营经济新辉煌大会精神,党组成员都结合各自分管工作作了中心发言,并要求与会的中层干部及时抓好落实。

(三)关于“对有些重大问题处理不当、措施不力”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在各县市区污水处理厂建设上跟进督促不力”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我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积极协助建设规划部门抓好各县市区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每月调度各污水处理厂达标率、稳定率,了解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并报市治水办。二是2018年1月-2月,王健文副局长多次带队赴临海、温岭、天台等地调研,并对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进行督查。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梳理排查水污染防治有关工作落实情况的通知》(台环保〔2017〕38号)文件,每季度更新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竣工验收进展情况。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实地检查各地污水处理厂,对发现问题的县市区下达红色预警,要求加快提标改造工程进度。我局持续深入调查了解各污水处理厂建设情况,开展工业污水处理厂“一厂一策”整治工作,要求台州凯迪污水处理厂、三门县沿海污水处理厂制定污水排放水质稳定达标保持方案。印发《台州市2017年剿劣护水专项执法检查实施方案》,严格做好所有污水处理厂日常监测与监察联动,并对有问题超标污水处理厂依法处置。

2、针对“又如处置临海川南化工区污水处理厂问题不及时”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2014年3月,临海川南医化园区污水处理厂因一企业偷排超标生产污水造成生化污泥坏死而停止运行。事件发生后,环保部门立即帮助污水处理厂应急处置,并严肃查处肇事者。同时,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对全市医化园区进行整治提升:一是提升监管基础能力。临海川南园区率先将企业废水排放管路及园区公共污水管路全部抬升到地上,同时将企业污水排放口和监控设施移到厂区围墙外面,由管委会和环保部门上锁监管,防止偷排漏排。天台、仙居等地医化园区陆续按照川南园区模式进行了整治提升。二是加强应急处置能力。部署全市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制定完善风险源名录;指导督促企业开展应急预案修编备案以及应急演练工作;环保部门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了修编,并开展年度应急演习;完善市县环境应急专家库,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建设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及专业化应急救援队伍,同时探索开展了第三方机构参与企业应急管理工作,推进环境隐患排查整治。三是以环保专项行动为抓手,陆续开展了百日环保专项执法行动、“亮剑”系列专项行动、“护水斩污”专项行动以及重点行业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等行动,严厉打击包括偷排漏排在内的各类违法排污行为,并将处理结果公开曝光,接受媒体和群众的监督。

二、关于党的建设方面

(一)关于“党的意识淡漠”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部分党组成员只记得自己的行政职务,忘记了党组成员的身份”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了《市环保局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要点》、《市环保局2018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党组成员“一岗双责”意识,增强管党治党、严于律己的政治自觉。二是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认真学习党员徽章党规,积极参加每月主题党日活动,开展重温入党誓词等党员活动,强化党员意识。要求每位党组成员每年至少上好一堂党课。三是党组成员每月听取一次分管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汇报,对下属执行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等情况进行点评。四是每季度党组成员向党组汇报一次分管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并研究部署全局党风廉政工作。五是凡党组织活动,班子成员带头佩戴党员徽章参加。

2、针对“有的党支部书记不清楚支部党员人数,个别党员不知道自己所在支部书记是谁”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参加市直机关工委的党务干部轮训,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马银来对全局党小组长以上党务干部进行党建业务培训,提升做好党建工作的水平和责任意识。二是严格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党性党规党纪教育,增强党员意识。对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同志及时进行提醒约谈。2018年以来,各党支部每月都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机关党员角色意识不断增强。三是2018年以来三个党支部每月都定期召开主题党日活动,全体党员佩戴党员徽章参加活动,交纳党费,增加组织生活仪式感,增强党员的参与感。四是规范建设党员活动场所,党员形象和相关制度上墙。监测中心站党支部、环科院党支部已建成规范化党员活动场所。

(二)关于“机关党建工作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1、针对“党建工作制度不完善,重业务轻党建现象比较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明确党组书记负总责,明确局办公室在组织全市环保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时要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部署,并把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县市区环保目标责任制和机关处室、直属单位考核,直接与评先评优挂钩。二是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认真执行《市直单位党委(党组)书记抓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试行)》,明确了党组书记的党建工作职责,年初,要部署党建工作,专题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年中,要组织党建工作落实情况检查;年底,要组织党建工作考核;并每月听取党建工作汇报。三是加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提升党员干部思想境界、政治素质,增强党员角色意识。

2、针对“政治理论学习重形式轻效果,局党组成员理论学习到会率不高”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周一夜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制定2018年度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明确了年度学习的主要内容和组织方式,并抓好落实。二是探索创新学习方式,在重视会议学习的同时,注重以现场教育、交流研讨、撰写心得体会文章、知识竞赛、文艺演出等形式提升学习效果,组织开展“日看一篇,月读一书,季写一文”活动,注重推进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的结合,做到学用结合、学以促用。今年元宵节,我局组织举办趣味运动会和政治理论、环保业务知识灯谜竞猜活动、拔河等团队项目,强化队伍团队意识,提升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三是严格学习会签到制度,督促党员干部按时参加学习并签到,对签到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党组成员带头参加学习并签到,去除出差在外等因素,2018年度党组成员理论学习会签到率达100%。

(三)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党组成员对2016、2017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自我整理、自我对照、自我提高。二是2月12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巡察整改问题进行认领,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真认领、真反思,真批评、真提醒。三是2017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进行跟踪督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2、针对“各党支部对学习教育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督促各党支部制定年度“三会一课”计划和工作学习计划,2018年以来每月都按计划严格执行,并及时将“三会一课”等相关台账资料上报台州红云。二是坚持每月开展一次主题党日活动。解今年1-3月,结合环保工作实际,先后以党的十九大、学习新《中国共产党章程》、观看爱国影片《厉害了,我的国!》等内容为主题,举行主题党日活动,使党员干部真正受教育、学习见成效。三是严格按上级党委要求开展学习,对市委要求组织的专题学习、先进典型事迹学习确保逐一传达学习到位,坚决不漏学少学。组织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人人谈”,提升党员干部思想境界,增强服务意识,努力向先进看齐。四是加强对各党支部工作的督促检查,每季一次定期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3、针对“存在补缴、提前交纳党费的情况”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督促党员在参加每月主题党日活动时主动交纳党费。2018年以来,无不按时交纳党费现象。二是健全专人管、足额收、及时缴、定期查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党费收缴的管理。三是每半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使用情况。对不及时交纳党费人员进行督促,必要时将进行通报。

4、针对“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党组书记陈昌笋等党组成员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不坐领导席,主动服从党支部书记和党小组长的安排。二是党组成员都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主题党日活动,带头佩戴党员徽章、交纳党费、服从安排。三是坚持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制度,制定上党课计划表,每位党组成员按要求每年至少上好一堂党课。党组书记陈昌笋带头,以学习市委五届二次党代会精神为主题上了一堂党课;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马银来以党建业务和党员的基本要求为主题上了一堂党课;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赵卫以党风廉政建设为主题上了一堂党课。四是明确党组成员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以支部生活会记录为据,多次没参加的,由党组书记提醒约谈。

5、针对“党支部存在换届不及时、没有组织生活会记录等问题” 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肃支部换届纪律,对支部任期进行监督检查,对需要换届的支部及时提醒,并监督及时换届。二是举办基层党务干部培训班,加强对新《中国共产党章程》、《组织工作条例》的学习领会,推进基层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三是加强对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专项检查,加强制度落实,完善台账资料,做到专人专本记录。

(四)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科级职数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党组会已研究,明确要求办公室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通知》规定,规范科级职数管理。二是结合全省环境监察、监测机构垂直管理改革,深入开展机构编制改革专项调研,积极向组织人事部门和编办汇报沟通,争取增加编制和科级干部职数。三是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已找相关人员谈话,目前已规范任命及称呼,将非本编制的主持工作的处长、副处长、处长助理一律改称为主要负责人或负责人,在以后的人事任命文件上也都做相应的规范。

2、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存在没有按照规定程序的现象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党组已严肃人事纪律,明确要求局办公室严格按规定规范选拔任用程序,做好选人用人工作。二是纠正党组会先确定人选的不当做法,明确必须先执行民主推荐程序,在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充分酝酿基础上,选拔任用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三是进一步健全干部人事制度,规范选人用人程序,进一步严格职数管理,提高选人用人工作水平。

3、针对“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局党组已落实局办公室抓好整改。一是落实专人,严格按人事管理相关规定查漏补缺,把干部人事档案资料补充完整。二是严格按照《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和《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了干部文书档案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机制,做到收集齐全、分类规范、内容完整。三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三龄两历”的审核,做到有依有据可循。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一)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落实主体责任缺乏有效手段”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制度执行。健全干部选拔任用、财务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建设,规范执行制度,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二是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全体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和奉献意识。三是深化作风建设,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环保队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水平。组织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人人谈”,提升党员干部思想境界。四是健全廉政约谈制度,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做到把问题解决在早解决在小。五是加强监督检查,做到节前提醒教育、节中检查、节后通报。组织建立监督检查小组,定期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

2、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压力传导层层递减”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去年底以来,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等内容为主题,已召开4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加强学习培训,提升角色意识,增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积极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二是制定《市环保局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要点》,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党组成员日常加强对分管线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每月听取一次分管线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汇报,并进行点评和部署。三是健全党内监督、廉政约谈制度,每年约谈下属每位中层干部不少于二次,发现问题及时批评提醒,做到党风廉政建设提前教育、重在预防。四是组织中层干部签订廉政责任状,督促中层干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关于“干部监督管理存在宽松软现象”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对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批评教育蜻蜓点水,没有跟踪到底、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纪委相关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小错提醒,动辄则咎,坚决守住党的纪律这条“底线”。二是认真履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职责,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分管领导陈宇红对环科院一名在其丈夫企业挂名的同志进行了警示约谈,督促其及时办理了退出手续。2017年,局党组还对一名几年前在企业兼职取酬的同志作出党内警告处分,其违规所得收入41000元,已全部上交市纪委“581”账户。三是健全廉政约谈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批评提醒,使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组书记每年抽查约谈记录,对约谈走过场、蜻蜓点水的党组成员将进行批评教育。四是加强跟踪督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2、针对“‘四种形态’没有有效运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化《中国共产党章程》党规党纪学习,促进党员干部教育管理规范化建设,提升党员干部遵规守纪意识。二是落实党员教育管理相关制度,加强和改进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三是落实廉政约谈制度,党组成员定期找下属干部职工谈话,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做到把问题解决在早、解决在小。对存在问题同志及时咬咬耳朵、扯扯袖子,使其红红脸、出出汗,不让小错酿成大错。四是局党组会明确要求党组成员带头遵守纪律作表率。局党组书记陈昌笋表态带头执行考勤制度,并将定期不定期的抽查工作人员考勤制度执行情况,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批评教育,态度不端正的、屡教不改的、情节严重的予以严肃处理。要求办公室、机关党委加强日常上下班纪律和作风效能情况的检查,对考勤签到情况实行每月通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关于“对高风险岗位防控不力”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坚持把“三重一大”事项纳入每月召开的局党组会议或局务会议开展集体研究,民主决策、集体决定。及时主动报备“三重一大”相关事项,主动接受市纪委和局纪检组的监督,并完整、准确、如实地做好会议记录。二是针对新岗位、新形势要求,进一步梳理廉政风险点,提出有效的防范措施,并抓好落实。及时对中层干部、重点岗位人员进行廉政提醒,预防廉政风险。三是进一步规范各项办事程序,增加权力运行透明度,接受公众监督。

四、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问题

(一)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下属事业单位存在公款吃喝、违规发放补贴福利等问题” 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党组根据市委巡察问题线索,组织调查组进行专门调查,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查处公款吃喝、购买烟酒等问题,坚决清退违规发放的各项奖金津贴、补贴和变相福利。二是累计清退违规款项157795元,电影卡24张,书卡24张。其中,违规用餐金额14129元;违规购烟金额820元;违规发放福利金额123550元;超标准发放公积金19296元。三是对相关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处理,对监测中心站、环科院进行通报批评。四是进一步加强对财经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学习,针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批评教育,举一反三,健全管理制度,堵住管理漏洞。现市局机关、监测中心站、环科院已累计建立内部控制制度14项。

2、针对“监测中心站在2014年组织‘三八’妇女节活动和长潭水库应急演练时,在椒江海上花渔家乐餐馆违规安排用餐”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监测中心站站长对组织安排用餐同志进行批评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二是责令监测中心站负责将公款用餐金额全数退还,2月11日,监测中心站36名参与用餐同志已退还全部用餐金额13105元。三是进一步加强对财经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学习,针对出现的问题加强教育,举一反三,严格财务审核把关,坚决杜绝再次发生类似问题。

  3、针对“中层干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机关7名中层干部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已整改落实,达到规定标准。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二是举一反三,在全局进行一次干部办公用房使用面积大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明确每间办公室人员,并将名单进行公示。三是严格执行《台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统一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格落实干部办公用房面积规范,确保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4、针对“公务接待报销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分管领导对报销不规范的同志和审核把关同志进行批评教育。二是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加强审核把关。严格公务接待制度,对公务接待行为进行规范,严格控制接待费用。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流程,来访单位必须有公函,接待经办人必须凭公函填写《台州市环境保护局(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来宾接待报告单》,经办公室及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接待,凭来访公函、接待清单才能报销。三是加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和执行,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四是举一反三,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加强审核把关,严格按公务接待报销规范执行并抓好监督管理。

(二)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没有建立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制度”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建立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制度,要求每位局党组成员每季度至少一次以上下基层联系工作,切实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主动到企业开展上门服务、现场办公。二是结合“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专题活动和“给力百企”服务大行动,党组书记、局长陈昌笋带头深入永太药业等企业开展大服务活动,现场办公解决了一批环保审批等问题,基层群众和企业反响良好。党组成员马银来和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宇红等深入三门、温岭、玉环等地,调研指导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落实工作,帮助基层解决整改难题。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增鸿赴临海、玉环、天台等地督查指导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深入企业听取意见,帮助企业解决了一批项目审批服务问题。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健文多次带队赴临海、温岭、天台等地调研,并对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进行督查。党组成员任胜和深入天台、仙居等地指导开展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帮助沟通联系省环保厅、国家生态环境部,加快推进创建工作。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梁晓永赴临海川南医化园区管委会、污水处理厂调查指导工作,深入天宇药业、华海药业等企业,指导解决废气处理问题。三是要求每位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完成调研文章1篇,帮助基层、企业解决实际问题1-2个。现已累计帮助基层、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十余个。

2、针对“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有时急于求成,照搬照套”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创模”之后,我局认真吸取教训,坚持从我市实际出发认真研究落实措施和配套方法,确保落实效果。如中央环保督察期间,我局因地制宜,因地施策,工作成效明显,得到了中央环保督察组的充分肯定,社会反响良好。二是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鼓励干部职工参加各种学历和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水平,不断提升实践本领。三是连续几年开展“给力百企”环保服务大行动,开展“妈妈式”服务,加强与企业沟通联系,主动上门服务企业、解决问题,获得企业理解与支持。

3、针对“推进江口医化园区废气污染问题整治较慢,群众意见较大”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科学规划,整体推进。黄岩区江口医化园区化学合成类制药企业现有7家,联化、天宇、永宁、精进、华方公司装备提升、污染防治提升设计方案已基本完成。润康公司已退出了大部分合成工序,并已委托编制设计方案。荣丰化工厂已确定在9月份前整体退出,退出前按现有标准进行整改。二是主动服务,确保进度。市环保局大力推进消除医化恶臭及化学合成类制药企业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邀请专家到黄岩江口对7家医化企业进行地毯式排查,并提出了整改要求;邀请专家对企业的减排方案和装备提升方案进行了“一对一”的专家评估,加快推进江口园区废气污染治理。三是严格监管,强化执法。对黄岩江口医化园区、临海川南医化园区、椒江外沙岩头医化园区进行了全面突击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调查取证。加强属地监管,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黄岩区环保局对江口医化园区组织废水废气巡查监测等,每天晚上安排2名应急值班人员对园区进行巡逻、检查、记录;对园区内企业定期进行日常检查,对华方、润康、荣丰等企业进行了立案处罚,对天宇公司北厂区进行停产整治。四是约谈督察、强化效果。市环保局就工艺装备提升、现场管理及机制制度建设情况对天宇公司、联化公司进行约谈。陈昌笋局长、梁晓永总工程师及相关处室参加约谈,并根据服务企业和约谈情况,对黄岩区人民政府下达了督察意见,要求黄岩区严格整治标准,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强化考核追责。联化公司、天宇公司对于前阶段检查时出现问题的相关责任人和责任部门进行了处理。

4、针对“担当意识不强,敢于碰硬不够”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敢于担当负责、敢于动真碰硬的自信和勇气,做到严格依法行政。二是保持高压执法态势。经统计,2013年以来全市环保部门共立案查处上市公司22家次,罚金203万元,个案罚金9.25万元,2015-2017年全市行政处罚案件个案金额分别为5.28、4.89、5.14万元,2018年将继续保持高压执法态势,努力打造全省最严执法城市。三是创新环境监管方式。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双随机抽查”制度,建立了污染源日常监管动态信息库及随机抽查平台,将监管对象分为重点、一般和特殊三类,实行分类重点监管。抽签过程严格保密,建立纪检部门监督和平台留痕制度。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随机交叉检查、使用移动执法系统、邀请纪检部门现场参与,确保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四是依法严肃处理。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六个一律”:对连续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一律依法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对违法违规排放污染物的设施、设备,一律依法实施查封扣押;对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一律依法实施限产或停产;对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等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污染物,一律实施停产整治;对环境违法行为适用行政拘留的,一律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一律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市环科院2011年制定的财务报销制度不符合财政有关规定”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17年12月在市委巡察组指出问题后,环科院即知即改,立即对其中涉及财务报销超标准的内容按财政要求进行了修正,出台了《台州市境科学设计研究院财务报销管理制度》,从2017年12月起,环科院已严格执行财政规定的差旅费报销制度。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以点带面,环科院安排财务人员对2013年至今的财务凭证进行核查,梳理出报销超标准具体名单及金额,涉及报销超标准的费用,一律要求个人退回,共计退回8372元超标准报销的差旅费。三是进一步加强财务制度学习,加强内部财务审核,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制度执行,杜绝以上问题再次发生。

2、针对“未建立单位内控制度,物资采购制度不健全等”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已建立局机关内控机制,出台实施《台州市环境保护局内部控制制度》,并督促环境监测中心站、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建立相应内控机制,全面规范资产管理。二是已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要求,规范进行物资采购。三是市局机关、监测中心站、环科院已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验收及领用手续,指定专人负责、专本登记,通过制度管人、管事、管财。

3、针对“市环科院报销凭证中存在与出差时间、出差地点不符的餐饮、油费发票”等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安排财务人员对2013年至今的财务凭证进行核查,梳理汇总出违规报销具体名单及金额,报销凭证中存在餐饮及油费发票与出差时间、出差地点不符的,一律要求个人退回相关费用,累计退还12073元。二是对报销时提供与出差时间、出差地点不符的餐饮、油费发票的同志进行批评教育。三是对财务报销票据审核人员进行了严肃批评,要求今后严格把关,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并明确,若因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再次出现类似问题的,严肃追究审核人员责任。四是进一步加强财务人员培训管理,增强敬业爱岗意识,严格把好财务审核监督关。五是强化刚性约束,规范发票来源渠道,加强对发票凭证等的审核,严格按照相关财务制度执行,明确开支要附清单,对报销手续不齐全的不予报销,未经审核的一律不予报销。

4、针对“存在报销主体混乱问题,如宣教中心、监察支队等在市环保局列支工作餐费”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年度预算,强化财政支出管理,严禁超预算和无预算支出,杜绝随意性支出。二是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权限。加强临时性工作事项的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审核批准程序。三是明确报销主体,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审查财务报销票据,按工作内容规范报销工作餐费。

5、针对“环保局主管的环保志愿者协会存在白条报销的问题” 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市环保志愿者协会于2014年-2016年期间存在白条报销的现象,环境宣教信息中心之前已分别对协会负责人和经办人谈话教育,并要求整改,2017年开始无白条报销现象。并严格要求协会进一步严格财经纪律,严防再次出现白条报销现象。二是举一反三,加强全局财务审核检查,进一步健全财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确保不再出现其他白条报销问题。三是提高会计人员风险防范意识,对原始凭证进行严格审核,坚决不允许“白条”入账,坚决不予核销不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发现的此类问题。

(四)关于“部分工作人员违规领取评审费”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责令参加评审会收取专家评审费的同志立即上交专家评审费,共涉及15人合计39500元,已经纪检组上交市纪委。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马银来对相关人员进行廉政警示提醒约谈。二是1月9日,市局机关和监测中心站所有正式干部职工签订承诺书,承诺今后不再违规收取专家评审费。三是加强《中国共产党章程》党规党纪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遵规守纪意识。四是完善评审专家相关制度,明确允许参与评审对象和时间,对违规参加评审的实行通报制度,每半年通报一次。

(五)关于“物资服务采购及合同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针对“2014年至2016年,市环科院及其下属公司多次采购未实行政府采购”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市环科院有针对性地查找问题,查清了原因,厘清了职责,对未按规定进行政府采购的负责同志进行批评教育。二是规范采购制度。市环科院严格参照《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健全财务报销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规范了单位采购行为。三是加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学习,提高思想境界,做到防微杜渐。

2、针对“下属单位有服务外包、设备采购无合同或者合同无签字盖章”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督促宣教中心、监察支队、环科院认真开展自查,按照规范抓好整改落实。同时,以点带面,在全局对购买服务、设备等合同签订情况进行全面排摸,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二是对发现问题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今后将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审批和监督环节,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手续,切实提高工作人员责任心,杜绝再次发生类似问题。三是加强采购行为监督管理,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严防再出现服务外包、战略合作合同无签字盖章等现象。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市委和市委巡察办的要求,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持续深入地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一是坚持抓好整改不放松,确保反馈意见件件整改到位。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紧抓不放,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不留下任何一个尾巴,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二是扎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着力建设清廉环保。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及工作纪律,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市委决策部署在全市环保系统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坚持关口前移,完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腐败风险预警机制、职务犯罪预防机制等建设,切实扎紧制度笼子。积极支持驻局纪检组开展工作,虚心接受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绝不护短,严格执纪问责。三是聚焦市委中心工作,强化责任担当意识。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改革发展的重要契机,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着重打好治水、治气、治土三大攻坚战,积极打造人民满意的环保服务型机关,在谱写“两个高水平”台州篇章中展示环保风采。四是巩固深化整改成果,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坚持一手抓整改落实,一手抓制度机制完善,加快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完善有环保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制度体系。加强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积极探索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管党治党的制度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把巡察整改成果体现到推动我市环保事业上来,为建设美丽台州、为再创台州民营经济新辉煌做出新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6-88581053;邮政信箱:台州市椒江区白云山南路108号台州市环保局机关纪委,邮编:318000;电子邮箱:tzshbjjgd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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